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动物的说明文
猫有一对透亮灵活的大眼睛,黑黑的瞳仁还会变:早晨,像枣核;中午,就成了细线;夜里,却变成两只绿灯泡,圆溜溜的,闪闪发光。 小花猫早上起来先伸一下懒腰,然后再坐起来,用两只前爪在舌尖上舔一点唾沫,像人一样地洗着脸,再用舌头不停地舔着自己的毛皮,直到有一点光亮为止。 那条小狗一身金黄色的毛,闪闪发亮,像刚刚擦过油似的。 这只天真可爱的卷毛狮子狗,小黑尾巴一摆动起来,像个滚动的小绒球。 那条小黑狗,一身乌黑发亮的皮毛,就像黑缎子一般油亮光滑;雪白的小爪儿,像4朵梅花;那条撅着的小尾巴,总是悠闲不停地摇摆着。 那黑狗不吼不叫,像一个很有身分的武士,威严、老练,一动不动蹲在那里,雄纠纠张开胸脯上绒样的长毛。 狗的叫声不像猫的咪咪声那样有气无力,也不像老虎的叫声那样恐怖,而是中气十足,使人听起来有雄壮干脆的感觉。 这头大肥猪,屁股溜圆,肚子蛮大,由于脂肪过度丰富,它只得慢慢走着,好像架子很大的老爷。 这只猪吃东西的时候,两个耳朵像大扇子一样一扇一扇的,脑袋一颠一颠的,眼睛紧紧地盯着食物。 猪吃完食乖乖地走到圈里,懒洋洋地躺下了,还不时地哼哼两声,好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这匹马,全身皮毛黑发红,红中透亮,油光水滑,像刚从油缸里跳出来似的。 这匹枣红马,长长的鬃毛披散着,跑起来,四只蹄子像不沾地似的。 这匹高头大马,浑身的每个部分都搭配得那么得当,每块肌肉都显示出力量,让人一看就觉得那么柔和,那么健美。 刹那间,“千里雪”平稳地腾到空中,简直像滑翔一般地飞过了深沟,轻轻地落在对岸,继续前奔。 小毛驴是那样惹人喜爱,黑眼珠滴滴溜溜乱转,撒起欢儿来像一只小鹿。 “呱哒、呱哒、呱哒……”驴蹄声均匀而单调,像墙上那面挂钟的砣在摇摆。那头骡子仰着头,皮笼头上的红缨,像是秋雨里一朵艳红的鸡冠花。 这些奶牛,身上白一块黑一块的,好像穿着花棉袄。 这条牛的两只眼睛像铜铃一样大,两只弯角青里透亮,特别是那一身黄毛,像绸子一样光亮。 那黑牛性子暴烈、凶恶,两眼大如乒乓球,红如火焰,头上两只尖角,利如锋刃。 雪白的羊群撒在碧绿的草原上,像花、像云、像圣洁的哈达。 草原上游荡的羊群像是一堆堆滚动的白银。 暴风雪越来越猛,刮得羊群像棉花团似的滚动着。 一峰峰骆驼,在大漠的孤烟中慢慢移动着身影,像小舟在大海里航行,乘着风,迎着浪。骆驼的眼睫毛是双重的,当风起沙扬的时候,双重的眼睫毛像卫士似的,将沙挡住,不使它吹进眼里。 太阳鸟的嘴巴生得十分奇特,很像一把锥子,又尖又长,略微有点弯曲。 太阳出来了,照在小鸟黄澄澄的羽毛上,全身变得金灿灿的,简直像神话中的金翅鸟一样。到了林中,百鸟的喧鸣,仿佛奏起一曲永不休止的乐章,连微微颤动的树叶都好像在歌唱着。 金翅雀唱着、跳跃着,有时也扑打着,像一群不知疲倦的孩子,给这幽静的山庄更增添了情趣。 这林子里的鸟什么颜色都有,什么声调都有。你听,高音的、中音的、粗嗓的、细嗓的,简直是各种流派的、各种声调的歌唱家,在这里举行着歌唱大比赛。 孔雀那小巧的头上像插着几朵翡翠花,展开的彩屏像一把巨大的羽毛扇,一个个黑环,黑、绿、黄相间,像是无数只大眼睛。 只见一只花孔雀把尾巴抖得哗哗响,那漂亮的尾巴就像仙女手中的彩扇,慢慢散开,又像透亮的珍珠撒在它身上,非常美丽。 孔雀飞起来就如同一朵绮丽的绿色彩云,从山顶上飘过。 只见花孔雀拖在尾后的长长的羽毛都挺直起来,围成一个圆圈,像一把五颜六色的大花伞,又像一块圆形的彩缎。 孔雀开屏时,犹如一把碧纱宫扇,尾羽上那些眼斑反射着光彩,好像无数面小镜子。 那儿的孔雀多得出奇,路边上,野地里,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好像美人儿拖着翠色的长裙子,四处转游,根本也不避人。 那些天鹅用粉红色的脚掌划着湖水向前游,湖面上荡起一圈圈粼粼的波纹,远远望去好像一只只白色的帆船在水中荡来荡去,又像天上的朵朵白云映在水面上。 白天鹅用红脚蹼使劲地划动着那绿色的湖水,身体就像一只小艇模型那样摇摇摆摆。 天鹅那白瓷一般光滑的羽毛,没有一丝杂质,就好像一团浓墨泼上去,也会整个儿滚落下来,沾不上一星半点。 一对雪白的天鹅,像两朵硕大的白莲似的浮在水面上。 湖面上,当天鹅伸展着宽阔的双翼,引翅拍水行进时,犹如一叶叶的扁舟,一张张的风帆。宽阔的湖面上,成群洁白的天鹅,在悠闲地游荡,像朵朵白絮在随风漂流。 湖面平静,水清见底,山光水色融为一体,洁白仿佛置身于仙境之间,流连忘返。 天鹅时而挺脖昂首,神气如同将军;时而曲颈低头,闲雅胜似仙子。 当白鹤展开美丽的双翅,翩翩起舞的时候,那修长的双腿,那优雅的舞姿多么像杰出的“芭蕾舞大师”。 漫空飞舞的丹顶鹤如早开的芦花,绵软地、慢悠悠地落在了沼泽地区。 仙鹤是天生的舞蹈家。它们头顶鲜红,脖项修长,羽毛洁白,双腿纤细,真个是形体秀丽,举止潇洒,神采飘逸。 丹顶鹤雪白的头上顶着鲜红的肉冠,像白金王冠上嵌着一颗夺目的红宝石。 仙鹤站立时总是高高竖起身体,伸直脖子四下张望,常常站立许久。因此,人们常用“鹤立”、“鹤望”来形容戏剧舞蹈中引颈四望的优美姿态。 当鹤群长距离飞行时,常常排成“V”形或“Y”等形。远远望去,飘飘然呈现出一副轻逸而潇洒的风姿。 水面上黑压压一群野鸭子,灿烂的羽毛,在夕阳的余辉下,像浮着一簇簇花环。 这些野鸭子都生着一个金翠色的头,亮晶晶的眼睛,颈上有一圈灰白色的羽毛,就像是每一只野鸭都戴上一串珍珠项圈似的。 野鸭悠闲自在地浮着,一会儿跌入水底,一会儿又立在浪尖上,像孩子在打秋千。 远处的湖面上有几只野鸭在游动着,就像一只只无线电操纵的小军舰,那么英武,那么雄壮。 那五色斑斓的野鸡,挺着胸,迈步走出草窝,像骄傲的将军。 金鸡全身的羽毛色彩艳丽,油光发亮,就像披上了一件华贵的大礼服。 金鸡张开翅膀站在太阳下,就像凤凰朝阳,浑身金亮金亮的,美丽极了。 金鸡有匀称的体型,矫健的双脚,头戴黄冠,颈部装饰着金黄色的“项圈”,两肩有金光灿烂的披肩。 雄鸳鸯羽毛华美绚丽,背部褐色,腹部白色,头顶羽冠,眼后生有长长的白色眉纹,好像刚刚化过妆一样。 在苇塘里,鸳鸯常将脖子伸得长长的,两翅展开拍击水面。一对对色彩斑斓、绚丽的鸳鸯在水中嬉戏、追逐、并肩畅游,时而发出“咕枣咕枣咕”的低沉而柔美的叫声,好像情侣在窃窃私语。 大雁的身体构造很像小船,一双带蹼的脚,像是两把船桨。扁平的嘴有锯齿状的缺口,便于切断植物的嫩叶、幼茎和淘食水生植物的块根和种 说明文:蜜蜂 整理: 免费范文网 日期: 2005-12-21 我是一只小蜜蜂。我们蜜蜂是过群体生活的。在一个蜂群中有三种蜂:一只蜂王,少数雄蜂和几千到几万只工蜂。我就是这千万工蜂之一。 ? 我的母亲就是蜂王,它的身体最大,几乎丧失了飞行能力。这没有关系,它有千千万万个儿女,我们可以供养它,也算尽了孝道吧!在我的家族中,只有蜂王可以产卵,它一昼夜能为我们生下1?5万到2万个兄弟。蜂王的寿命大约是三年到五年,在我们家族中它可以说是寿星了。 ? 在蜂群中还有一种蜂叫雄蜂,它和我们大不相同,它“人高马大”身体粗壮,翅也长。它的责任就是和蜂王交尾。交尾之后,它也就一命呜呼了。?要说家族中数量最多,职责最大的还是我们工蜂。我们是蜂群的主要成员,工作也最繁重:采集花粉、花蜜,酿制我们的“口粮”、哺育我们的弟弟们、饲喂我们的母亲、修造我们的房子、保护家园、调节室内温度和湿度……别看这样,我们的身体是非常弱小的,我们的寿命也只有六个月,就像天空的流星一样——一闪即逝,仅有一点儿时间去闪耀自己的光辉。? 我们蜜蜂是自然界里最勤劳的了。开花时节,我们忙得忘记早晚,有时还趁着月色采花酿蜜。蜜是很难酿的,我们要酿一公斤蜜,必须在100万朵花上采集原料。如果我们的蜂巢同采蜜的花丛距离一公里半,那么我们采一公斤蜜就得飞上45万公里,差不多等于绕地球赤道飞行11圈。看样子,我们的功业并不次于“阿波罗号”呢!虽然我们采蜜难,但每年一窝蜂都能割几十斤蜜。在广东的同族们一年四季都不闲着。如果动物世界也有组织的话,那么我们蜜蜂一定能获得“最热爱劳动奖章”。 ? 也许您要问:在漫无边际的大自然中,你们怎么知道什么植物在哪里开花流蜜呢?告诉您吧,我们有很多“侦探”,派它们去侦察,回来再把结果告诉同伴,我们的“语言”就是舞蹈。? 我们的家族就是这样。我们的生命是短暂的,但不必担心,我们还有兄弟,还有接班人。它们会像我们一样继续劳动。我们的家族就这样不断繁衍下去。
