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是一本由[美] 哈金著作,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6,页数:28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新郎》读后感(一):读哈金请带两把尺
哈金,一个出生在中国生长在中国的人,用英文写作,却又是在写中国的人和社会。他的故事对于美国人来说或许新鲜有趣,但用中国人的标准去衡量可能根本无法获得任何国家级别的大奖。所以,当我们想要看一看这位获得众多奖项的作家究竟魅力何在时,不妨转变一下视角,先去接近那个他者眼中的哈金,再来审视我们眼中的哈金。
《新郎》这部短篇集中包括了十个故事。故事背景集中在中国的东北部,哈金虚构出一个名为木基的城市,故事中的人物多是这个城市中各行各业中的普通人。时间背景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正是中国社会新旧思想交替,外来事物逐渐增多,即将实施改革开放的前夕。
十篇之中《武松难寻》是最具小说特质的一篇。因为省长的一句夸赞,整个剧组都把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重拍武松打虎这场戏中。违背自然与人性的拍摄不但葬送了一只国家级保护的老虎,还逼得扮演老虎的男演员精神分裂,扮演老虎的司机受伤住院。整篇小说的叙述采用第一人称,从一个场记的视角去观察和记录整个事件。
导演和整个剧组的好大喜功,演员王沪平最初的敬业与精神分裂后的外强中干,剧组为了拍摄出让领导满意的片子不惜一切代价的疯狂与人性泯灭。平常的讲述,戏谑的情节,哈金用大智若愚的方式去处理整个事件,少了些沉重,却多了荒诞。但凡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中国人都可以看出其中深意,用外来者的视角去看,也一样可以理解这一场集体闹剧背后倒影出的是怎样的社会现实。
《活着就好》讲的是一个失去身份的人。童古汉虽然活着,但其实在别人眼中早已死去,回到过去的家里甚至没有容身之地,令他不禁怀疑自己是否应该再次出现。《幼儿园里》用采野菜这件小事描绘出幼儿园里的阿姨、小朋友、杂工在艰难时局中的生活与成长,哈金用儿童特有的敏感与稚气,中和了人性的自私与丑陋,举重若轻。
《破》与《新郎》两篇把视角转向八十年代中国社会的男性女性关系。前者刻画的是众人对女性与性的复杂态度,后者展示的是普通大众对同性恋群体的不解与歧视。两者均主题明确,选题大胆直接,有超越时代的现实意义。算得上是整本书中较为突出的篇目。
《暴发户的故事》、 《旧情》、 《一封公函》、 《纽约来的女人》、 《牛仔炸鸡进城来》分别从暴发户、被父母左右婚姻的女性、可以利用之便勾引女学生的大学教授,抛家弃子也要去美国淘金的女强人、打工仔与外国老板的矛盾冲突等等故事中探讨在八十年代的中国社会,金钱和权力对爱情与家庭的冲击,对人们思想及生活的震动与改变。
这些“生活在”木基市的人们,各有各的故事,各有各的命运与人生,他们如同我们常听父母提起的那一代人的家长里短,传闻逸事,平淡故事下暗流涌动,柴米油盐背后是一整个时代的变迁。对于这样的中国,哈金不是一个创作者,而是一个记录者,他小说里的创造其实只是一种再现,是把我们所熟知的事情用英语讲给外国人听。
读哈金的小说总会令人想起“夹生”这个词,夹生只是个客观现象,就像夹生饭并非不可以吃,但却不太好吃。一个中国人用英语写作,从创作思维角度来说其实是西方思维,外来视角。它要考虑到受众的接受能力以及对中国社会的理解深入程度。但从一个作家角度来说,写出来的东西并不是土生土长、根深蒂固的“中国味道”又如何能令中国读者买账叫好呢?必然难以两全。
不论是语言的困境还是文化历史社会原因造成的差异,创作者的身份变得模棱两可,故事讲起来也跟着模糊不清了。虽然我们都能理解作者想要表达的东西,可是对于故事来说,离好看可能还有一段不小的距离。
俗话说墙里开花墙外香,这墙外开花墙外结果继而出口转内销的小说,国内读者想读还是本着欣赏与学习的态度采取一下折中的双重标准吧。毕竟,它让还不了解八十年代中国的人们找到了一个较为真实的切入口,也让熟知那段历史的我们重温了那个年代。
《新郎》读后感(二):黑色幽默的中国故事
关于中国社会的问题,已然有太多人写过,那些让人感觉到心酸,感觉到愤怒的故事每每提起,都能够迎来叹息。有些时候,读这些故事会让人内心崩溃,眼眶通红,恨那些不争气的人,咒骂恶心的社会。然而,却发现,原来发生这么多让我们感觉到遗憾的土地,是我们土生土长的国度,是那个被叫做祖国的地方。
