狼,在人们心中,通常是一种凶残贪婪的生物,但同时,它又是一种团结、勇敢、不怕困难的动物。我,想变成一匹集力量、速度和美结合于一身的草原公狼。
一个冬天,天寒地冻,鹅毛大雪在洞外下着,狼王带领狼群在山洞里躲避大雪,而狼王就是我。自从下起大雪,狼群已经饿了两周了,几头老狼,小狼都相继倒下了,在这样下去,狼群必有灭顶之灾。午夜,雪刚停下,我就带领狼群外出狩猎。好不容易才捕到了一头马鹿,狼群分着吃,才填饱了一点肚子。这时,远处有两点雪白的灯光急速驶来。不好!是猎人!他们开着吉普车来了。我把狼群分成了两队,母狼,老狼和小狼等为队,我让它们先回山洞,千万不要被猎人发现,我则带领二十匹年轻力壮的大公狼引着猎人跑向峡谷。
猎人对我们穷追不舍,然而,我们几匹大公狼的体力不断用尽,在这样追下去肯定小命难保。这时,眼前出现了岔路口,我脑中灵光一闪,于是,我与十匹大公狼向左跑,而另一匹叫黑风的大公狼带领着其他狼向右跑。于是,其中一个猎人驾着吉普车去追黑风它们。追我的猎人叫克拉,他追着追着就没劲了,就叫他的猎狗上,猎狗在奔跑,速度虽然和我差不多,但耐力不如我,但我们之前也消耗了大半体力,所以,猎狗在我们身后穷追不舍,有一次还差点咬到一匹大公狼的尾巴。但我们毕竟是狼不是狗。所以,我们把狗引到了一个扇形山谷中,这里三周环山,猎人几乎不可能听到了猎狗的叫声,于是,我们就把猎狗咬死了。
然后,我们去寻找黑风,很快,我们发现它们正在被那个叫巴瑟的猎人逼到了山谷中,好险,巴瑟正准备按动板机,我在居高临下的山崖上扑下来,咬啐了巴瑟的头,黑风才幸免于难,但是牺牲了一匹叫洛西的大公狼,人们把它埋进了土中,然后去找克拉,怕他日后去带领大队人马来找我们算账。
我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找到了它,黑风一个梯形扑咬,咬到了克拉的喉咙,但可恶的克拉在被咬断喉咙前拔出刺刀,刺向黑风的腹部……顿时,两股鲜血喷涌而出。我们叼着黑风的尸体,将它埋在了日萨克雪山的山顶上,永远纪念着这个伟大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