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看了一篇关于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写儿童历险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小说中的主人公―汤姆。索亚是个有理想有抱负也有烦恼的男孩,他是一个天真活泼又调皮的典型美国少年。他生性活泼,善于说谎,会搞无穷无尽的恶作剧,却又不乏正直,勇敢,善良的品性。小说的主要内容是:汤姆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条和呆板的生活环境,他们作了种种冒险来改变自身的环境;去墓地探险,他和哈克亲眼目睹了一起凶杀案,在无辜者即将遇难时,汤姆勇敢地站了出来,指证凶手。后来,凶手逃了。学校里的老师组织学生去野炊,在一个山洞里,汤姆和贝基突然发现了凶手,虽然如此,可凶手最终还是被活活饿死了。汤姆和他的朋友们成了当地了不起的英雄。
当我看到“第二章”―无奈刷墙,战绩辉煌中的“汤姆一只手拎着一桶灰浆,另一只手拿着一把长柄刷子。他环顾栅栏,所有的快乐,立刻烟消云散,心中充满惆帐”的时候,想到:在过去外国的生活中,他们的生活真是艰难,那些像汤姆那样大的孩子还要刷墙,干家务,才知道现在我们的生活比他们要好很多。虽然现在改革开放了,生活渐渐变好了,可在西部地区的人们还是吃不到饭,就连一日三餐都不全,更别说那些孩子上学的事了。
当我看到“第九章”―坟地惨案,波特受过中的“突然医生猛地把对手摔开,抓起威廉斯坟上那块重重的碑,一下子把波特打倒在地。与此同时,印第安。乔乘机把刀子一下子全捅进了医生的胸膛”的时候,想到:过去的外国与中国差不多,也是随便杀人,有时还拿杀人寻开心。如果故事发生在现代,那么印第安。乔一定会被判死刑,波特也是一样。我一想到“杀人”两字,立即就毛骨悚然,这样伤天害理的事只有不孝子才做得出来。
当我看到“第三十一章”―得而复失中的“这时,不到二十码的地方,有只手,拿着蜡烛,从石头后面出来了。汤姆大喝一声,那只手的主人―印第安。乔的身体立即露了出来”的时候,我吓了一跳,心想:这样汤姆和贝基会不会被杀掉,或者是被杀后做成人肉包子?还是他们给他带路出去,还是。。。。。我害怕极了,我实在是不敢再往下看了,可是强烈的好奇心趋使我拿起了书。噢,还好,还好,是好的结局,印第安。乔以为是法官派人来捕他,被吓跑了。
这篇历险小说的结局是美好的:汤姆和哈克两人意外地发了横财,轰动了圣比得堡这个穷乡僻壤的小村镇。最后,汤姆和哈克组织了一个队―海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