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三侠五义算是公案戏的开端或是鼻祖, 其中所包括的:对于公理正义的追求,对于“侠”的诠释等等,都是很精辟的。
第一个特点,我觉得是其中所包括着的神怪观念:“天道公理,自有天道论断,人伦法理,必有天道庇佑。”这类的思想,坦白说,是推动书中剧情发展的重要线索,好像审乌盘,正是因为死者有冤情,希望星主(包公)可以为他洗雪冤情,所以以乌盘鸣冤。但如若没有乌盘的鸣冤,那么冤案就会石沉大海,无法被发现,所以这种“报应与冥冥中自有注定”的思想充满了在书中,但是这种超自然现象所要申诉的冤情,只能借助别人的口来诉说与表达,并不能自我表达,所以在夜审郭槐的时候,借用了一个戏子(小说中是勾栏妓-女,电视剧中是戏子)来假扮寇珠来吓郭槐,继而套取出他的口供。
第二个特点,就是剧情人物的塑造,这类剧情人物不同于主线人物(包公,展昭与五鼠等),他们的性格特点比较千篇一律,如果是贫民,若是凶手者,性格必是贪小便宜,为财杀人,为财纠纷;若不是凶手者,一般都会是息事宁人,不愿多惹是非,但是如果侵犯到自己的利益,就会奋起反抗。如果被人求助,出于义愤,也会出手帮忙,反映出了广大底层人民的仗义,也正好应了‘仗义每多屠狗辈”这句话,反映出人民的特性,难怪鲁迅先生也说过“《三侠五义》为市井细民写心”。
而在权贵方面,忠贞之士虽然也有,但是不多,而大多数的犯人,都因为这些,那些的利益原因而犯罪,而且很多犯人,本身以前就是忠贞之士,受到官场的影响而偏离原本的个性。
第三个特点就是对于主线人物的塑造,三侠五义,三侠之中,注重展昭,五义当中,则为白玉堂,同时有一个处事公正,待人真诚的包拯,将江湖力量与朝廷力量沟通起来。但这里也显现了一个人物性格上的缺陷,就是人物性格特质的雷同性,虽然各个人物大性格上都是各个特异,但是不免在各种事情的处理上让人感觉雷同,所以这里就不论述了,因为本人觉得有点矛盾,所以感觉很难表达。
此书剧情开阔较大,人物登场较多,但是始终贯穿与三侠五义之间,彰显人文伦理与天道正义,不过对于封建王朝的忠贞催眠与对于天子受命于天的思想也在书中,王权至上的思想破坏了包拯等人追求正义的形象,虽然书中皇帝相当英明,但是毕竟正义还是操纵在他之手,让人颇感无奈,不过这也是因为本书的作者的时代局限,导致的,撇开这点,书中的精神还是很让人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