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法官者,应当以公平为念,勿忘慈悲,应当以严厉的眼光对事,而以悲悯的眼光对人。”观看电影《南平红荔》后,詹红荔的这句话一直在我耳边回荡……
詹红荔就像是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倾心挽救失足少年,用自己的职业维护着一方少年的心灵净土,展现了新时期法官的精神风貌。影片故事感人至深,催人泪下,使我充分地认识到了法律无情,人有情的大爱涵义。
开庭前,詹红荔总是认真细致地了解每一个未成年被告人的生活背景和成长环境;法庭上,詹红荔情理结合,运用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独特的工作艺术,感化失足少年;法庭下,她主动关心在监所的未成年犯,并把这份关怀与帮助延伸到刑后回归社会的他们身上。她及时挽救了一批迷途少年,用“母亲”的温暖与关怀帮助他们解决生活难题;她组建“新生少年志愿者服务队”,让他们体会付出的荣誉与快乐,重塑新生活的希望。
影片中使我最震撼的是方超。方超出狱后,经过詹红荔的劝说,他决心重新做人。当他在饭店打工被冤枉,拿了顾客的手机时,任凭他怎么解释,没人相信,只是因为他曾经偷窃入狱。一气之下,方超决定去福建,他觉得离开了这个地方,就不会一直戴着偷窃的帽子,他信心满满的跟“詹妈妈”说他一定会干出一份事业的,“詹妈妈”十分支持他。而当詹红荔再次接到方超的电话时,他已经站在了16层楼的楼顶,脸上没有了往日的笑容与信心,取而代之的是绝望和凄凉。他说:“我只是想听听詹妈妈的声音,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家,很久都没有妈妈的关心了,直到遇见了您,让我感受到了久违的母爱。詹妈妈,我只是好奇偷了一台电脑,只是我没想到这台电脑这么贵,贵到我用一生都还不清……”方超说出这句话后詹红荔震惊了,她驾驶着车在高速路上疾驰,最终慢慢地停下了,她想和时间赛跑,想抓紧时间挽留住那个鲜活的生命,但是她的爱心只是根纤细的线,终究比不过社会这把锋利的大锯。那样鲜红的生命,那样花季的少年,最终没能打败社会的势力与无情。从十六楼上跳下去的方超一定想不明白,为什么社会告诉我们有错就改还是好孩子,他改了,再也不会了,而社会却又不认账了?
方超之死坚定了詹红荔呼吁建立未成年人轻度犯罪前科封存制度的决心。在她和一大批法官的努力下,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和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以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少年法庭就相当于一座桥,有千千万万失足少年走上这座桥,法官就是引路人,紧紧握住他们的手不放松,不让他们掉进万丈深渊。詹红荔只是众多法官中的一个,相信有很多像詹红荔一样充满爱心和责任感的法官,希望你们对犯罪的未成年人不放弃、不抛弃,为迷路的少年指引方向,相信,不久的将来,因为有你们,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会逐渐下降,我期待看到中国未成年人都健康、快乐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