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如冰鉴的眼眸透出无情的杀机,好似一丝余光便可破灭一颗流淌着热血的心。告别了混凝土般灰黑的毛发,换上貌似柔情的白装其实不然。修长而尖锐的獠牙,泛着丝丝血光,贪食了狮子的肉,老虎的魂,飞鹰的血,我来告诉你谁才是真正的霸主,当然我不削于与人对峙,因为他们极为丑恶,堪称公敌。粗壮的四肢带给我敏捷,结实的身躯保护着连我都瞧不起的热血之心,我是王,我来自遥远的北方,他们都称我为“白狼”。
我在春意盎然之际崛起,带领我的种族征服我的每一寸土地,因此我变成了嗜血狂魔,我爱喝血,我喜吃肉,这是本性,每一匹狼的尊严。就这样,无数的嗜血狂魔给脆弱的生灵带来了噩耗,我也因此得到了我梦寐已久的家园,失而复得的“家园”。
我在夏天开始尝试巩固我的家族,我因我的毛发而自豪,因此我不屑于所有灰黑色的垃圾,当然我尊重他们扔给他们自由与温暖,我仍嗜血,渐渐发觉它变成了习惯。
秋天噩耗如期来临,第一次察觉到我是如此的渺小,渺小到不堪一击——人类将我们包围。我再次唤起狼的本性,大家厮杀,眼睛泛着血光,好似回到了那年春天,可惜面对猎枪我毫无办法,就这样眼睁睁葬送了我的整个家族。而我也正是因为这身毛发别囚禁。
冬天我遇到了我自认为人生中的公主,一匹配得上我毛发的母狼,我们被共同囚禁着,可我终究打不起任何精神,冰冷的牢笼早已将我眼中的狂热洗涤,剩下的只有透骨的冷意,我想要突破牢笼,我想要将他们斩杀殆尽,我甚至想抛弃高傲姿态下认定的终身伴侣。呵呵,太荒谬了。我依旧无能。
又是一个春天,我被一个好心的人家收买了出去,当然还有我貌似的妻子。他们将我放归山林,蹲踞一年的身躯早已失去了活力,我凭直觉回到了战争的地方,仍旧尸骨骸骸,我仰天长啸,我卧在一具早已面目全非的骸骨边长啸,我赶走了那匹白狼,带着我的孤傲回到我初始的地方将她埋葬,获得重生。
初三:林枝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