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探案集》,我一看就被里面跌宕起伏的情节给吸引住了,我发现以前我认为福尔摩斯探案很厉害,每次都成功,认为他没有不好的习惯,还认为他什么都会,可是自打我看了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我终于知道了这三个问题的答案了,他失败过四次,他不探案时会给自己打一种毒针——可卡因,他不会文学、哲学和天文学,所以我知道了,不管什么人都不是完美的。
我爱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一篇长故事即不是《四个签名》,也不是回忆录,而这妇孺皆知的故事《血字的研究》。这个故事讲了一个人杀掉另外两个情敌,后来福尔摩斯破了案,最后,他以很巧妙的方法,把杀人犯抓了起来。
我爱这本书,它让我明白了一些道理,也让我增长了知识,一下子我好像变成一个大侦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