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树下写着什么,静静的,偶尔抬起头来看看开满花的树,那本是妈妈用来记录家里开支和收入的本子,因为被水泡了很久,妈妈觉得也用不了了就把它扔在了那颗树下。蔚蓝色的封面,像是头顶上那惹的她驻足良久的天,只属于她自己的。于是,她把它捡了回来。在上面写了很多很多的字。
她那是才十一岁,不知道这叫“小说”,只是觉得这东西确确实实是在心里的,发着光,她每一刻都可以看见它,就像是一个生活在她心里的精灵。她觉得很清楚,写东西这个习惯就是从她十一岁那年开始的。那些年她写了许多许多,写散文,写诗集,只要是能写的她都写。她并不渴望自己能写出像夏洛蒂。勃朗特那样的巨着,只希望有一天能出版自己的散文诗集。那种强烈的欲望像是潮水一样,一点一点涌来,翻滚,旋转,也许它会彻夜不歇。
初二那年是她至关重要的一年,当别人正在关注着自己的作业时,她也正关注着自己的“作业”。那年是她真正意义上的创作,她写了许多许多的小说,有整整九本稿纸。她喜欢写一些幻想小说,就像是一个精灵的故事,乐此不疲。她并不热衷学习,只爱写。她把写作当成了自己的事业,一种与生俱来的的责任,责任自然是不可推卸的,于是,天天都是这样,写完诗歌写散文,写完散文写随笔。明天都带着责任和梦想,她觉得每天都过的很充实很幸福。
有时她会看着自己写的小说,偶尔也会用笔一个字一个字的点一下,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写了多少,只觉得够了,应该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