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爱的小动物
同学们,你们养过小动物吗?我曾经养过一只小狗,它的名字叫彤彤。
彤彤长得非常漂亮,谁见了都喜欢。彤彤有一身像白大衣一样皮毛,非常洁白,雪白的小爪儿,像四朵梅花;那条翘着的小尾巴,一刻不停地摇摆着,像钟摆一样;那双水晶似的大眼睛总是充满好奇。彤彤吃东西的时候非常有趣,我把骨头抛向空中,它就会马上跳起去咬,然后叼起骨头回到自己‘家’里品尝,如果有人从它‘手’里把骨头强走,它会狠狠地瞪他一眼,好像在警告他:如果下次再跟我抢骨头,我就跟你不客气。彤彤最喜欢睡觉,如果没什么事干,它就会回到自己的‘家’,呼噜呼噜睡大觉。
彤彤很有人性,但有时也很淘气。有一次我放学回家,看到邻居家的小鸡累的直喘气,原来是彤彤拿小鸡“取乐”呢!我气愤的来到它跟前,狠狠地踢了它一脚,彤彤并没有跑开,反而凑近我身旁,耷拉着脑袋,水晶似的大眼睛紧盯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饶了我吧!我下次再也不敢了。”我看了,又好气又好笑,原谅了它。彤彤看见我原谅了它,也“汪汪”地叫了几声,好像在说:“谢谢你,小主人。”从此它在也不追小鸡和别的弱小的动物了。
从那以后,我更加喜欢彤彤了。
那是在一个骤雨初歇的午后,我在阳台凭栏远眺环村的青山。“唧——唧——”耳畔突然响起几声低低的凄惨的鸟叫,我四处寻觅,终于在屋檐下发现一只燕子,斜靠着墙脚,双翅耷拉着半拖在地上。 好可怜啊,我心里想着,情不自禁地走过去,把它托在手中。那淡黄色的喙告诉我,这是一只初学飞翔的雏燕,刚离开温暖的小窝挑战蓝天,就遭遇风雨的摧残。它闭着双眼,小嘴巴里发出轻啼。 细细的小爪紧紧地扣着我的手指,羽毛凌乱而潮湿,还没长齐。我缓缓地冲它呵了口气,它才睁开眼睛,眼神却很平淡,仅瞧了我一眼,又重新闭上了。在我的抚摸下,它双翅有力地拍打了一下,却没能飞起来。看来,它仍有着重返蓝天的信念与追求,只是没了力气。 也许是饿成这样的,我捧它下楼,找了小饭粒喂,它却不领情。硬是掰开小嘴,才勉强塞入。不料,它一甩脑袋,饭粒就掉了出来。另寻小蜘蛛喂,也一样不接受。难道是渴了,把它的嘴放到水里,它浑身哆嗦打了个寒颤,又不动了。我有些惘然:这可怜的小精灵,需要的到底是什么呢? 没准我的关心与呵护纯属自作多情,它休息一会就能好。于是,我把它放回发现它的地方,但愿大自然能给它以力量,或者让它的同类发现而来救助返回蓝天。回房间不久,又下雨了,瓦楞上响起了“噼噼啪啪”的雨声,半空中,也传来燕子欢快的鸣叫。我想:那只雏燕,可能也恢复了力量,一飞冲天了…… 雨一停,我迫不及待地冲上阳台,去看那只让我牵肠挂肚的雏燕。天!它已经躺在地上,两腿伸直,头歪向了一边,幼小的生命走到了尽头。我很觉歉疚与自责:如果,把它放在家里,可能还活着,已经受伤的弱小身躯,怎能再经历风雨的摧残呢? 可是,现实告诉我,大自然是不会平等地对待每一个生物。而这只雏燕,相信也不愿靠人的怜悯和同情而苟活,只想凭借自己的力量在争取生命的辉煌与光荣,因此,即使遭受不幸,它也决不会后悔。 这时,头顶上又有几只叽叽喳喳的燕子掠过,它们充满生机与活力,看着它们翩然而过的身影,我忽然想到,那只雏燕一定没有死,它一定活过来了。要不,从它的同伴的鸣叫声中怎么一点听不出悲伤?于是,我的心一下晴朗起来。 啊!生命是这样坚强,伟大与可爱!
禽兽的悲哀 人,自认为是万物之中的杰作,因为人性已从动物群中分离出来,且高悬于众生之上。而“野物”们,依然蒙昧未开,即使经人驯养,也仅显示一下本能而已。于是,有人把行恶造孽者称为衣冠禽兽,将罪责自然地推给动物。 禽兽不能申辩,就成为野蛮、贪婪、残忍的化身。然而,在人们如是说的时候,是否自审呢?报上披露过一个宰狗的场面,居然把狗皮活活剥下来,像脱一件衣裳,再牵着系在狗鼻子上的绳子玩耍。血淋淋的剥皮狗如一团红肉,哆哆嗦嗦地在地上乱走。痛楚已经让狗麻木了,充血的眼中溢出无限的柔顺和乞求。禽兽们尚保持原朴的习性,而人心在光天化日之下表现出来的残忍去集成祸水,横流世间。 人猿揖别了,人有了楚楚衣冠,自诩有了通视天地的思想,有了道德和良知,他的智慧可以更有效地去行善,也可以更有效地去作恶。为了一己之私欲,他要处心积虑,运用谋略去占胜同类,这同类有他的朋友、同事甚至同胞。 记得前苏联一位小说家曾说过:“世界上任何一只狗都不会把普普通通的忠诚看作是什么特殊的品格,而人们却偏要将其提到丰功伟绩的高度,这是因为并非所有的人都像狗那样具有忠诚不渝的品德。”的确,被物引诱的人,常常轻而易举地放弃先祖的遵奉,在名利场上明争暗斗。何必诅咒恶人为衣冠禽兽,其实,人的天敌不在动物那儿,恰恰是在人群里! 传说上帝要淹没恶贯满盈的史前人类时,让义者诺亚造方舟。并嘱咐:“你同你的妻,与儿子儿妻都要进入方舟,凡有血肉的活物,每样两个,一公一母,好在你那里保全生命。你要将各样食物积蓄起来,好作你和它们的食物。”古老的经文里,就暗示了人与动物共有的权利,而且还用了“它们”这个词。上帝在这里强调了生命的共存和生灵之间的平等,保护禽兽,原是上帝之爱的一个组成部分。 法国人道主义思想家史怀泽在非洲兰巴雷内建立丛林诊所,义务治病。一天,他驾船在奥戈维河行驶,看到母河马托起河马幼仔游动时,产生了对生命敬畏的概念,于是把他同情的范围扩大到所有生命。而人类对动物的伤害,不是以文明战胜了野蛮,恰恰是以理性的野蛮对付天然的兽性,这才是可怕的野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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