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是关于我的高中同学。
她在高中时谈过一次轰轰烈烈的爱,为什么说是轰轰烈烈的呢?
女孩家里很有钱,而且长得很好看,学习又好,是一位‘白富美’而那个男生却是一贫如洗,而且靠打架为生,就是‘古惑仔’。
没有人知道他们是怎么谈上的,当我们知道这段爱情时,他们已经在一起了,两人成天黏在一起。
这段爱情终于让女孩的爸爸知道了,爸爸当然极力反对,给女孩讲了一大堆道理,女孩不听。
爱女心切的老爸拉下架子去求小混混谈,哀求他不要耽误他的宝贝女儿。
“她有更好的未来,你能给她什么呢?”爸爸这样说。
出乎意料的是小混混竟然答应了,因为他爱女孩,他觉得女孩应该跟更好的人过,应该一辈子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于是他选择离开女孩。
女孩的爸爸为了断绝女儿跟小混混的来玩,想让她读寄宿学校,女孩不肯,爸爸只好又去找小混混让他劝她。女孩果然听了劝,乖乖读寄宿学校,但一个条件,就是每周要给她写信,小混混答应了。
从那之后,小混混真的和她写信了,但是对于他来说,写信比杀人还难。因为他不是什么文艺青年不会写什么肉麻的情诗,他只知道爱一个人就是对她好,二是因为他没读过什么书,好多字都不会写,所以要不停的查字典,要写一封完整的信会要了他的命,看到这里我想哭。为了完成承诺,他煞费苦心,写完还有检查。
女孩每周收到信都会把它们叠起来,越来越厚。那些信陪伴了正个高中。后来女孩考上大学,男孩因犯了事进了监狱,以后每周写信的人就变成女孩,信成为她们唯一的交流方式。
这样一直过了很多年,女孩在家人的安排下嫁给了一位香港有钱人,跟着丈夫去了香港。男孩出狱后在香港开了饭馆。现在每次女孩回来都要去看看那个男孩,用她的话说就是看他死没死(实际是看他看过的好不好)。
她一直很担心小混混被人杀死,说没就没,所以只要看到他,女孩就安心了。
有时候爱情就是这样,两个爱人不一定要在一起,甚至不需要任何联系和回报,你若安好,在谁身边都不重要。
初二:曹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