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事故频频发生,造成了一大批含苞待放的生命就此消失,因此政府对此高度关注,并出台了多部关于保护青少年生命安全的法律法规,希望借此保护青少年的生命安全。尽管如此,安全事故还是时有发生。
陕西省某县城关小学1989年12月28日清晨举行周会。7时许,在学校广播和铃声的催促下,教学楼上千名学生争先恐后奔往学校操场集会。学校副校长杨某未将教学楼西边楼梯铁栅门打开,使得二、三、四楼七百多名学生只得全部涌向东楼梯口。学生们下到二楼和一楼楼梯拐弯处时,因楼道电灯未开,跑在前面的学生摸黑与少数上楼放书包的学生相遇,造成双方拥挤,个别身材小的学生跌倒后引起上下楼梯受阻,造成严重拥挤,酿成特大伤亡事故,死亡6至11岁的小学生28人,伤59人。
所以我认为为了保证学生集会中的人身安全,学校还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必须明确指定专人负责学生集会的安全工作。有关人员应当各司其责,各尽其责,避免互相推诿。
(2)在学生集会时,对学生集会的路线、设施和环境等与学生人身安全有关的事项,要全面考虑,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3)在学生集会时,应当使学生进出教学楼的时间错开,并由专人监管,防止造成拥挤。
(4)在参加校外集会时,一定要有专人跟随学生,负责学生的安全工作。如果学生年年龄较小,一般应当负责带回学校,不应在外面把学生放走。
(5)学校的各楼门和通道一定要保持畅通无阻,保证必要的照明度,不要随意封闭楼门和通道。
希望这几条建议可以在预防中小学生受伤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也希望学校能够重视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尽量避免意外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