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里我和妈妈经历了一次“维权”,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
我们在深圳游玩后,决定去海南旅游。找到“深圳保安中国旅行社”,准备组团前往海南。双方签定合同,定于2007年8月4日晚上8点坐飞机走;没想到在机场出了意外。飞机起飞前,我发现妈妈的机票是晚上8点起飞的,可我的航班却是晚上10点起飞。听到这个消息,我又兴奋又担心,兴奋的是我可以单独坐飞机,担心的是会和妈妈走散。妈妈的想法和我不太一样,她担心我们会走失,坚决要退团。一听要退团,导游急了,说:“我帮你们去协调。”我也急了;这可是我第一次坐飞机,我偷偷地对妈妈说:“最好不要退团。”妈妈笑了笑。这时大厅里传出妈妈的名字,仔细一听,原来是催促妈妈上飞机的。可是导游告诉我们机票没有协调好,想听听我们有什么想法。于是妈妈要求按合同办事,旅行社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赔偿小朋友200元并送一份KFC做为晚餐;我们都改乘晚上10点的航班。这件事才算结束。
虽然机票出了点问题,但我还是坐上了飞机,通过这件事情,让我明白了,遇事要冷静,尽力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相信问题总会被解决的。你说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