哈金虽然离开了大陆,虽然他使用英文来写作,他的著作里头充满的依然是从这片土地上繁衍不息的智慧,是这片土壤蓬勃而生的灾难留给他的思索。有些时候,我们从莫言,阎连科,余华这些作家的笔下来窥探我们这个国家的千姿百态,我们看到他们的笔下的人物的活灵活现,用肉身来给我们讲述共和国的故事。哈金与他们不一样,哈金的故事有着与他们相别的一些东西,他的文本更多的有着美式的黑色幽默,用故事来展现社会的现实与荒诞。一个作家,他的想象力会框住他的文字的延伸,而现实,却永远是作家源源不断的灵感。哈金是一个在现实主义中杂耍文字的人,用他的黑色幽默给我们讲述一个个故事。
哈金的《新郎》是一本短篇小说集,里边有着各种各样的好玩的小说,而这些故事让我们感觉到它们似乎就发生在身边。从打老虎开始,哈金就给我展现了一个在集权国家里边,权力主导以及虚荣带动的社会是一个多么搞笑的社会,而这一些,我们读完之后不会觉得这只是一个故事,而会慨叹,是否我们身边其实有许多打虎英雄,即便疯掉,还是自以为自己才是真实的武松;之后谈及的故事大多都围绕着“领导”来展开。这个词不管在什么样的年代,都不会落伍,它不过是权力的肉身体现;而“虚荣”则是肉身的另一种面容。暴发户能够用钱来玩弄一切,让零售员盯着他糟蹋食物;一位女人因为旧情人的一封信而花钱请病号部长吃鱼,给自己门前的路铺砖,以便让自己能够看起来不会与他相去甚远。这些故事不会因为年代久远而被忘却,而陌生,反而让当下的人读着觉得相近,似乎每天都看到同样的故事在同样的一种体系中发生。
小说是为了讲故事,为了用文字给读者带来一种露出笑容的消遣。哈金的《新郎》也许希望能够带给读者一次微笑,然而,谁又能读完之后若无其事地露出自己的白色的牙齿,傻乎乎地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就像我们读完《第二十二条军规》一样,认为那些不过是疯子罢了?
《新郎》读后感(三):美国的中国文学
美国的中国文学,哈金《新郎》
对哈金已经不陌生了,虽然是美国作家用英文写作,但是却是一个地道的华人,老家还在辽宁,算是老乡。近年来出国留学的太多了,留在美国的也不计其数,在城市里几乎每个人身边都能够找到几个自己认识的例子。可是能够在美国混到可以用英语写作,成为作家,而且成为大作家,这可真不容易。何况哈金出国的年代很早,八十年代就考到美国去了,出国时已经快三十岁了。
读过哈金的好几本书了,不过更喜欢他的短篇。哈金虽然在美国,虽然用英语写作,可是写的却都是中国的故事,而且都是他出国以前的中国的故事。当然他出国以后也就不了解中国了,也不知道八十年代以后中国巨大变化的具体细节。所以他写的都是八十年代和更早的中国故事。
中国作家喜欢写的往往都是解放前,往往一部书从清末开始经历民国抗战内战,直到解放土改反右**,最后写到改革开放。真是波澜壮阔,不过哈金喜欢写的就是他经历过的那段年代,五十年代出生的他,笔下就是五十年代,六十年代,七十年代,顶多到八十年代,其实仔细想想,从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中国社会的变化其实并不太大。
从书中就可以看出远在异国他乡的哈金,在内心深处是多么想念自己的祖国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母语,人在心灵深处思维的时候使用的语言一定都是自己的母语,学习的第二种语言在心里都要通过翻译,才能够转化成心灵的语言。我想哈金虽然是在用英语写作,可是他内心深处的语言仍然会是汉语。不知道如果哈金自己翻译自己的文字会翻译成什么样。但是现在光是看别人翻译的哈金的小说,就会感觉到很中国,一点都不会想到这竟然是从英文翻译过来的。
在国外回头再看这段历史,也许会感觉比我们更清楚,更真实,这也许就是我们喜欢读哈金的原因吧。
《新郎》读后感(四):此刻的荒诞与彼时的真实
文/友竹
《新郎》是哈金的一本经典短篇小说集,也是近来读得较为惊心动魄的一本书,因其内容广泛描写了祖国在某个敏感时期民间生活的方方面面,人物职业涉及文艺工作者、医生、军人、铁路员工、大学老师以及普通工人等等。
如果从没听说过那个年代的荒唐故事,你大概会认为书中的很多情节都是虚构的,因为用现在的眼光来看,当时人们的语言和行为简直让人无法理解。所以,在得知哈金的书在美国很受欢迎时,不禁有点怀疑,他们真的看得懂?文中隐喻是不多,但是面对异国人民那不可思议的意识形态,老美们究竟是真心表示理解还是玩味猎奇?
