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消息刷新了朋友圈,一位女童被父亲带领在非斑马线处横穿马路,因为监管不力,孩子被汽车撞飞,致死,交警对此作出决定,双方应该共同承担责任。
这就引起了争议,有人认为孩子都死了,父亲也要承担责任,这是不公平的,况且评论中百分之九十都是趋向这一观点,但是法律是庄严的,谁也不容寻思,我则认为法律面前无感情。
首先值得我们肯定的是,这位父亲失去了孩子着实令我们同情,但是面对社会现象,我们应该更为理性的去看待它,而非感性。让我们来分析,孩子是父亲的监管不到位而致去世的,我国的法律就已经明确的规定监护人对子女的监管,如果子女出示监护人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明这位父亲是自己违反了法律,对自己的孩子监管不足,所以孩子的去世也是父亲自己造成的,并不会因为你失去孩子而对你寻思,因为法律面前没有感情牌,对此我们应持辩证的观点看待这一社会状况。
其次孩子被撞双方应该共同承担责任,是我们这一社会现象而上升到国家层面,我们应该执行法律面前没有感情牌这一原则。
近几年来国家的反腐力度逐渐增加,对社会存在的各类官员逐渐浮出水面,纵使这类官员已经逃亡到国外也将绳之以法。近来天津市等各地区的市民财政局局长,无论你是在改革开放时期对祖国做了多大的贡献,只要你贪污了,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试想一下,如果中国这个人口众多的大国,在这个社会主义国家,贪官变得非常多,倘若放任他们继续肆意的使用权利,那么公民的利益可以实现呢,国家如何持续发展答案无疑是否定的,所以针对官员贪污违法的行为,丝毫不会念及旧情也会将你绳之以法,因为法律面前没有感情牌。
最后无论法律有多么的严格条例有多么的完善,如果执法力度不严格,监管力度不到位,那么就会酿成下一个事故中的父亲,就会造成中国高层管理人员巨额贪污,公民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我们这个社会主义社会也失去了原有的公平,所以公民要发挥出主人公的意识,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进行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同时也要自觉遵守法律,坚持权力与义务的统一原则。
双方共同承担社会责任,这就是法律,法律面前无感情牌,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