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咸亨酒店,径直朝自己的“家”“走”去,小小的角落,一张薄席,一只缺了一角的碗,哦,还有我这半身的破夹袄,这便是我的全部家当。此时将近初冬,路上的行人很少,但往来的却都投来不屑的眼神。或许是因为我是落魄的读书人;或许因为我被丁举人打断了腿;更或许因为我是孔乙己。
费了很大的劲才来到我的小角落,蹲坐在角落里,凛冽的北风刮进我的袖子里,脖子里。我紧缩着身子,靠着刚才的酒劲,才不至于冻僵了。四处瞅瞅,忽然看到餐馆门前的泔水桶里有几块馒头,旁边还散落着几碟剩菜,几只流浪狗正在津津有味的吃着。我找到一块石头,吓跑了那几只狗,一步一步爬向泔水桶。饭馆里的小伙计刚要倒掉那泔水,我急忙加快了速度,一边喊道:别倒,先别倒。最后,那小伙计将几块馒头扔给了我。我拾起沾了土的馒头,在衣服上抹了抹,心想,不脏,还能吃,只是有点硬。
爬回角落里,酒劲下了一大半,浑身冰凉,我紧靠着墙,不断搓着手,但感不到丝毫的温暖。寒风依旧刮着,我强挨着冷睡了过去。半夜,我被马蹄声惊醒,一位行人在我的碗里扔下了四文大钱后匆匆骑马而去,我探身过去,紧紧握住那四文钱,心想,明早又能买酒喝了。不久我又昏睡了过去,梦中,我中了状元,荣华富贵,美酒佳肴……我笑得是那么开心。
第二天早上,有人发现了我,不过我已经死了,被活活冻死了,但我却笑得那么开心。或许他们永远的不会知道,我为什么会笑得那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