我相信这本书里的很多内容都是对那个时代的真实反映,也许正是因为这个问题,其中文简体版之前才很少在大陆公开发行,而在台湾却出得比较全吧。为了理解他的写作,最好先了解一下作者的经历。据说,哈金十四岁就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当时他的部队驻守在中苏边界。他在军队时经常编写宣传材料,这为他以后的创作奠定了基础。
在部队待了六年之后,哈金离开军队去上大学,不久**开始。大学没读完的他来到另一个偏远地区,当了三年铁路话务员。1977年恢复高考,他又考入黑龙江大学英语系,后在山东大学攻读美国文学硕士学位。1985年移居美国,目前住在马萨诸塞州,在波士顿大学教书。他用英文写作,除了写小说,还写诗。
复杂的生活经历和不断转换的职业角色让他在描写不同的人物时精准抓住了他们的特色,毫不刻板,也绝不做作。《一封公函》里的方白尘教授就是这么一个让人过目不忘的人物。他担任教学工作时认真负责到为逃课的学生单独去学生宿舍补课,却被学生想成“将来讨论他入党的时候就会多一票”。
方先生是外语系里最优秀的男舞者(这肯定是他日后不断遭受打击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文学修养最高的一位。他写的论文、办的学术杂志都使大家大看眼界,但是得到的评价却如此不堪——估计他肯定另有所图;平时跟他关系不好的学生工作分配不理想,便在私下怨恨“一定是方先生在公报私仇”,甚至准备喝酒壮胆拿刀子去跟方先生拼命;至于他喜欢诗歌、讨女人们的喜欢,更是被大家诟病、公开批判……
总之,这位方先生做什么都不对,干一件事都会被人嘲笑一番、告一状,他从前和现在的哪一样行为都是有问题的,所以领导对他“只可用,不可信”。整篇文章读下来,你会发现这个写公函的人,对方先生充满了莫名的仇恨和鄙视,但又深深觉得自己比他优越得多,所以还刻意显示出对他的怜悯之情。哦,哈金老师在此真是把知识分子之间的那种“文人相轻”的小心思写活了。同时再次感到没有身临其境过,根本体味不到才华横溢、风度翩翩的大学教授背后的日子竟是这样的。
此外,《武松难寻》里的沪平和《新郎》里的保文这两个男人的遭遇也让人震惊不已。他们两个都是年轻而美好的男性,却在不同程度上遭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一个是饰演打虎英雄的帅气“王子”,一个人是厂里相貌数一数二、脾气好、文化高的好男人,最后一个住在精神科病房等待精神病院的空床,另一个则长期在精神病院接受电浴疗法。这难道是造物主的刻意安排,还是悲剧的创作原则就是如此:前脚制造出令人羡慕的美,后脚就毫不留情地将这美彻底毁掉?
哈金的写作让人深思,当一个时代的错误投射到无辜的个人身上时,会在不经意间对个人造成相当残忍的伤害,而这种伤害产生的后果又是根本无法补救的。所以,人类才会那么急切地期待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吧。
《新郎》读后感(五):哈金的风格
哈金的短篇小说读起来会让人直呼过瘾。写小说,最不好写的就是短篇,情节矛盾要集中,人物的性格、语言等要具有鲜明的特色。另外要有丰富的阅历,或者有很多素材,最主要的是要让读者读过之后还在回味。因为这诸多原因,很多作家不喜欢写短篇小说,宁愿将情节拉长,写成长篇。而哈金的短篇小说个个都让人回味!
他的短篇小说素材距离我们这个信息时代有些远,但并不影响你去品位生活。这足以说明不同时代中发生的事情,很多都是共通的,尤其是人性。关于人性中的善恶是非,总能通过一定环境下的具体事情来表现。哈金抓住了最基本的人性来写小说,所以他成功了。他生活在美国,如果他回到中国,切身感受一下当今国内的情况,他再写出的小说风格肯定会不一样了。生活在美国那么多年,他为什么不以美国社会为背景,写写他们故事呢?还是我们的文化背景更为深厚,也更能说明生活的真理吧。
一本书中,这么多篇短篇小说,为什么单单以《新郎》作为这本短篇小说集的书名?是不是因为新郎这篇文字,作者最喜欢,或者最能获取读者的眼球?我不得而知。作者肯定有自己的想法吧。
他常年旅居海外,用英文写作,但写下的却是自己生活在国内的故事,落叶归根,用记忆中的故事来填补内心的归国意识。不过有人说过,最能表达情感的还是母语,最不能丢掉的也是母语。虽然删除用英语写作,但翻译过来后,用中国文字,我们的母语写出来的作品,肯定更能表现作者的内心感受。
这本书里包括十几篇短篇小说,我仅仅用三个多小说就读完了。书并不薄,读得这么快是因为每一篇故事都值得你一口气读完,接着你就想马上读第二篇,就这样一篇一篇,竟然很快就读完了,然后再翻翻头脑中一直在回味的那些故事,从中再反复咀嚼一遍。于是便更加佩服哈金的锤炼文字的能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