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女童被超速行驶的汽车撞飞,经抢救无效身亡,一条鲜活的生命还未绽放就消亡世间,令人惋惜。但是从整个事件的起因经过来看,折射出的都是人民法律意识观念的谈薄。家长带领在非斑马线横穿马路、汽车超速行驶,女童突然折返都是悲剧发生的诱因路。
然而,为何我国已出台了多项法律规定,但此类事故还是频繁发生吗呢?探本寻源,可以发现我国仍存在执法不严,法律仍不完善的情况。正如何前不久在南昌某一公园内发生的事件上般。一男子冒险穿过兽栏退弄沉睡大熊猫却意外被大熊猫压倒,该男子虽然幸免于难但却没有承担责任,逃之天天而馆长也只是借此事来提醒游客注意安全,不能违反园内规定并未找出该男子给予处罚。相比美园黄石公园;男子违反规定灌温泉水都被罚以1000美元,相比较而顶言。我国的执法力度仍然较弱,法律规定依旧只是以文字的形式呈现在公众面前,国人仍旧不惧法律,我行我素,最终酿成悲剧。
所以,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加大执法力度是降低此类事件发生频率的必要保障。鲜活的生命就此消失需要我们警醒,需要我们用更加严谨的态度来对态它。用鲜血换来的代价不仅仅是一种警示,更应该是一种态度,尊重法律,尊重生命的态|度。如果执法部门和相关单位仍旧忽视这一点,对法律的执行仅限于口头警告或者是用并不完善的明文规定处理此事,哪么也许还会有无数个女上童死于这淡薄的法律观念之下。
当然,在我看来,完善相关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只是治标不治本,依旧需要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让法律的观念形成社会芸识。让公民知法懂法!守法,形成全社会重视法律的好风气,法律才不只是文字,才会形成公民的上种精神面貌。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杜绝像6岁女童死于车祸此类事件的发生。像中国式过马路的标签才能被真正揭下。女童的死是一个悲剧,是一个法律观念淡薄,文明素质低下而导致的悲剧。如果公民自身的素质没有提高,法律仍旧流于文字那么你。我都有可能成为下I一个女童。这才是中国法律真正的悲剧。
为了拯救他人,更为了拯救自己,动员起来,让全社会共同努力,形成一个充满法律气息的社会。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最重要的还是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与自身素质,法律不是一种约束,而是一种提升道德境界的法则。我们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让那些本可以绽放的花朵不再消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