我有一条狗,想起来就心酸
我家养的第一只狗是只花狗,具体长什么样我记不清了,只记得每天我跟着妈妈伴着夕阳收工回家的时候,它总是在回家路上的一个拐角上静静地等着我们,那是它的势力范围的最外围,我们刚在拐角上一露头,便撒着欢冲我们跑过来,尾巴摇得不亦乐乎,冲上来先舔舔我的手,再在身前身后跑上两圈,便高高兴兴翘着尾巴跑在前面为我们开路,仿佛象个有了依靠的孩子般骄傲而又兴奋。可是突然有一天,它却突然不见了,我妈说是被人打死卖掉了,小时候的我却固执地一直不肯相信,总认为是它躲在我家地基下面的一个洞里,好几次都在洞口朝里望,呼唤它,结果可想而知,至今我仍然不明白我为什么会那么确信是那个洞吞掉了它。
花狗失踪几个月后,隔壁邻居家养了只黑狗,由于刚捉来的小狗对陌生环境比较不习惯,精神紧张,一有风吹草动就叫个不停,经常把人在半夜吵醒,邻居家的人大概也是心气比较浮躁的,一个不顺心便打它出气,经常能听到小狗的惨叫连连,并且连饭也不怎么给它吃饱。我们由于怕麻烦,对它的境遇无能为力,便只能在它串院过来玩的时候,加倍对它好一点,留点碎骨头剩饭给它,我和老弟更是与它打成一片,白天我们小伙伴一起出去玩的时候,它跟我们形影不离,不过,一到晚上,它却总是要回到它的那个家里,怎么留也留不住,虽然如此,它的境遇却没有丝毫改变。渐渐地,黑狗长大长壮了,足有我那时候的大半人高,威风凛凛,叫声也浑厚结实,不再象以前的奶声奶气,硕大的狗头,尖利的犬齿,无一不令对手胆寒。那个时候,我和老弟在小伙伴当中都是无人敢欺负。不过,由于它长得这么壮实,也导致了它以后的惨死。当我们小的时候,各家的生活条件并不太好,黑狗由于身大胃大饭量大,经常吃不饱,有时实在忍饿不住,便去偷人家的鸡子充饥,终于有一次被发现了,于是所有丢失小鸡的罪责都降落在它头上,邻居家被责骂和白眼弄得焦头烂额,恼差成怒,便活活地把它打死了。那时候我在托儿所里,回家后听着妈妈诉说着它的死亡,知道它在虽然被打得哀哀嚎叫,却始终既不回口也不逃走,只是缩在墙角里,直到被活活打死为止。我大哭一场,问老妈死狗在哪,她说大概是卖给收狗肉的人了。我长大以后想,大概是它当时知道自己做了错事,又出于对主人的忠心,只好甘愿死亡。我相信它当时除了痛苦外,还感受到了悲哀和解脱。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家都没再养狗,只养猫。这只黑狗影响我一直喜欢那种冷冷地、有骨气的大狗,不屈服,也不逃避。以后看了杰克。伦敦的小说中描写的爱斯基摩狗,以及他以一只有四分之三狼血统的狗(我都不知道应该称其为狼狗还是狗狼,呵呵。。说笑)的一生为内容的小说,都让我欣赏、艳羡不已。
直到我家搬出山里几年后,我有一次在学校回家的路上看到一只被人遗弃的小狗,它是只枣黑狗,仿佛就象冥冥中注定的,我蹲下身去看着它,它用圆溜溜的黑眼睛也看着我,呜呜地叫着,我轻轻抱起它,它摇晃着小尾巴,用舌头舔了舔我的手,仿佛我就和它达成了不为外人知的盟誓一般,我把它抱回了家。它在我家里倒是一直无病无灾,平平安安地长大了,不过它却让我失望不已。你看它身材瘦小,小心乖巧,一身小狗脾气,从无咬人心肠,见人就乱摇尾巴,那种迫不急待拍马屁的神情让我大为讨厌,跟以前的那只黑狗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真让我大有恨铁不成钢之感。有时候看着它谄的样子实在是恨不打一处来,才刚准备举起手揍它一下子,它马上乖觉地看出我神情不对,立马就呜呜乱叫,摇尾乞怜,仿佛就象前辈子挨打的教训太过深刻,我也只好顺其自然。这样不冷不热地过了几年,突然有一个深秋的早晨,我还赖在床上的时候,外面却传来噪杂的声音,依稀听见跟狗有关,便马上起床下楼,却见我家的黑狗已躺在地上,嘴里流出沾液,四肢僵硬,只剩呼吸和抽搐的劲了。忙乱中听人说大概是吃了捉狗人丢的毒药(所以现在市场上的狗肉最好不要吃,十之八九是用毒药毒死的,此是题外话,不表),急忙端来半盆洗衣粉水灌入它嘴里想催吐,却是灌多少流多少,始终灌不到胃里,我自知无救,沮丧地丢下脸盆,抱起它的头,它象我第一次抱起它一样无声地看着我,我仿佛又看到那悲哀地、没有任何杂质的眼神,没过多久,它便急速地抽搐了两下,死了,眼里那活力的光也渐渐地暗淡下去,直至消失,我的眼泪终于不争气地流了下来。没想到,它这么谨小慎微,与人为善,却依然痛苦地死去了。我拿着把锹抱起它,在竹林里挖了个坑,把它放进去填上土踩平,一边心里发誓不再养狗,一边想,没过多久,这里大概又会是青草一片罢。
到了我工作以后,邻居的亲戚家里有只狗,因为小孩子跟它玩耍时没轻没重,不小心咬破了孩子的手,结果也被狠揍了一顿(写到这我想,为什么狗总是被揍呢?),不过没舍得打死,就想把它送人,不过没想到咬人的狗名声臭,人家都不要,我老妈又大发善心,把它领回了家。我一看,怎么又是条小狗,心上已是三分不喜了,再过段日子细看,又是只毫无骨气只会摇尾的狗,更有八分不喜,等到再过段时间,才发现它原来不管长多大都是一副小狗脾气,热衷于咬拖鞋、藏骨头、扯袜子,丝毫没有一点点大狗应有的尊严和气派,把我的鞋子和袜子弄坏了好几双,心里更是十二分的不喜了。更加可笑复可怜的是,大概是被以前的主人家打得惨了,它一遇激动的事情,譬如说高兴呀、害怕呀什么的,就会尿失禁,以前有个小孩见皇帝是“惶惶然汗出如浆”禁不住汗,可它倒好,是“惶惶然尿禁不住”了。看它这么一副可鄙样,每每在它扯坏东西的时候想想也就算了。不过凭心来说,这条狗长得还是挺帅的,瘦小精干,两只耳朵直竖,鼻尖嘴长,毛色黄黑,就象只德国狼犬的缩小型,更兼两只眼睛上各有一块颜色比较淡的斑,就是俗称“四眼狗”,据说是蒙古狗的遗传特点,看来我家的狗的血统可是身兼中外的多国部队呀。本来呢这种狗我不喜欢,也不会去理它,这第四只狗就没啥好提的了,可世界上的事情有许多是同样的,历史也会重复发生,大概半年后,又是一个深秋的早晨,这只狗也吃了毒药(靠这个赚钱的人可真够缺德的),也是这么灌肥皂水、把它放得头低尾高让肚子里面的毒液流出来,好一阵忙乎,不过依然是口吐白沫四肢僵硬,时不时抽搐一下,父母和邻居们都认为没救了,纷纷去上班了,我也认为它死定了,准备放弃了,不过它还没死绝,不忍心让它一个人就这么死了,而且我们单位里的作息时间也执行得不太严,便陪在它身边抚摸着它,希望它死的时候能不觉得那么孤单,同时死马当作活马医地把它折腾来折腾去,让胃里的毒液流出来。这样子过了不知多久,忽然我觉得它的眼睛好象在动了,我起初以为是幻觉,可是又过了一段时间后,它的头终于也微微地动了一下,我欣喜若狂,忙压抑住兴奋的心情,更加起劲并且小心翼翼地按摩它的腹部,慢慢地,它对我抚摸它的手有反应了,又过了好久,终于,它终于艰难地把身子侧过来,俯卧在地上了,我知道它最痛苦的时刻已经过去了,我喜极而泣,在心里拼命狂叫,真有那种拯救生命的成功感、喜悦感和幸福感。我一看时间已经迟到很久了,便把它抱进家,放在荫凉地里,放上盆水,上班去了。这个一整天,我的心情都奇好无比。中午回家一看,见它虽然仍然恹恹地没有精神,可是却能晃晃悠悠地稍微走走了,然后拉了好几天的血便后,狗又渐渐地恢复了元气,照旧四处撒欢,照旧又咬鞋子扯袜子忙科不亦乐乎,不过我对这些都能容忍了,我救了它,我也偿还了上次在我手里死掉的黑狗的债了。又过了一年,这只笨狗好了伤疤忘了痛,又吃下了毒药(摇头,怎么这么多),不过现在它大概有抗药性了,难受了几天便自己好了,不知道它下次会不会吃一堑长一智,不过我想这种又笨又馋的狗是不会有这脑筋的,只是希望它的运气好点,它也吃了三次苦了。现在它仍然在我家安安逸逸地生活着,不过现在算来它也不是大狗而是老狗了,脾性也稳重了许多,希望它是我家里首只能寿终正寝的狗。
班人马不过至今我仍然有点遗憾,家里养来养去都是些小里小气的狗,我心目中喜欢的大狗却从未养过,希望以后我老了的时候能养一只大狗,春天一起去山上踏春,夏天游泳的时候带着它一起戏水,秋天一起在金黄的落叶中散步,冬天坐在藤椅上边晒太阳边看书的时候,它能静静地趴在我的脚边。
蜥蜴的故事
一所房子要拆迁了.这家房子的主人在一面已经拆除了一半的墙中发现了一只被钉子穿身而过的蜥蜴.主人记起来这个钉子使自己为了挂结婚照片于20年前亲手钉到墙上的.没有想到确将一直生命钉中.可是最令人吃惊的是这只蜥蜴慢慢的动了起来.它还活着.
