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是喜欢在午夜,夜深人静的时候,坐在书桌前对着一张白纸看,久久地凝视着,手中的金属钢笔在灯光的映射下,会在纸上留下一个个黄色的圆弧。犹如午后,太阳透过窗前斑驳的梧桐,留在阳台上那散落一地的碎片。
我希望写点什么,来打发内心空洞的寂寞,于是就安安静静地趴在书桌前去想,那姿势,像极了我家里那只雪白的小猫,懒散地趴在阳台上打个盹,晒晒太阳,或是偶尔撒个娇,用它那毛茸茸的小脑袋蹭蹭我的裤脚。这样想着,我脑子里的思路又消失不见了。只好轻轻转动手中的钢笔,祈求它能将我脑海中濒临灭绝的思路从鬼门关中拉回来。
书桌左上角的咖啡散发着徐徐的热气,用小勺一圈一圈搅拌着,里面的白色泡沫恰到好处地形成一个小小的奶白色漩涡,味道低调而苦涩。我是很不喜欢咖啡这种味道的,但是却不得不说,它对于提神醒脑有很好的功效。因为对于我来讲,每一写篇文章的过程,都不吝于进行一次圆周率的运算,在脑海中将那些生动而又美丽的词汇找出来,穿成一串,然后放在洁净的纸上晾干。最后我就如纺织娘一般,将这些金丝银线,织成一匹靓丽的绸缎。
但是相比起咖啡来说,更让人精神集中的东西还有一种,那就是午夜的风。它长了一双黑色的眼晴黑色的翅膀,它穿过我的发丝,穿过我的手臂,穿过我空荡荡冰凉凉的心脏。如果把一篇文章比作为一道菜,那么黑夜,就是它最好的调味品,他会让人放空,会让人孤独,然后勾引出人心中所有的悲凉。
我是一个很普通很普通的人,普通到就算是我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做鬼脸,回头率依然为百分之零,上帝他老人家给了我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却剥夺了我追求美的权利。看吧,生活果然是公平的。
初二:隋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