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狗“点点”
在我外公家,有一只非常可爱的京八狗,它的名字叫――点点。它一身的棕色皮毛,头又圆又大,黑黑的眼睛像一颗珠子,眼睛下面有一个圆圆的鼻子,却很小,虽然小但是非常灵敏,有一小点气味它都能分辨得出来。它的四肢很发达,体格矫健,再加上那威武的神态,简直就是像一个保卫国家的战士。
点点非常有趣可爱。它吃饭的时候特别奇怪,吃一口东张西望,再吃一口还是东张西望,好像有人给他抢似的。点点跑步也非常快,有时候我都跑不过他。点点睡觉总是习惯把耳朵贴在地上,只要有一点点动静,它就会立刻醒来。家里人出出入入,它从来不叫唤,如果有陌生人一进来它就会“汪汪汪汪”的叫。
点点除了可爱、有趣、还调皮着呢,有一次,我回外公家,进了家门就把我的鞋脱下放到鞋柜上。这时,我的好朋友牛牛在外面喊我出去玩,我高声地答应者,急忙就找我的鞋,可奇怪的是,鞋柜上单单少了我的鞋,我把鞋柜都找遍了,也没有踪影。我暗暗嘀咕起来,真是见鬼了吗?刚刚一会,鞋子怎么就
了吗?
我怀疑是爸爸不让我出去,故意给我藏起来。就对爸爸发起脾气来,非要爸爸还我的鞋。爸爸一脸的无奈,找遍了整个屋子,也没有见我的鞋。我开始大哭大闹起来,全家都惊动了,都帮我找鞋,可结果还是竹篮子大水一场空,没有找到。就在全家人纳闷的时候,点点慢吞吞从窝里爬出来,嘴里叼着正是我的一只鞋,摇着尾巴,讨好地在我的腿边晃来晃去。哎哟,原来罪魁祸首是点点呀,弄得我这是哭笑不得。
这就是点点,它给我童年的生活带来了无穷的快乐。
可爱的
周末,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动物园看动物。
我们看见了可爱的猴子,笨重的大黑熊,凶恶的棕熊,漂亮的
等动物之后忽然我看见前面有一个用细木板做的栅栏围成的小小动物园。我想:动物园里还有一个小小动物园,进去看看吧!只见门上写着:“世界上最温顺的动物。”我便好奇的走了进去。噢!最温驯的动物原来是兔子和小羊。我看到其他小朋友都在喂小兔子,我也让妈妈给我买了一杯饲料,高兴地喂起了小兔子。我一转身,忽然发现一只可怜的
,它的嘴上,鼻子上都破了,真可怜。我喂了它几片菜叶,它小心翼翼地吃着。我想小兔子嘴上的伤一定是抢食时不小心被其它小兔子弄伤的,或是被小朋友抓破的。我又喂了它几片叶子,它边吃边环顾四周,生怕被别的动物抢走了。
我又用树叶逗引它,它的前爪站了起来,用爪子一抓,树叶掉了下来,它高兴地吃了起来,它吃完就把脸贴在我的脚边,我用手抚摸着它的绒毛,软软的,它高兴极了,不停地用头蹭我的腿,我又喂了它几片叶子,它
地吃着。我突然听到妈妈叫我,我看天色不早了,就向外走去,
一蹦一跳地跟着我。我挥了挥手,跟它告别。我心里真高兴,我终于让它知道了,我是多么喜爱它!
小蚂蚁(一)
今天,阳光明媚,我准备来观察蚂蚁。 我首先看见了院墙边上有几只小蚂蚁,它们的身体就像三个小球连在一起,他的头比较大,顶着两只触角,嘴好像两把弯钳,胸部有点小,六条又长又细的腿就长在这儿;它的肚子圆鼓鼓的,就拖在后边了。它们全身黑色,就像披着一件黑衣服。我还发现一种头是黑的,身体是棕黄色的蚂蚁,它的头很大,比普通蚂蚁大3倍呢!