主人很惊奇.他仔细的坐在旁边细细的观察.看为何这只蜥蜴可以钉在墙上20年不死.经过几天的观察.主人发现了秘密:原来这只蜥蜴的同伴不断从四处找来食物喂它.而且一喂就是二十年!!
后记:这只蜥蜴被钉住了以后.可以说已经决定它这辈子[碌碌无为".它既不能[升官".也不能[发财".而那些同伴还是义无反顾的去照顾它二十年.换做是人类.多少人可以做到?
我和小动物的故事-------奶奶家的大花猫
奶奶家有只大花猫.它已经八岁了.相当于人到了五十岁的年龄.显然已经算[老爷爷"了.但手脚还是很灵活.上房.上树都不成问题.
这只猫长的非常胖.大概是奶奶总喂它好吃的吧!它的身子大部分是黄褐色.之间布满了灰色和黑色的条纹.一对棕色的耳朵警惕的竖立着.两只眼睛像灯泡一样亮.时圆.时细.
大花猫非常懒.我习惯叫它[懒虫".每天它吃完了就睡.睡完了又吃.到了晚上它也不去捉老鼠.有一天中午.我实在看不惯它那懒洋洋的样子.按捺不住自己的心情.拿着柳枝.冲进屋子训了它一顿.它好象听懂了.灰溜溜的出去了.我跟着它到了外面.满以为它已经痛改前非去[辛勤工作"了.谁知.它溜到草垛.晒着暖暖的太阳又呼呼大睡起来......
[懒虫"也非常调皮.一天我写作文的时候.要抄用一下门口的对联.就出去看了看.回来后.看见[懒虫"坐在我的位置上正在专心致志的啃我的笔.我火冒三丈.使劲把它往下推.[嘿!"它就是不下去!我给你来点厉害的.我把我大伯叫了过来.大伯一下子把懒虫赶到了地下.这一下子[懒虫"好象摔的不轻.它坐在地上半天才[明白过来".我心理暗自高兴:[哼!小样儿.跟我玩.你还嫩点!"正当我洋洋得意的时候.忽然懒虫一个鲤鱼打挺[嗖"的一下钻入的柜下.还没有等我反映过来.柜下传来吱吱的惨叫.仔细一看.大花猫的嘴里多了一只肥大的老鼠......这时懒虫翻着眼睛看了我一眼.迈着平稳的步伐四平八稳的走了出去.示威似的.
这就是奶奶家的花猫.懒惰.调皮但关键时刻还不失[英雄本色"!
他是一个医务工作者.用一只母白鼠做肿瘤实验.他给那只白鼠移植了癌细胞.过了几天.肿瘤在关在笼子里的白鼠的身上越长越大.可他惊讶地发现一个异常的景象.那只白鼠焦躁不安.随后痛苦地用嘴撕咬身上的肿瘤.并将咬下来的一块块肿瘤吞噬下去.伤口上血迹斑斑.几乎露骨.
又过了两天.他又发现那只白鼠产下了一窝晶莹透亮的小白鼠.那只母白鼠奄奄一息地带着不堪目睹的伤口.躺在笼子里.嗷嗷待哺的小鼠崽喝着母亲的乳汁.一天天长大.白鼠母亲的身体日渐销售.拖着只剩下皮包骨头的身子.在癌细胞无情的肆虐下.用无与伦比的顽强和神奇的意志.用自己身体里所有的能量化为生命的乳汁.喂养着这一窝鼠崽.终于有一天.母鼠永远倒在笼子里.没有了一丝呼吸.一群被喂养长大的小白鼠把它围在中间--
他一直都在观察这个奇异的现象.母鼠在产下鼠崽后.整整活了二十一天.他心里惊呼道:[二十一天.恰好是白鼠平时正常的哺乳期.此后.小白鼠就可以脱离母亲而独立生存了.这只母鼠在正常情况下.因移植了癌细胞在身体内.早就应当死亡了啊!"面对此情此景.面对这种伟大而悲壮的动物的母爱!他潸然泪下--
(二)
他是一位经验老到的猎手.有一天.他带着他心爱的猎枪.追杀着一群约有二十只山羊.当追到一个悬崖边的时候.这群的山羊停止了逃命的脚步.悬崖的对面还是一个悬崖.但离这个悬崖有十米多远.任凭如何矫健的山羊都跳不过去.他得意地看着这群即将任他枪杀的山羊.
略过一会儿.一个不可思议的景象发生了.只见一只年岁较大的山羊从悬崖边退了几步.然后毅然地迅疾地向对面的悬崖跳去.在这只老山羊刚跳出几米的刹那间.另一只年青的山羊随后也向对面的悬崖跳去.分两次起跳.第二次是踏在半空中头一只老山羊的背上.再猛然地一蹬.落在对面的悬崖上.而那只老山羊悄不声息地摔落在万丈深渊之中.随后.所有的羊群.如同在一个指挥若定的将军号令下.用同样的方法和动作.一起一落.一生一死.猎人看得目瞪口呆.感慨万千--
(三)
他是一个徒步的旅行者.有一天.他漫步在深山丛林中.突然有一块森林着了火.在火势蔓延的草丛中.他发现有一团团黑色的物体从劈劈啪啪从火中滚出.他仔细一看.原来那一团团的黑色物体.竟然是一团团蚂蚁.那一团团蚂蚁越滚越小.外面一层的蚂蚁在火焰的吞噬下.一只只被烧死.一层层被剥落.可里面的蚂蚁在外层的保护下.得以幸存.他被这一幕情景惊呆了.蚂蚁为了保存它们的种群.需要有何等的智慧和何等的牺牲精神啊!
