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女童跟着家长在非斑马线处横穿马路,熟不知孩子突然折返,被超速行驶的汽车撞飞了,经过抢救无效死亡,近日交警部门做出了双方应该共同承担责任的事故认定,对此,我赞同交警部门作出的认定,我认为交警部门的做法是正确的。
首先那位汽车司机一定是要承担责任的,作为一名驾驶员,务必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应该超速行驶,我国的交通规则中明确指出不能够超速行驶,但那位汽车司机却依然要超速行驶,最终酿成了这一悲剧,我们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坚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正是因为驾驶员的超速行驶才酿成了这一悲剧,所以驾驶员理应为他的行为负责,这是不容置疑的。
其次,那女童的家长也应该承担责任,作为那名女童的父母,他们理应看管好自己的孩子,他们是孩子的监护人,酿成这一悲剧,是因为他们监管不当,我们都知道马路上的车辆及其多,稍不注意就会酿成悲剧,作为家长理应知道这点,应该更加注意看管好自己的女儿,所以酿成悲剧是他们不负责任的表现,家长也应该承担责任。
最后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作为父母你的一举一动都会给孩子产生深刻的影响,但那6岁女童的家长竟然也不遵守规则,在非斑马线处横穿马路,这也是导致悲剧的原因,为什么要设置斑马线呢?为的就是让行人能够在这片区域上过马路会更加的安全,因为那些司机会看到斑马线时更加的留意有没有行人,他们会放慢自己的车速,所以这位家长没有遵守交通规则,也应该承担责任。
现如今,每天都有人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而丧命,这让人不得不感到惋惜,但这也提醒着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如何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呢,除了要制定严格的交通规则以外加大惩罚力度,更多的还要提高人们对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让他们知道不遵守交通规则会带来的危害。
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够遵守交通规则,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不要再为那一秒那一分钟,而丧失了自己的一生。让我们一起努力打造幸福和谐的社会,不要视生命如儿戏,因为生命只有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