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星期六的早晨,我刚从睡梦中醒来,迷迷糊糊的,粗心的我作文。我睁开眼睛一看,啊!七点一刻了。我的大脑提醒我今天不能迟到。我迅速穿上衣服,飞快地向楼下跑。
在楼下,我像机器人那样不停地刷牙、洗脸、吃点心……我一边做事,一边埋怨自己睡得这么沉、睡到这么晚……我又急又忙,忙中又出了一点乱子,因此,我更加手忙脚乱,乱得不可开交。我真希望自己会有三头六臂帮我解决这些事情才好。我背上书包,从锅里拿了两个面包,走出家门,就向学校跑。
在路上,我边跑边吃面包。到了学校我累得气喘吁吁,坐在座位上动弹不了。过了一会儿,我才向四周看。咦,奇怪!怎么除了我一个人,一个同学都没有来。我觉得非常奇怪。仔细一算日期,才发现今天是星期六,学校放假,不用上学。我一看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嗯,今天白忙活了!这件事情会常常提醒我做事要小心,仔细,不能马虎。这件事将成为我有趣的回忆。
小的时候,我很粗心。把乘法看成除法,经常让爸爸妈妈哭笑不得,我也从中吃了不少亏,爸爸给我起了个“雅名”:“小马大哈”。而你看看今天的我不再粗心,这是为什么呢?你一定很好奇吧。告诉你们这都是因为一件在别人看来微不足道的小事改变了我。
小的时候,我很粗心。把乘法看成除法,经常让爸爸妈妈哭笑不得,我也从中吃了不少亏,爸爸给我起了个“雅名”:“小马大哈”。而你看看今天的我不再粗心,这是为什么呢?你一定很好奇吧。告诉你们这都是因为一件在别人看来微不足道的小事改变了我。
这件事发生在几个月前。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有一天,邮递员叔叔把一封信放在了我家门口的信箱里。我一见有来信,便迫不及待的打开信箱,拿出信。我看了看信封,上面写的是XX路XX小区301室,我家住在310,这一看就知这不是我家的信,是叔叔粗心把301看成310。这个叔叔怎么跟我一样是个“马大哈”呀!爸爸回来后,把信原封不动的交到了住在301的叔叔家。我在想,要是邮递员叔叔把信放到了别人家的信封里,也许那位叔叔就收不到了。信里写的是小事也就罢了,可万一的什么非常重要的事,可惹出了大麻烦啊!由此可见粗心的习惯的确不该养成,于是,我从那个时候起,决定痛改前非,改掉粗心的坏习惯。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没过几天粗心的蛔虫又在我的肚子了盘算着,怎样才能让我粗心。你瞧!这不正在做数学作业,粗心的毛病又犯了。在算1。2乘2时看成12乘2。这时,我突然像打了针一样把蛔虫给消灭掉了,发现了错误,把那题改正了过来了。“我终于战胜了粗心”我高兴的说,关键难的还在后头呢!语文作业中,我又犯了以前的错误了。在AB卷的最后,有一题竞赛题,我不会做,便问妈妈:“妈,这题克赛题怎么做呀?”妈妈说:“哪有什么克赛题,只有竞赛题。”“妈,明明就有,我还感到很奇怪呢?”“就没有,你指给我看啊!”原来我太粗心了,又看错了题目。到现在妈妈还经常哪这件事“取笑”我呢!使我改掉粗心毛病的决定更加坚持了。粗心使我懂得了细心,也使我懂得了做一件事要用心去做,不要分心,才能做好的道理,让我受益非浅。看来粗心这个毛病带给我的也有好处啊!
粗心一个许许多多的人都有的毛病,曾经“无可救药”的缠着我,使我吃了不少亏,闹出了不少的笑话……就这样我改了,终于把粗心摆l了。中
快乐的我
每天行尸走肉般的活着,乏味枯燥的生活日复一日,少了我想要的快乐。面对未来的一片茫然,不知该如何是好,迷茫的心情像划不亮的火柴。只有面对文字的时候,我才能放轻松,忘掉那些不愉快,沉醉在文字带给我的快乐时间里。
常常在人们面前沉默寡言,会被人家误以为自己是个小哑巴。不善于表达的我,倒宁愿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哑巴,独特的我喜欢用文字来叙述自己的心情,它同时也是传达感情的另一种好方法。在文字的世界里,我会展现出不一样的我,一个真实的自己。比较孤僻的我在日记本里,随心所欲的写着自己喜欢的东西,即使没人欣赏,那样的我仍然是快乐的。我希望有一天,人们都不再说话,用优美的文字来表达,没有言语上的冲突,世界将会又多出一份和谐来……我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
文字是世界上最有魅力的东西,一旦爱上它就会深陷其中,无法自拔,我喜欢它早已经不是秘密。它吸引着我,让我着迷,它是我今生所爱。有了它,我的世界不再单调;并且它是我奋力前行的动力。一直有个梦想埋藏在心里,让它悄悄地生了根发了芽——我要当一个作家。看到作家把一个个奇特而渺小的文字,神奇的拼凑在一起,成为一篇动人的故事,富有感情的文章。我也要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故事,将那些单调的文字凝聚在一起,变成让人为之惊叹的大作,被人铭记在心里。
是文字带给了我无限的快乐,它为我的世界重新彩绘。没了它,我的世界将会变成黑白那样暗淡无光,优美的文字,穿成忧伤的句子,描述着我的快乐。
淘气的我
你要问我这个人怎么样,还真难说。有人说我温文尔雅,有人说我心大,马马虎虎,还有人说我性格内向,不爱说话。但妈妈却说我是名副其实的“淘气包”。我长着一双机灵的水汪汪的大眼睛,这双大眼睛里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我还有两条“千里腿”,天天不是上这儿就是上那儿,害得爸爸妈妈天天找不着我。我还有一张伶俐的小嘴。你可别小看我这张嘴,这张嘴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上至天文,下至地理,没有我不知道的。要说和人辩理,那更是高手,爸爸妈妈联合起来都不是我的对手。我最大的爱好是打篮球。我的技术很不错,号称我班的一号种子选手。运球、传球、投篮、上篮,这些都是小菜一碟。说起各国篮球明星,更不在话下。什么科比·布莱特叔叔、勒部朗·詹姆斯大爷,还有无人不知的篮坛飞人——迈克乔丹等等,简直是如数家珍。有一段时间,我为了收集他们的资料,痴迷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学习也扔到了脑后,导致那一段时间学习成绩一落千丈。不过,好在我又把成绩提了上来,要不然,非得挨爸爸妈妈的一顿好果子吃不可。我还是班里的淘气大王呢。我的“英雄事迹”也够一箩筐了。就说那一次吧。我在校园里踢足球,一不小心,把教室的玻璃踢踢碎了,我吓得像一只被猫追的狼狈逃窜的老鼠,一溜烟跑到了一个犄角旮旯里躲了起来。可我的这点小伎俩还是没能逃过教导主任的法眼,把我从角落揪了出来。我被狠狠的收拾了一顿。从那以后,我收敛多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有一次,我在姥姥家院子里玩,被一块石子绊了一下,差点摔到一块大石头上,而我却毫不在意,依旧在院子里蹦蹦跳跳,一不小心,一个马失前蹄,脑袋“噗”的一下摔在了大石头上,顿时鲜血直流。至今我的脑袋上还有两块大疤哪。这两块疤是我童年生活的一块印记,它提醒我,以后做事可不能在那么毛楞了。嗨,这就是我,一个淘气而又可爱的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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