描写动物的说明文
猫有一对透亮灵活的大眼睛,黑黑的瞳仁还会变:早晨,像枣核;中午,就成了细线;夜里,却变成两只绿灯泡,圆溜溜的,闪闪发光。 小花猫早上起来先伸一下懒腰,然后再坐起来,用两只前爪在舌尖上舔一点唾沫,像人一样地洗着脸,再用舌头不停地舔着自己的毛皮,直到有一点光亮为止。 那条小狗一身金黄色的毛,闪闪发亮,像刚刚擦过油似的。 这只天真可爱的卷毛狮子狗,小黑尾巴一摆动起来,像个滚动的小绒球。 那条小黑狗,一身乌黑发亮的皮毛,就像黑缎子一般油亮光滑;雪白的小爪儿,像4朵梅花;那条撅着的小尾巴,总是悠闲不停地摇摆着。 那黑狗不吼不叫,像一个很有身分的武士,威严、老练,一动不动蹲在那里,雄纠纠张开胸脯上绒样的长毛。 狗的叫声不像猫的咪咪声那样有气无力,也不像老虎的叫声那样恐怖,而是中气十足,使人听起来有雄壮干脆的感觉。 这头大肥猪,屁股溜圆,肚子蛮大,由于脂肪过度丰富,它只得慢慢走着,好像架子很大的老爷。 这只猪吃东西的时候,两个耳朵像大扇子一样一扇一扇的,脑袋一颠一颠的,眼睛紧紧地盯着食物。 猪吃完食乖乖地走到圈里,懒洋洋地躺下了,还不时地哼哼两声,好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这匹马,全身皮毛黑发红,红中透亮,油光水滑,像刚从油缸里跳出来似的。 这匹枣红马,长长的鬃毛披散着,跑起来,四只蹄子像不沾地似的。 这匹高头大马,浑身的每个部分都搭配得那么得当,每块肌肉都显示出力量,让人一看就觉得那么柔和,那么健美。 刹那间,“千里雪”平稳地腾到空中,简直像滑翔一般地飞过了深沟,轻轻地落在对岸,继续前奔。 小毛驴是那样惹人喜爱,黑眼珠滴滴溜溜乱转,撒起欢儿来像一只小鹿。 “呱哒、呱哒、呱哒……”驴蹄声均匀而单调,像墙上那面挂钟的砣在摇摆。那头骡子仰着头,皮笼头上的红缨,像是秋雨里一朵艳红的鸡冠花。 这些奶牛,身上白一块黑一块的,好像穿着花棉袄。 这条牛的两只眼睛像铜铃一样大,两只弯角青里透亮,特别是那一身黄毛,像绸子一样光亮。 那黑牛性子暴烈、凶恶,两眼大如乒乓球,红如火焰,头上两只尖角,利如锋刃。 雪白的羊群撒在碧绿的草原上,像花、像云、像圣洁的哈达。 草原上游荡的羊群像是一堆堆滚动的白银。 暴风雪越来越猛,刮得羊群像棉花团似的滚动着。 一峰峰骆驼,在大漠的孤烟中慢慢移动着身影,像小舟在大海里航行,乘着风,迎着浪。骆驼的眼睫毛是双重的,当风起沙扬的时候,双重的眼睫毛像卫士似的,将沙挡住,不使它吹进眼里。 太阳鸟的嘴巴生得十分奇特,很像一把锥子,又尖又长,略微有点弯曲。 太阳出来了,照在小鸟黄澄澄的羽毛上,全身变得金灿灿的,简直像神话中的金翅鸟一样。到了林中,百鸟的喧鸣,仿佛奏起一曲永不休止的乐章,连微微颤动的树叶都好像在歌唱着。 金翅雀唱着、跳跃着,有时也扑打着,像一群不知疲倦的孩子,给这幽静的山庄更增添了情趣。 这林子里的鸟什么颜色都有,什么声调都有。你听,高音的、中音的、粗嗓的、细嗓的,简直是各种流派的、各种声调的歌唱家,在这里举行着歌唱大比赛。 孔雀那小巧的头上像插着几朵翡翠花,展开的彩屏像一把巨大的羽毛扇,一个个黑环,黑、绿、黄相间,像是无数只大眼睛。 只见一只花孔雀把尾巴抖得哗哗响,那漂亮的尾巴就像仙女手中的彩扇,慢慢散开,又像透亮的珍珠撒在它身上,非常美丽。 孔雀飞起来就如同一朵绮丽的绿色彩云,从山顶上飘过。 只见花孔雀拖在尾后的长长的羽毛都挺直起来,围成一个圆圈,像一把五颜六色的大花伞,又像一块圆形的彩缎。 孔雀开屏时,犹如一把碧纱宫扇,尾羽上那些眼斑反射着光彩,好像无数面小镜子。 那儿的孔雀多得出奇,路边上,野地里,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好像美人儿拖着翠色的长裙子,四处转游,根本也不避人。 那些天鹅用粉红色的脚掌划着湖水向前游,湖面上荡起一圈圈粼粼的波纹,远远望去好像一只只白色的帆船在水中荡来荡去,又像天上的朵朵白云映在水面上。 白天鹅用红脚蹼使劲地划动着那绿色的湖水,身体就像一只小艇模型那样摇摇摆摆。 天鹅那白瓷一般光滑的羽毛,没有一丝杂质,就好像一团浓墨泼上去,也会整个儿滚落下来,沾不上一星半点。 一对雪白的天鹅,像两朵硕大的白莲似的浮在水面上。 湖面上,当天鹅伸展着宽阔的双翼,引翅拍水行进时,犹如一叶叶的扁舟,一张张的风帆。宽阔的湖面上,成群洁白的天鹅,在悠闲地游荡,像朵朵白絮在随风漂流。 湖面平静,水清见底,山光水色融为一体,洁白仿佛置身于仙境之间,流连忘返。 天鹅时而挺脖昂首,神气如同将军;时而曲颈低头,闲雅胜似仙子。 当白鹤展开美丽的双翅,翩翩起舞的时候,那修长的双腿,那优雅的舞姿多么像杰出的“芭蕾舞大师”。 漫空飞舞的丹顶鹤如早开的芦花,绵软地、慢悠悠地落在了沼泽地区。 仙鹤是天生的舞蹈家。它们头顶鲜红,脖项修长,羽毛洁白,双腿纤细,真个是形体秀丽,举止潇洒,神采飘逸。 丹顶鹤雪白的头上顶着鲜红的肉冠,像白金王冠上嵌着一颗夺目的红宝石。 仙鹤站立时总是高高竖起身体,伸直脖子四下张望,常常站立许久。因此,人们常用“鹤立”、“鹤望”来形容戏剧舞蹈中引颈四望的优美姿态。 当鹤群长距离飞行时,常常排成“V”形或“Y”等形。远远望去,飘飘然呈现出一副轻逸而潇洒的风姿。 水面上黑压压一群野鸭子,灿烂的羽毛,在夕阳的余辉下,像浮着一簇簇花环。 这些野鸭子都生着一个金翠色的头,亮晶晶的眼睛,颈上有一圈灰白色的羽毛,就像是每一只野鸭都戴上一串珍珠项圈似的。 野鸭悠闲自在地浮着,一会儿跌入水底,一会儿又立在浪尖上,像孩子在打秋千。 远处的湖面上有几只野鸭在游动着,就像一只只无线电操纵的小军舰,那么英武,那么雄壮。 那五色斑斓的野鸡,挺着胸,迈步走出草窝,像骄傲的将军。 金鸡全身的羽毛色彩艳丽,油光发亮,就像披上了一件华贵的大礼服。 金鸡张开翅膀站在太阳下,就像凤凰朝阳,浑身金亮金亮的,美丽极了。 金鸡有匀称的体型,矫健的双脚,头戴黄冠,颈部装饰着金黄色的“项圈”,两肩有金光灿烂的披肩。 雄鸳鸯羽毛华美绚丽,背部褐色,腹部白色,头顶羽冠,眼后生有长长的白色眉纹,好像刚刚化过妆一样。 在苇塘里,鸳鸯常将脖子伸得长长的,两翅展开拍击水面。一对对色彩斑斓、绚丽的鸳鸯在水中嬉戏、追逐、并肩畅游,时而发出“咕枣咕枣咕”的低沉而柔美的叫声,好像情侣在窃窃私语。 大雁的身体构造很像小船,一双带蹼的脚,像是两把船桨。扁平的嘴有锯齿状的缺口,便于切断植物的嫩叶、幼茎和淘食水生植物的块根和种 说明文:蜜蜂 整理: 免费范文网 日期: 2005-12-21 我是一只小蜜蜂。我们蜜蜂是过群体生活的。在一个蜂群中有三种蜂:一只蜂王,少数雄蜂和几千到几万只工蜂。我就是这千万工蜂之一。 ? 我的母亲就是蜂王,它的身体最大,几乎丧失了飞行能力。这没有关系,它有千千万万个儿女,我们可以供养它,也算尽了孝道吧!在我的家族中,只有蜂王可以产卵,它一昼夜能为我们生下1?5万到2万个兄弟。蜂王的寿命大约是三年到五年,在我们家族中它可以说是寿星了。 ? 在蜂群中还有一种蜂叫雄蜂,它和我们大不相同,它“人高马大”身体粗壮,翅也长。它的责任就是和蜂王交尾。交尾之后,它也就一命呜呼了。?要说家族中数量最多,职责最大的还是我们工蜂。我们是蜂群的主要成员,工作也最繁重:采集花粉、花蜜,酿制我们的“口粮”、哺育我们的弟弟们、饲喂我们的母亲、修造我们的房子、保护家园、调节室内温度和湿度……别看这样,我们的身体是非常弱小的,我们的寿命也只有六个月,就像天空的流星一样——一闪即逝,仅有一点儿时间去闪耀自己的光辉。? 我们蜜蜂是自然界里最勤劳的了。开花时节,我们忙得忘记早晚,有时还趁着月色采花酿蜜。蜜是很难酿的,我们要酿一公斤蜜,必须在100万朵花上采集原料。如果我们的蜂巢同采蜜的花丛距离一公里半,那么我们采一公斤蜜就得飞上45万公里,差不多等于绕地球赤道飞行11圈。看样子,我们的功业并不次于“阿波罗号”呢!虽然我们采蜜难,但每年一窝蜂都能割几十斤蜜。在广东的同族们一年四季都不闲着。如果动物世界也有组织的话,那么我们蜜蜂一定能获得“最热爱劳动奖章”。 ? 也许您要问:在漫无边际的大自然中,你们怎么知道什么植物在哪里开花流蜜呢?告诉您吧,我们有很多“侦探”,派它们去侦察,回来再把结果告诉同伴,我们的“语言”就是舞蹈。? 我们的家族就是这样。我们的生命是短暂的,但不必担心,我们还有兄弟,还有接班人。它们会像我们一样继续劳动。我们的家族就这样不断繁衍下去。
