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人总要到失去的时候才来后悔,明明在没有失去时,自己就知道要珍惜的,可为什么自己还是注定要失去。——题记
法律是什么?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法律就是人类的保护膜,它使我们过上幸福的生活,健康成长,所以我们必须从小就学习法律知识,懂得它在社会中的重要性。
虽然现在社会由法律管制着,但还是有些人触犯法律,违背社会公德,去做些犯罪的事,但他们终究会得到法律的制裁。就说和我们差不多年龄的青少年犯罪,现在中国法制社会的发展已经有很大的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识都增强。可现在青少年犯罪的案例越来越多,是他们各方面不够成熟和不同的思想。犯罪是很具有诱惑力的,越被吸引陷得就越深,甚至无法自拔,流血流泪。
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学校家庭的教育,还有电视的法制节目,都是法律的教育,可就是有些人还是去做了违法的事。例如:一个未成年的男生,因为迷恋上网,花光了自己的钱就去偷父母的钱,父母不让他上网,就去用各种非法途径得到钱。他去偷,随着年龄慢慢长大,和社会上那些不学无术的青年混在一起,去抢劫财物,用非法手段。最后进入了少年管制所,这就是一个悲哀的结局。还有某校一群“学生派”为了壮大自己的气势,和外校的又一群学生打架,但他们惨败,心里不服,认为自己要是有了枪就厉害了,于是他们托人买了枪支。青少年没有拥有枪支的权利,他们这种行为就已经犯法,要是再加上拿枪去危害他人,那就构成严重犯罪。
青少年犯罪的现象越来越多,这对他们的人生前途也是一个不好的影响。十七岁的小轩因为和同学发生争执,拿刀捅伤了同学的腹部,那名同学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这对他的人生就是毁灭,无论怎样后悔也来不及了,对那位同学的父母也是无法弥补的,使他们沉浸在悲伤的气氛中,就这样毁灭了一个家庭。
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所共同面临的社会难题,有人将其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并列称为“世界三大公害”。
法律呢,就是机械的强制执行校正社会中一些偏离法律轨道的人,使他们回归到正常的法律轨道上,触犯了什么法律就应受到什么样的制裁,我国法律在公法方面有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还有更多法律,对那些违法分子进行了强制性校正。
我们现在的二十一世纪的学生,就应该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要犯法,更不要知法犯法,有些人就抱着这种侥幸的心理触犯法律,更不要从小就有这种思想,论语中说过: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对于犯罪的小小放松,就会为今后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不要等到法律的制裁,自己才后悔莫及,那样已经没用了,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就应该从现在做起,做一位懂法知法的社会公民。
初二:朱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