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六孤
清晨,几只麻雀飞过屋檐,一个回旋,停在屋顶上。旁边有一个青衣少年,玲珑小鸟蹦蹦跳跳,跳在少年身上,不时啄食青衣少年身上残留的草籽。一位高手能把杀气隐藏的如此深,可见其功夫之深。人们都说,江南的麻雀见了人,就跟见了鬼似的。他的旁边是一个喝光的青瓷茶壶。
楼下,大胡子已经把门关上,贴上告示。“贵阳门门主也是你的至亲好友,你也会去的吧。”大胡子拿起他的那把长满铁锈的斩马刀说道。
林公子还是躺在屋顶,好像什么也没有听到。
大胡子背起三把斩马刀和他的包袱,轻轻一跃翻过围墙,便不见踪影了。
这时,林公子才翻身轻轻落下,走进内屋,看了看木枕,和木枕下,看看耷拉在地上的麻绳,再走出门外,“你还是对他不舍啊!”
城门外,大胡子来到一处荒地,拿出怀里的一封信。
原来贵阳门的总部不是你想找就能找到的,林公子悄悄把具体位置写在这份信上,放在大胡子的木枕下。
看过之后,大胡子正准备把信放回,突然!听到一个冷冷的声音:“你跑了,我们买什么肉!”
一道剑气划过,一柄长剑刺穿了信件。大胡子站在那里。“如此寒俊的声音,不用猜,就知道是霜剑大侠,还有风刀吧,你还没出手啊。”
使剑青年缓缓转过身来,果然,冷冰冰的一张脸,几乎没有血色。
“呼——”一阵风吹过,衣袂飘飘,大胡子前不知何时又站了一个人,用的是一把唐刀。
他转过身来,他的脸给人一股亲切的感觉,面白无须,好似一逍遥浪子。
“不错,比我更快的刀,我远远不及啊!有收有放,论藏刀,无人能及你了。”大胡子笑了笑。
“一起去吧,我们要的是高手,你要的是报仇。”风刀边把唐刀插进刀鞘边说道。
“不用了,我老人家就不和你们年轻人混在一起了。”说罢,大胡子扭头便走。
“你是个高手,很可惜,我们不能在一起切磋,成为朋友,后会有期。”风刀不舍的望着大胡子走远。大胡子低着头,不再回头。
风刀霜剑,江湖中人对他们兄弟两人的尊称,他们虽不是亲兄弟,却亲如亲兄弟。风刀很热情,很喜欢交朋友,特别是江湖豪杰,很有人脉。霜剑却很孤僻,就风刀一个朋友,只想着寻找高手比试,来锻炼自己,成长自己,去满足自己的存在感。一把唐刀,一把汉剑,构成了两兄弟不可磨灭的情谊,构成了武林中的不败传说。
田间小路上,大胡子走着走着。突然,瘫坐在地。两眼无神。
当年白马之祸,并不是没有幸存者。在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的一座小屋里,有着一个男孩,满身的血迹,瞪着大大的眼睛。他,其实就霜剑。
之后,霜剑来到唐古拉教,拜入一位中年男子门下,从此六年都足不出户,练得一手好剑,可师傅发现他阴暗的内心和复仇心理,便把他逐出门外。
霜剑就在江湖上糊混,由于性格孤僻,混的很差,经常被强者欺凌,却又找不到一个帮手。直到他遇见了风刀。
风刀,是个大家公子,却喜欢到处流浪,游山玩水,看看名胜古迹,广交豪杰,他跋山涉水,找到多少隐于深山的高手道士,再借着自家家财万贯,也学得许多刀术,最后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融合出了自己独创的刀法——风刀,跟他的尊号一样,风刀,简简单单两个字,让多少武林豪杰,江湖英雄以及地痞恶霸——丧胆!
霜剑跟着风刀一起拜访名宿,也长进不少。两人加在一起,甚至把当时的崆峒教教主打败了。
就是这样的两个人,向着贵阳总部进发着。
荒原上,风刀打开信封,看了一遍,顿时,一滴冷汗,滴了下来。那么清脆,又那么沉重。
贵阳门的总部,竟然是!鬼龙院·狴犴部的遗址!
初二:步六孤——陆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