我有一条狗,想起来就心酸
我家养的第一只狗是只花狗,具体长什么样我记不清了,只记得每天我跟着妈妈伴着夕阳收工回家的时候,它总是在回家路上的一个拐角上静静地等着我们,那是它的势力范围的最外围,我们刚在拐角上一露头,便撒着欢冲我们跑过来,尾巴摇得不亦乐乎,冲上来先舔舔我的手,再在身前身后跑上两圈,便高高兴兴翘着尾巴跑在前面为我们开路,仿佛象个有了依靠的孩子般骄傲而又兴奋。可是突然有一天,它却突然不见了,我妈说是被人打死卖掉了,小时候的我却固执地一直不肯相信,总认为是它躲在我家地基下面的一个洞里,好几次都在洞口朝里望,呼唤它,结果可想而知,至今我仍然不明白我为什么会那么确信是那个洞吞掉了它。
花狗失踪几个月后,隔壁邻居家养了只黑狗,由于刚捉来的小狗对陌生环境比较不习惯,精神紧张,一有风吹草动就叫个不停,经常把人在半夜吵醒,邻居家的人大概也是心气比较浮躁的,一个不顺心便打它出气,经常能听到小狗的惨叫连连,并且连饭也不怎么给它吃饱。我们由于怕麻烦,对它的境遇无能为力,便只能在它串院过来玩的时候,加倍对它好一点,留点碎骨头剩饭给它,我和老弟更是与它打成一片,白天我们小伙伴一起出去玩的时候,它跟我们形影不离,不过,一到晚上,它却总是要回到它的那个家里,怎么留也留不住,虽然如此,它的境遇却没有丝毫改变。渐渐地,黑狗长大长壮了,足有我那时候的大半人高,威风凛凛,叫声也浑厚结实,不再象以前的奶声奶气,硕大的狗头,尖利的犬齿,无一不令对手胆寒。那个时候,我和老弟在小伙伴当中都是无人敢欺负。不过,由于它长得这么壮实,也导致了它以后的惨死。当我们小的时候,各家的生活条件并不太好,黑狗由于身大胃大饭量大,经常吃不饱,有时实在忍饿不住,便去偷人家的鸡子充饥,终于有一次被发现了,于是所有丢失小鸡的罪责都降落在它头上,邻居家被责骂和白眼弄得焦头烂额,恼差成怒,便活活地把它打死了。那时候我在托儿所里,回家后听着妈妈诉说着它的死亡,知道它在虽然被打得哀哀嚎叫,却始终既不回口也不逃走,只是缩在墙角里,直到被活活打死为止。我大哭一场,问老妈死狗在哪,她说大概是卖给收狗肉的人了。我长大以后想,大概是它当时知道自己做了错事,又出于对主人的忠心,只好甘愿死亡。我相信它当时除了痛苦外,还感受到了悲哀和解脱。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家都没再养狗,只养猫。这只黑狗影响我一直喜欢那种冷冷地、有骨气的大狗,不屈服,也不逃避。以后看了杰克。伦敦的小说中描写的爱斯基摩狗,以及他以一只有四分之三狼血统的狗(我都不知道应该称其为狼狗还是狗狼,呵呵。。说笑)的一生为内容的小说,都让我欣赏、艳羡不已。
直到我家搬出山里几年后,我有一次在学校回家的路上看到一只被人遗弃的小狗,它是只枣黑狗,仿佛就象冥冥中注定的,我蹲下身去看着它,它用圆溜溜的黑眼睛也看着我,呜呜地叫着,我轻轻抱起它,它摇晃着小尾巴,用舌头舔了舔我的手,仿佛我就和它达成了不为外人知的盟誓一般,我把它抱回了家。它在我家里倒是一直无病无灾,平平安安地长大了,不过它却让我失望不已。你看它身材瘦小,小心乖巧,一身小狗脾气,从无咬人心肠,见人就乱摇尾巴,那种迫不急待拍马屁的神情让我大为讨厌,跟以前的那只黑狗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真让我大有恨铁不成钢之感。有时候看着它谄的样子实在是恨不打一处来,才刚准备举起手揍它一下子,它马上乖觉地看出我神情不对,立马就呜呜乱叫,摇尾乞怜,仿佛就象前辈子挨打的教训太过深刻,我也只好顺其自然。这样不冷不热地过了几年,突然有一个深秋的早晨,我还赖在床上的时候,外面却传来噪杂的声音,依稀听见跟狗有关,便马上起床下楼,却见我家的黑狗已躺在地上,嘴里流出沾液,四肢僵硬,只剩呼吸和抽搐的劲了。忙乱中听人说大概是吃了捉狗人丢的毒药(所以现在市场上的狗肉最好不要吃,十之八九是用毒药毒死的,此是题外话,不表),急忙端来半盆洗衣粉水灌入它嘴里想催吐,却是灌多少流多少,始终灌不到胃里,我自知无救,沮丧地丢下脸盆,抱起它的头,它象我第一次抱起它一样无声地看着我,我仿佛又看到那悲哀地、没有任何杂质的眼神,没过多久,它便急速地抽搐了两下,死了,眼里那活力的光也渐渐地暗淡下去,直至消失,我的眼泪终于不争气地流了下来。没想到,它这么谨小慎微,与人为善,却依然痛苦地死去了。我拿着把锹抱起它,在竹林里挖了个坑,把它放进去填上土踩平,一边心里发誓不再养狗,一边想,没过多久,这里大概又会是青草一片罢。
到了我工作以后,邻居的亲戚家里有只狗,因为小孩子跟它玩耍时没轻没重,不小心咬破了孩子的手,结果也被狠揍了一顿(写到这我想,为什么狗总是被揍呢?),不过没舍得打死,就想把它送人,不过没想到咬人的狗名声臭,人家都不要,我老妈又大发善心,把它领回了家。我一看,怎么又是条小狗,心上已是三分不喜了,再过段日子细看,又是只毫无骨气只会摇尾的狗,更有八分不喜,等到再过段时间,才发现它原来不管长多大都是一副小狗脾气,热衷于咬拖鞋、藏骨头、扯袜子,丝毫没有一点点大狗应有的尊严和气派,把我的鞋子和袜子弄坏了好几双,心里更是十二分的不喜了。更加可笑复可怜的是,大概是被以前的主人家打得惨了,它一遇激动的事情,譬如说高兴呀、害怕呀什么的,就会尿失禁,以前有个小孩见皇帝是“惶惶然汗出如浆”禁不住汗,可它倒好,是“惶惶然尿禁不住”了。看它这么一副可鄙样,每每在它扯坏东西的时候想想也就算了。不过凭心来说,这条狗长得还是挺帅的,瘦小精干,两只耳朵直竖,鼻尖嘴长,毛色黄黑,就象只德国狼犬的缩小型,更兼两只眼睛上各有一块颜色比较淡的斑,就是俗称“四眼狗”,据说是蒙古狗的遗传特点,看来我家的狗的血统可是身兼中外的多国部队呀。本来呢这种狗我不喜欢,也不会去理它,这第四只狗就没啥好提的了,可世界上的事情有许多是同样的,历史也会重复发生,大概半年后,又是一个深秋的早晨,这只狗也吃了毒药(靠这个赚钱的人可真够缺德的),也是这么灌肥皂水、把它放得头低尾高让肚子里面的毒液流出来,好一阵忙乎,不过依然是口吐白沫四肢僵硬,时不时抽搐一下,父母和邻居们都认为没救了,纷纷去上班了,我也认为它死定了,准备放弃了,不过它还没死绝,不忍心让它一个人就这么死了,而且我们单位里的作息时间也执行得不太严,便陪在它身边抚摸着它,希望它死的时候能不觉得那么孤单,同时死马当作活马医地把它折腾来折腾去,让胃里的毒液流出来。这样子过了不知多久,忽然我觉得它的眼睛好象在动了,我起初以为是幻觉,可是又过了一段时间后,它的头终于也微微地动了一下,我欣喜若狂,忙压抑住兴奋的心情,更加起劲并且小心翼翼地按摩它的腹部,慢慢地,它对我抚摸它的手有反应了,又过了好久,终于,它终于艰难地把身子侧过来,俯卧在地上了,我知道它最痛苦的时刻已经过去了,我喜极而泣,在心里拼命狂叫,真有那种拯救生命的成功感、喜悦感和幸福感。我一看时间已经迟到很久了,便把它抱进家,放在荫凉地里,放上盆水,上班去了。这个一整天,我的心情都奇好无比。中午回家一看,见它虽然仍然恹恹地没有精神,可是却能晃晃悠悠地稍微走走了,然后拉了好几天的血便后,狗又渐渐地恢复了元气,照旧四处撒欢,照旧又咬鞋子扯袜子忙科不亦乐乎,不过我对这些都能容忍了,我救了它,我也偿还了上次在我手里死掉的黑狗的债了。又过了一年,这只笨狗好了伤疤忘了痛,又吃下了毒药(摇头,怎么这么多),不过现在它大概有抗药性了,难受了几天便自己好了,不知道它下次会不会吃一堑长一智,不过我想这种又笨又馋的狗是不会有这脑筋的,只是希望它的运气好点,它也吃了三次苦了。现在它仍然在我家安安逸逸地生活着,不过现在算来它也不是大狗而是老狗了,脾性也稳重了许多,希望它是我家里首只能寿终正寝的狗。
班人马不过至今我仍然有点遗憾,家里养来养去都是些小里小气的狗,我心目中喜欢的大狗却从未养过,希望以后我老了的时候能养一只大狗,春天一起去山上踏春,夏天游泳的时候带着它一起戏水,秋天一起在金黄的落叶中散步,冬天坐在藤椅上边晒太阳边看书的时候,它能静静地趴在我的脚边。
小公鸡
我很喜欢我家的那只喔喔叫的小公鸡。它的头上长着像火把一样的冠子。背上的羽毛像穿着深红闪亮的外衣。腹部的羽毛像套了件金黄色的衬衫。一双透亮灵活的眼睛和一张尖尖的嘴,再配上最引人注目的那五颜六色的大尾巴,显得既美丽又威武。
小公鸡早上起来就站在坪台上“喔喔”地使劲叫,催人们快快起床。