我觉得它们很好玩,就在墙边先放了一些糖,但是它们一点反应也没有。随后我又放了些米饭,可它们还是不领情,一只也不过来。我想了想,就去拿了些甘蔗,这下终于起了作用,一只蚂蚁爬了过来,它在甘蔗上爬了一下,马上就爬走了,接着我看它遇到了另外一只蚂蚁,碰了碰触角,就继续往前走去,但很快那另一只蚂蚁就爬到了甘蔗上……五分钟以后,那段甘蔗已经穿了件黑色的衣服——蚂蚁服,还在不停地动,而且越来越快;其他的糖、米饭也被蚂蚁占领,他们一只头上一个白点,浩浩荡荡的排了一条长长的队伍,往洞口前进。他们把糖、米都看成了黄金,不费力气,就把他们搬到了洞口。可是洞口太小怎么办?他们还挺聪明,把甘蔗一块一块的咬下来,送到洞口里。我吃好饭,又去看他们的时候,甘蔗已经无影无踪了。
小蚂蚁(二)
一身黑亮的盔甲,两根细长的触角,凑成黑色的勇敢的小生灵--蚂蚁。
每当漫步在金色的校园,便会发现几个小小的“!”从我脚旁绕过,那就是蚂蚁。它似乎没有意识到身旁的庞然大物,仍旧慢悠悠地散步,那傲慢的步态不由刺动了我的自尊心,小小的蚂蚁竟敢在我面前摆架子。不必发生流血事件,只须用根小柳条轻轻地在它那两根“天线”上拨动一下,它便会吓得四处乱闯。这时我就会觉得像战胜了什么强大敌人一般兴奋,不过它毕竟是一只小小的蚂蚁呀。
也许因为我的顽皮,竟然和那么善良、那么弱小的蚂蚁发动什么“战争”,这对它显然是不公平的。
但自从我看了一则有关蚂蚁的趣闻之后,就不禁对这小生灵产生一种敬仰的情感。这则趣闻就是:世界上什么动物力气最大?答案是蚂蚁,因为蚂蚁可以背动比自身重量重6倍的物体。即使比蚂蚁重100倍的重物对于人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对于小蚂蚁来说就是要完成一项伟大的工作了。小生灵啊小生灵,没想到你小小的身躯竟蕴藏着如此巨大的力量。
,辽阔而肥沃的大地就是蚂蚁舒适的家。一个个小生灵结合成了蚂蚁这个强大的家族。工蚁、蚁王,各尽所能,但并不“按劳分配”。工蚁成年累月辛苦劳作,侍奉蚁王,喂养幼蚁,直到心衰力竭地死去,而蚁王却作威作福,过着
的生活,真是太不公平了。我不免为工蚁的命运鸣不平,真希望有一天和平的阳光能照进黑暗的蚁穴。
这就是我喜爱的黑色的小生灵--蚂蚁。
.世界上的动物有很多,有活拨的小白兔,笨笨的熊猫,可爱的孩子。但我最喜欢的动物还是小狗。
小时候,我们生活在文塔,在文塔里差不多每家每户都养狗,我们家也不例外,养了一条黑狗,我们给它起了个名字叫“阿黑”。“肥仔”非常通人性,是我们家的“开心果”。每天我放学的时候,肥仔都会离我家不远的路等我回来,它只要远地看见我,便会以最快的速度向我跑过来,用石头添我的手脚,用爪子捉我的衣服,那尾巴不停地摇来摇去,好像在欢迎我回来。刚才的时候我觉得很不卫生,使我对它另眼相看了,那一天放学回到家里,我没带钥匙,妈妈到天里干活了,我只好在门口等了。大概过了二十分钟后,妈妈回来了,后面跟着肥仔。我觉得很奇怪,我问:“妈妈,你怎么知道我没带钥匙回家,知道我回来。”妈妈说:“是肥仔告诉我的。”我觉得很奇怪,肥仔有不会奇怪,它有不会说话,怎么回叫你回来呢?妈妈告诉我说:“肥仔在我的面前走来走去,它笑眯眯地看着我,那样子很讨人喜爱的。”我们一家人每天都会拿肥仔来取乐。
肥仔在它十二岁的时候就死了。它死的那一天,我们一家人都很少说话,更别说听见笑声了,它的儿子小黑也遗传了肥仔的优点,紧紧地守在肥仔的旁边,寸步不离。我们呢也很不舍得,在第二天才把肥仔安葬了。直到我还会经常想起肥仔的许多事情。
现在我还是很想念肥仔!
2.我最喜欢的一种小动物
我最喜欢的一种小动物
我最喜欢的 小动物就是小狗,狗的种类非常多,有:西施、八哥、腊肠、金巴等等。其中 我最喜欢西施犬。
西施犬的毛长长的,卷卷的,远看活像一只小羊羔。。它的眼睛又大又黑,像两个玻璃珠子,在夜晚泛着骇人的绿光。最可爱的是它那袖珍般的鼻子,在天气闷热时,它的鼻子是黑色的;而在寒冷干燥的时候,它的鼻子又变成了淡粉色,与它那深邃而又明亮的眼睛相配极了。鼻子下面就是那张似有似无的嘴巴了。刚出生不久的狗嘴里都会有一股奶奶的味道,但长大后就会有一股怪怪的味道,有时还会发出一点血腥,那也许是狗的特性吧!还有它那锋利的犬齿是专门用于撕裂食物的,活像螃蟹的两个大钳子,一但钳到猎物就决不放开。这要被咬一口,不上医院才怪。
听姥姥说被狗咬了不打狂犬疫苗会得狂犬病,潜伏期是十年。一但发作就会怕见阳光、怕听水声,还会乱咬人,最后就会死亡。在姥姥那一辈没有狂犬疫苗可以打,就剪一撮狗毛烧一烧,然后贴在被咬处。如果被咬了来不及上医院,这是一个好办法。
大家都知道,狗最擅长的就是跑步了,狗为什么跑的那么快呢???
因为狗有发达的肌肉和强健有力的四肢,它之所以跑的快是因为它是用四肢来辅助运动的,而人类只有两条腿,不外乎跑不过有四只腿的狗。
狗还有一件秘密武器,那就是它的粪便和尿。狗之所以不会迷路,就是因为它有自己的记号。我们经常看到狗出去上厕所,那其实就是它在做记号,这样再回来的时候当然不会迷路。所以狗狗们常认为这项秘密武器对它们绝对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现在你对西施是否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想不想马上养一只呢?但一定要记住要保证你的小狗的健康和卫生,不要让它乱咬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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