平时,小公鸡还是捉虫子的能手呢!尽管有些小虫十分机敏,但只要它动一下,就逃不过小公鸡的眼睛。有一次,我亲眼看见一条小虫子刚刚从树下的草丛中爬出来散步,就让小公鸡发现了。只见小公鸡飞快地跑到树下,用它那尖利细长的嘴巴,一下子就把小虫子捉住了,就这样一条条小虫子都成了小公鸡的美餐。
有一次放学回家,我看见小公鸡在院子里的大树下扒食吃,就连忙放下书包,抓了一把米撒在地上让它吃。小公鸡正吃得欢,不知谁家的一只大公鸡过来和小公鸡抢米吃。这下可把小公鸡惹火了,就扑过去和那只大公鸡打起架来。大公鸡猛地扑过来了,小公鸡沉着应战,身子一缩,躲过了大公鸡的一招。然后,它立刻转到大公鸡的后边,冷不防地向上一蹿,蹦到大公鸡的背上对着它的冠子猛啄,啄得大公鸡的冠子直流血。大公鸡疼得逃跑了。小公鸡胜利了,它昂头挺胸。瞧,一副得意神气的样子,真讨人喜欢。
我格外喜欢这只美丽、可爱的小公鸡。
小白猪
我家养了两头小白猪。它们全身雪白,一对大耳朵像两把有力的扇子,忽上忽下不停地扇动;鼻子长长的,一对圆圆的鼻孔,像两个小山洞;鼻子下面藏着个大嘴巴,不仔细看,真不会发现鼻子下面还有张嘴;鼻子上面有一双让人捉摸不透的小眼睛,满脸的皱纹,实在不怎么好看。
农忙时,妈妈下地干活,让我在家喂它们。我把猪圈门打开,把调好的食料放在猪圈门口,馋嘴的小猪鼻子尖极了,香味早被它们嗅到了,还没等我把猪食倒在食盆里,它们就一拥而上,把满满的一盆猪食给拱洒了。猪食溅到我脸上、裤腿儿上、褂子上,气得我顺手拿起棍子想揍它们。可刚举起棍子,它们就“嗷嗷”地叫起来,似乎在向我求饶。看着它们那可怜的样子,我又不忍心让棍子落下去了。
小白猪渐渐长大了,更暴露出了它们的本性--贪吃、贪睡。每当妈妈喂它们时,它们便狼吞虎咽,大口大口地吃起来,还不停地发出哼哼声。吃饱了,就挺着滚圆的大肚子,用脚把土扒到身子底下,倒头就呼呼地睡起来。
小猪刚来我家时总惹人生气。或许是因为环境陌生的缘故,它们一次又一次勇敢地翻越猪圈往外跑,可是大门插得死死的,怎么也不能超越第二道防线跑出去。过了一两天,它们也就老实了,找个水窝,用嘴拱啊拱,然后躺在里面,还不停地弄得泥水飞溅,当然小白猪也就变成小泥猪了。家中的人不管它们在院子里如何折腾,只要它们不往外跑,就谢天谢地了。
有时候,它们又让人哭笑不得。一天上午,爸爸要垫猪圈,就把它俩赶到院子里。它俩刚从猪圈里出来,就满院子撒欢儿,吓得几只母鸡满院惊飞,“咯咯”地叫。再看它俩,什么也不顾,好像终于得到自由似的,又好像来到了一个新的世界,一会儿到炭堆里去乱拱,弄得灰头灰脸的,一会儿又拱拱小树、弄弄花草。一上午,整个院子被折腾得不成样子。可能是折腾累了吧,晌午,它们好不容易趴在暖和的地方呼呼睡起了大觉。
我家的小白猪虽然贪吃贪睡又淘气,但我仍然十分喜欢它们,因为它们给我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蚂蚁
一身黑亮的盔甲,两根细长的触角,凑成黑色的勇敢的小生灵--蚂蚁。
每当漫步在金色的校园,便会发现几个小小的“!”从我脚旁绕过,那就是蚂蚁。它似乎没有意识到身旁的庞然大物,仍旧慢悠悠地散步,那傲慢的步态不由刺动了我的自尊心,小小的蚂蚁竟敢在我面前摆架子。不必发生流血事件,只须用根小柳条轻轻地在它那两根“天线”上拨动一下,它便会吓得四处乱闯。这时我就会觉得像战胜了什么强大敌人一般兴奋,不过它毕竟是一只小小的蚂蚁呀。
也许因为我的顽皮,竟然和那么善良、那么弱小的蚂蚁发动什么“战争”,这对它显然是不公平的。
但自从我看了一则有关蚂蚁的趣闻之后,就不禁对这小生灵产生一种敬仰的情感。这则趣闻就是:世界上什么动物力气最大?答案是蚂蚁,因为蚂蚁可以背动比自身重量重6倍的物体。即使比蚂蚁重100倍的重物对于人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对于小蚂蚁来说就是要完成一项伟大的工作了。小生灵啊小生灵,没想到你小小的身躯竟蕴藏着如此巨大的力量。
随遇而安,辽阔而肥沃的大地就是蚂蚁舒适的家。一个个小生灵结合成了蚂蚁这个强大的家族。工蚁、蚁王,各尽所能,但并不“按劳分配”。工蚁成年累月辛苦劳作,侍奉蚁王,喂养幼蚁,直到心衰力竭地死去,而蚁王却作威作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真是太不公平了。我不免为工蚁的命运鸣不平,真希望有一天和平的阳光能照进黑暗的蚁穴。
这就是我喜爱的黑色的小生灵--蚂蚁。
猫
猫是人们宠爱的小动物,它温驯,活泼,可爱,能捉老鼠,博得主人的欢心。
刚出生的小猫,眼睛闭着,叫声细弱,浑身光秃秃的,好似一个会蠕动的肉团团。
满月以后,绒毛才全部长齐。有的颈圈是白色,四肢长满白毛,背部黑中杂有灰白,尾巴灰黑;有的从头到尾披一件油墨“大氅”,脚掌却是白色,人们说是良种,叫“乌云盖雪”;有的通体黄色,现虎斑纹,人们给它美名“金不换”;还有一身白毛配上一条黑毛尾巴的,被称为“雪里拖枪”。刚满月的猫离不开奶,走路也不稳。
猫吃的是杂食,最爱鱼和瘦肉,倘若扔一个水果或蔬菜之类的给它,它只是嗅一嗅便走开了。
猫的脚掌生有肥厚而柔软的肉垫,走路悄然无声,不致惊跑鼠类。脚趾末端生有锐利的钩爪,可以随意伸缩。这使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还能沿壁上房,爬树跳墙。老鼠被迫得丧魂落魄,很少能逃脱厄运。
猫的牙齿尖锐如锥,舌面粗糙,有许多倒刺。一旦逮住老鼠,猫爪抓刺,猫齿撕咬,顷刻之间,作恶多端的老鼠就开肠破肚,血肉狼藉。
猫的这些身体结构特征,使它具备了捕鼠的各种优越条件。俗话说,不管白猫黑猫,捉住老鼠才是好猫。会捉老鼠的猫是不大叫的。当它发现鼠踪,立刻伏下,耐心等待出击时机。当老鼠靠近时,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扑上去,一下子把老鼠咬住。
猫还有随身携带的探测器--胡须。别小看猫的漂亮胡须,很灵敏,一般等于自身胸围的最大长度,所以,猫是否能深入洞穴,只要胡须量一量洞口就知道。
猫还有一个绝招:骨头软,能在半空自觉翻身,所以,即使它在高楼失足,也摔不死,总是四足先落地,晃晃脑袋,耸耸身子,舔舔脚掌,伸个懒腰,又若无其事地踱开了方步。
猫是老鼠的天敌,之所以有高强的捕鼠本领。首先是因为有一双特殊的眼睛,瞳孔能随光线的强弱而收缩或放大。在强光下瞳孔缩成一道细缝;黑暗里,眼睛睁得又大又圆,即使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也能清楚地看到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难逃脱。
它的耳朵很灵活,能随意转向声音的来处,哪怕是极细微的声音,也能及时辨出。
最惹人喜爱的,就是脱奶以后的“童猫”。它们极不安分,好奇心特别强。你瞧,一团毛绒朝小猫滚过来,它大概以为是个“怪物”,倏地一跳,躲得远远的,毛绒团停住了。
小猫趴下死死盯着,好一会儿,见线团没有动静,就悄悄地移步向前,“咪呜--”叫了一声。线团还是一动不动。这时候,小猫再也耐不住,壮着胆子靠拢线团,围着转了几圈,而后伸出前爪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当它明白线团并不存在危险时,便毫无顾忌地玩起来,一会儿用鼻子嗅嗅,一会儿叼着“胜利品”,在院子里跑来跑去。 像母鸡生了鸡蛋会“咯咯”叫那样,逮住老鼠的猫会发出“呜----”的叫声,表示快乐,显示胜利。猫,应该得到人们保护和宠爱。
小松鼠
今天,我高高兴兴地回家看见两只可爱的小松鼠。他们那玲珑的小面孔镶着一双圆溜溜的小眼睛和三角形的小耳朵。他俩全身黑黑的,,但有几条白色花纹。他俩一个叫奇奇,一个叫菁菁。
小松鼠吃饭时很有趣,他们总是上半身坐着,把食物拿在手中,送近嘴中。吃玉米时,他们可是手脚并用把玉米粒拿下来一粒一粒慢慢吃,还只吃肉不吃皮。并且他们这吃一点那吃一点,真是猴子搬包谷的写照。小松鼠睡觉时就更有趣了,他们一个像小狗一样躺着一个像小刺猬一样卷着。你走过去只要发出一点声音他们便会立即醒来。“他们警惕性真高!”我总是这样对妈妈说。妈妈总是回答说“因为大自然是一个适者生存的地方。小松鼠如果不提高警惕那就会被吃掉的。”“那小松鼠不是不能睡好觉?真是好可怜!”妈妈总是淡淡一笑。
不久以后,因为我的失误菁菁悄悄的跑了。只留下了奇奇。他每天都蹲在那儿吃得也非常少,就呆呆的等在那儿。“真希望菁菁能回来!”“你知道为什么菁菁会跑?”妈妈笑着问我。“因为我的大意。”“错了,是因为菁菁需要自由,想要自由。”
几天过后,我轻轻拉开笼门。奇奇逗留了一会儿就跑了。妈妈走过来看着我,我笑着说:“奇奇也需要自由。”
看到许多家庭都养着一条以上的狗,每天早上把狗屎盆和铺在上面的小石粒一起倒掉,晚上又带着狗去河边遛。他们还挖空心思为狗选择贵族化的名校,训练它们作各种乖巧动作,并且还有考试成绩。我的房东西蒙夫妇的狗菲力克斯带着颈圈皮带的考试成绩是二分(最高是一分),不带皮带的也是二分,最后以优异成绩毕业,获得贵族狗校文凭一张,不过封面上的照片不是狗的,而是西蒙先生的。西蒙太太很为菲力克斯的文凭而骄傲,把它和自己的结婚证书一起放在一只镶满珍珠的古董盒子中。我大为惊异,突然想起一个波恩大学法律系的中国女留学生告诉我的一句话:德国人养的狗比他们养的孩子还多。我脱口而出以后,深深为自己失言而脸红。然而西蒙太太不但没有怪嗔之情,反而颇为自豪地说,这就是德国人比美国人可爱的地方。后来我到了美国,也是到处是狗,我颇有雄心地想探究一下美国人养的狗是不是比他们的孩子更多,但查不到统计数字。雄心失落之后,跟着而来的是恶心,因为美国的狗更骄宠,你一进门,它就撞过来,对你显示那西方美人的热情,把柔软的然而脏得发黑的前爪伸给你握,完全是一派古典浪漫主义的诗人风范,有时还不以用冰凉的鼻子磨擦你的脸颊为满足,还要象契诃夫在《文学教师》中所写的一只狗那样,在你吃饭的时候把头搁在你的膝盖上,并且把它的馋涎毫无节制地留在你特为做客而买的名牌西服裤上。最令人恼火的是你不能粗暴地一脚把它踢开。因为早有中国同事告戒过你做客讨好女主人最好的办法是夸奖她家的狗比她家的孩子更聪明。好容易把饭吃完了,摆脱了狗的浪漫友情逃到沙发上喝咖啡,庆幸狗对我的热情大概已经表现过分,也许为了对女主人一碗水端平,乃去“猴”在女主人的大腿之上,女主人也乘势将它如婴儿、如情人搂在怀中,作包括亲吻在内的爱抚。我此时一身轻松,狗唾沫也好,狗腥味也好,反正是远观他人嗜痂,陡增自身爱洁之优越感。同时我又不无虚伪地称赞她家的狗很“热情”。没想到我小小的虚伪导致更大的虚伪。回家以后隐隐感觉自己身上有种可疑的狗腥气,虽把留有狗唾沫的裤子换了,仍然无效。仔细钻研之后,原来那天去做客时,我不幸穿的是毛衣,竟把朋友家沙发上许多狗毛沾带了回来。花了几个小时才把毛衣上的狗毛肃清。
由于我虚伪地称赞了朋友的狗,此家美国朋友,便真诚地来我家邀请我再去做客。我出于礼貌把先生太太让上我的沙发后,就感到恐怖,为怕他们把狗毛留在沙发上,但又不得不作出虚伪的心花怒放的表情欣然应允,然后绞尽脑汁到临去前两天声称感冒,然而美国朋友说,可以开车来接我,我急中生智,即兴胡编说我侄儿的未婚妻与一新自印度来的女人同室,印度发生可怕鼠疫,得赶紧帮她去检查消毒。自此以后看见那美国朋友就更虚伪地微笑,不过比较费劲就是了。
在虚伪被时间淡化以后,就不免狐疑起来,为什么爱洁成癖的德国、美国漂亮女人抱着狗吻而不觉其脏,而我这个为柏扬先生斥为“脏乱酱缸”中的“丑陋的中国人”竟然天生拥有一种身如菩提、心如明镜的洁净感?
细想起来,这可能是出于一种汉民族的集体无意识的历史积累。狗在汉语的原始意味中就包括着卑贱的意思。用不着什么形容,只要说“你这条狗”就是很带污辱性的。至于说“狗东西”、“狗家伙”、“狗儿子”,那就更狠毒了。在汉人潜意识里,不管什么东西,只要跟狗一发生联系就坏了,至少是贬值了。比如说你的脸长得慈眉善眼的,头部像神佛一样,可是一旦和狗,有一点点相似,就叫做“神头狗面”的,那就很叫人自卑的了,比獐头鼠目还低一等。汉人不知为什么那么恨狗,有时恨得很专横,只要是不赞成的,加上个“狗”字就能把香的搞臭:“狗主意”,“狗德性”。有时则恨到狗的每一个部分,从头到脚:狗头军师、狗腿子;从眼到嘴:狗眼看人,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从脑到肺:狗头狗脑、狼心狗肺。中国古代解剖学并不发达,但在诅咒狗方面确实大放异彩。庖丁解牛,世称绝技。解狗骂人的,没有一个不是天才,能把狗的每一个零件都拿来骂人,连狗尾也逃不过,叫做狗尾续貂。同为家畜,牛的名誉就好多了,“牛脾气”说得是憨直,“狗脾气”说得是蠢劣。狗咬人,当然是该谴责的,叫做“狗咬吕洞宾”。但为什么老天注定狗咬的一定是吕洞宾呢,明明有许多警犬咬的不都是贩毒分子、车匪路霸吗?就算你一个个都是翩翩风度的吕洞宾吧,但是吕洞宾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东西,他的拿手好戏是“性骚扰”:有“三戏白牡丹”为证。退一万步说,这不算性骚扰,白牡丹是和他自由而公开地恋爱,那对狗也不公平,马咬吕洞宾,蛇咬吕洞宾,狼咬吕洞宾,不也是妨碍自由恋爱,难道就应该发给诺贝尔奖吗?
善良的汉人对狗实在成见太深,而且毫无道理,完全忘了孔夫子的“忠恕”之道。就算是狗有圣经上所强调的“原罪”,也该允许救赎吧?不,偏偏有一句话说,“狗改不了吃屎”。哪怕狗抓了兔子,立了大功,其结果还是被放在锅里煮,叫做“狡兔死,走狗烹”,据第一个说出此话的人说这是规律,那就是:活该!一旦碰巧,狗发了财,中了六和彩之后,没人赞它走了鸿运,而骂走了狗运。至于狗倒了霉被有钱的主人赶出了门,就被嘲笑为“丧家的乏走狗”,弄到走投无路落了水够惨的了,该可怜它一下了吧,但是还不能饶恕,对于落水狗不能手懒,要打,而且要痛打。
这实在是中国的特殊国情,要是在欧美看到湿淋淋的发抖的可怜的狗,不把它抱起来亲个吻送到“动物流浪中心”去,不但是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而且可能要受到动物保护法官的追查。
不要说狗,就是对被钓起来的鱼,如果有什么中国人在德国开饭馆象在台湾、上海那样去活活刮鳞,慢慢破肚,以至于放在油锅里还会跳,那是非被动物保护主义者把你的房子烧了不可的。德国的法令规定,凡钓到的鱼只许一锤子打死再杀,不许仿效《水浒传》中阳谷县太爷处死为潘金莲、西门庆拉皮条的王婆那样,用凌迟法,亦即一片肉,一片肉地割到你死。
话虽如此,汉人对孔夫子的“中庸”之道还是虔诚的。因而对于狗也不那么绝对化地恶绝深痛,也许在汉语语义形成初期,狗不但和鸡鸭,而且和龙马都是平等的,很受宠爱的,它和龙同属十二生肖之一,即为雄辩的证据。全中国十二亿人口,平均有一亿是属狗的。有多少属狗的当了大官,发了大财!有多少属狗的为国捐躯、为民请命!有多少属狗的是慈善家!一九九四年为狗年,这一年,有一千多万中国孩子中将要出现许多巾帼和非巾帼英雄这是谁也不敢怀疑的。正因为这样,不走极端的汉人,有时对狗比西方人更宠爱。比如把自己的孩子叫做“阿狗”之类。存心超英赶美,你把狗当朋友,我却把它当骨肉。最为突出的是张贤亮《男人的一半是女人》中的一个看守所长,他对一切所喜爱的令他高兴的人都称为“狗儿子”,连他自己的孙子也不例外。这一点很令我惊异,但这种惊异也并不太持久,因为我后来想起自己也曾把自己视若命根子的唯一的女儿叫做“小狗”,有时还叫做“小笨狗”以示特别亲热。这样一叫就是六年,直到第七年,我女儿突然反抗曰:“我是小狗,你是什么?”我这才如五雷轰顶,由此想到自己身为教授,而且钻研过因果律,居然不知道自己犯了差不多两千天的逻辑错误,也就是说骂了自己两千天。而且骂得乐滋滋的。由此我也体会到一点自己骂自己骂得有点如痴如醉,如同白痴,才有人伦之乐,一旦清醒了因果律明确了,就只能象《水浒传》英雄初吃蒙汗药那样:“心中暗暗叫苦”。
话回到本题上来,光翻译一个“狗”字就足以折腾掉我半条命,还敢谈什么比较文化。钱钟书先生曾有天真烂漫之名言:戈培尔博士说,谁要在我面前讲文化,我就拔出手枪来。钱先生说,我要说,许多人连中国语言、西方文字都没有弄清楚,就要说什么比较文学,对这种人,我也要拿出枪来。在场的杨绛女士顺手拿了一把裁纸刀给他说:没有枪,用这个也凑合。
当陈德鸿博士请我去讲比较文学时,我立刻想到钱先生的名言,本想带刀去会场自杀的,但是转而一想,我这么一死,就没有人在这个世界上大讲翻译文学比较文化之难了。
于是我决定,还是活着,不过把风度要弄得比较悲壮一点,既不能装痞子,也不能象某些一捞几十万金的歌星那样玩深沉。
看到许多家庭都养着一条以上的狗,每天早上把狗屎盆和铺在上面的小石粒一起倒掉,晚上又带着狗去河边遛。他们还挖空心思为狗选择贵族化的名校,训练它们作各种乖巧动作,并且还有考试成绩。我的房东西蒙夫妇的狗菲力克斯带着颈圈皮带的考试成绩是二分(最高是一分),不带皮带的也是二分,最后以优异成绩毕业,获得贵族狗校文凭一张,不过封面上的照片不是狗的,而是西蒙先生的。西蒙太太很为菲力克斯的文凭而骄傲,把它和自己的结婚证书一起放在一只镶满珍珠的古董盒子中。我大为惊异,突然想起一个波恩大学法律系的中国女留学生告诉我的一句话:德国人养的狗比他们养的孩子还多。我脱口而出以后,深深为自己失言而脸红。然而西蒙太太不但没有怪嗔之情,反而颇为自豪地说,这就是德国人比美国人可爱的地方。后来我到了美国,也是到处是狗,我颇有雄心地想探究一下美国人养的狗是不是比他们的孩子更多,但查不到统计数字。雄心失落之后,跟着而来的是恶心,因为美国的狗更骄宠,你一进门,它就撞过来,对你显示那西方美人的热情,把柔软的然而脏得发黑的前爪伸给你握,完全是一派古典浪漫主义的诗人风范,有时还不以用冰凉的鼻子磨擦你的脸颊为满足,还要象契诃夫在《文学教师》中所写的一只狗那样,在你吃饭的时候把头搁在你的膝盖上,并且把它的馋涎毫无节制地留在你特为做客而买的名牌西服裤上。最令人恼火的是你不能粗暴地一脚把它踢开。因为早有中国同事告戒过你做客讨好女主人最好的办法是夸奖她家的狗比她家的孩子更聪明。好容易把饭吃完了,摆脱了狗的浪漫友情逃到沙发上喝咖啡,庆幸狗对我的热情大概已经表现过分,也许为了对女主人一碗水端平,乃去“猴”在女主人的大腿之上,女主人也乘势将它如婴儿、如情人搂在怀中,作包括亲吻在内的爱抚。我此时一身轻松,狗唾沫也好,狗腥味也好,反正是远观他人嗜痂,陡增自身爱洁之优越感。同时我又不无虚伪地称赞她家的狗很“热情”。没想到我小小的虚伪导致更大的虚伪。回家以后隐隐感觉自己身上有种可疑的狗腥气,虽把留有狗唾沫的裤子换了,仍然无效。仔细钻研之后,原来那天去做客时,我不幸穿的是毛衣,竟把朋友家沙发上许多狗毛沾带了回来。花了几个小时才把毛衣上的狗毛肃清。
由于我虚伪地称赞了朋友的狗,此家美国朋友,便真诚地来我家邀请我再去做客。我出于礼貌把先生太太让上我的沙发后,就感到恐怖,为怕他们把狗毛留在沙发上,但又不得不作出虚伪的心花怒放的表情欣然应允,然后绞尽脑汁到临去前两天声称感冒,然而美国朋友说,可以开车来接我,我急中生智,即兴胡编说我侄儿的未婚妻与一新自印度来的女人同室,印度发生可怕鼠疫,得赶紧帮她去检查消毒。自此以后看见那美国朋友就更虚伪地微笑,不过比较费劲就是了。
在虚伪被时间淡化以后,就不免狐疑起来,为什么爱洁成癖的德国、美国漂亮女人抱着狗吻而不觉其脏,而我这个为柏扬先生斥为“脏乱酱缸”中的“丑陋的中国人”竟然天生拥有一种身如菩提、心如明镜的洁净感?
细想起来,这可能是出于一种汉民族的集体无意识的历史积累。狗在汉语的原始意味中就包括着卑贱的意思。用不着什么形容,只要说“你这条狗”就是很带污辱性的。至于说“狗东西”、“狗家伙”、“狗儿子”,那就更狠毒了。在汉人潜意识里,不管什么东西,只要跟狗一发生联系就坏了,至少是贬值了。比如说你的脸长得慈眉善眼的,头部像神佛一样,可是一旦和狗,有一点点相似,就叫做“神头狗面”的,那就很叫人自卑的了,比獐头鼠目还低一等。汉人不知为什么那么恨狗,有时恨得很专横,只要是不赞成的,加上个“狗”字就能把香的搞臭:“狗主意”,“狗德性”。有时则恨到狗的每一个部分,从头到脚:狗头军师、狗腿子;从眼到嘴:狗眼看人,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从脑到肺:狗头狗脑、狼心狗肺。中国古代解剖学并不发达,但在诅咒狗方面确实大放异彩。庖丁解牛,世称绝技。解狗骂人的,没有一个不是天才,能把狗的每一个零件都拿来骂人,连狗尾也逃不过,叫做狗尾续貂。同为家畜,牛的名誉就好多了,“牛脾气”说得是憨直,“狗脾气”说得是蠢劣。狗咬人,当然是该谴责的,叫做“狗咬吕洞宾”。但为什么老天注定狗咬的一定是吕洞宾呢,明明有许多警犬咬的不都是贩毒分子、车匪路霸吗?就算你一个个都是翩翩风度的吕洞宾吧,但是吕洞宾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东西,他的拿手好戏是“性骚扰”:有“三戏白牡丹”为证。退一万步说,这不算性骚扰,白牡丹是和他自由而公开地恋爱,那对狗也不公平,马咬吕洞宾,蛇咬吕洞宾,狼咬吕洞宾,不也是妨碍自由恋爱,难道就应该发给诺贝尔奖吗?
善良的汉人对狗实在成见太深,而且毫无道理,完全忘了孔夫子的“忠恕”之道。就算是狗有圣经上所强调的“原罪”,也该允许救赎吧?不,偏偏有一句话说,“狗改不了吃屎”。哪怕狗抓了兔子,立了大功,其结果还是被放在锅里煮,叫做“狡兔死,走狗烹”,据第一个说出此话的人说这是规律,那就是:活该!一旦碰巧,狗发了财,中了六和彩之后,没人赞它走了鸿运,而骂走了狗运。至于狗倒了霉被有钱的主人赶出了门,就被嘲笑为“丧家的乏走狗”,弄到走投无路落了水够惨的了,该可怜它一下了吧,但是还不能饶恕,对于落水狗不能手懒,要打,而且要痛打。
这实在是中国的特殊国情,要是在欧美看到湿淋淋的发抖的可怜的狗,不把它抱起来亲个吻送到“动物流浪中心”去,不但是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而且可能要受到动物保护法官的追查。
不要说狗,就是对被钓起来的鱼,如果有什么中国人在德国开饭馆象在台湾、上海那样去活活刮鳞,慢慢破肚,以至于放在油锅里还会跳,那是非被动物保护主义者把你的房子烧了不可的。德国的法令规定,凡钓到的鱼只许一锤子打死再杀,不许仿效《水浒传》中阳谷县太爷处死为潘金莲、西门庆拉皮条的王婆那样,用凌迟法,亦即一片肉,一片肉地割到你死。
话虽如此,汉人对孔夫子的“中庸”之道还是虔诚的。因而对于狗也不那么绝对化地恶绝深痛,也许在汉语语义形成初期,狗不但和鸡鸭,而且和龙马都是平等的,很受宠爱的,它和龙同属十二生肖之一,即为雄辩的证据。全中国十二亿人口,平均有一亿是属狗的。有多少属狗的当了大官,发了大财!有多少属狗的为国捐躯、为民请命!有多少属狗的是慈善家!一九九四年为狗年,这一年,有一千多万中国孩子中将要出现许多巾帼和非巾帼英雄这是谁也不敢怀疑的。正因为这样,不走极端的汉人,有时对狗比西方人更宠爱。比如把自己的孩子叫做“阿狗”之类。存心超英赶美,你把狗当朋友,我却把它当骨肉。最为突出的是张贤亮《男人的一半是女人》中的一个看守所长,他对一切所喜爱的令他高兴的人都称为“狗儿子”,连他自己的孙子也不例外。这一点很令我惊异,但这种惊异也并不太持久,因为我后来想起自己也曾把自己视若命根子的唯一的女儿叫做“小狗”,有时还叫做“小笨狗”以示特别亲热。这样一叫就是六年,直到第七年,我女儿突然反抗曰:“我是小狗,你是什么?”我这才如五雷轰顶,由此想到自己身为教授,而且钻研过因果律,居然不知道自己犯了差不多两千天的逻辑错误,也就是说骂了自己两千天。而且骂得乐滋滋的。由此我也体会到一点自己骂自己骂得有点如痴如醉,如同白痴,才有人伦之乐,一旦清醒了因果律明确了,就只能象《水浒传》英雄初吃蒙汗药那样:“心中暗暗叫苦”。
话回到本题上来,光翻译一个“狗”字就足以折腾掉我半条命,还敢谈什么比较文化。钱钟书先生曾有天真烂漫之名言:戈培尔博士说,谁要在我面前讲文化,我就拔出手枪来。钱先生说,我要说,许多人连中国语言、西方文字都没有弄清楚,就要说什么比较文学,对这种人,我也要拿出枪来。在场的杨绛女士顺手拿了一把裁纸刀给他说:没有枪,用这个也凑合。
当陈德鸿博士请我去讲比较文学时,我立刻想到钱先生的名言,本想带刀去会场自杀的,但是转而一想,我这么一死,就没有人在这个世界上大讲翻译文学比较文化之难了。
于是我决定,还是活着,不过把风度要弄得比较悲壮一点,既不能装痞子,也不能象某些一捞几十万金的歌星那样玩深沉。
208回答者: 117.89.127.* 2009-4-27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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