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本书里我知道了在蒙古大草原的深处有一群野马,名字叫普氏野马。它们有一个不改变的习惯,就是假如有一匹野马生病了,马 群就要派几匹强壮的公马把生病的马堵住,不再让它进入马群。看来马群的生活是有规律的,而且有时候,这个规律是有点绝情的。
有一匹叫奈姆扎的马,它曾经是一匹让人骑,能和游刃一起拍照的马。可是在主人哈奇给它换新鞍的时候,它却逃跑了,像风一 样!跑了之后让一个名叫曹文杰的人给害死了。它为什么会跑呢?不时主人不给它吃好的,也不是主人不让它休息,而是它有一种天性:
要自由!如果没有自由,宁可死去!
这本书给我的影响很大!那就是哪怕是不会说话的动物,也应该有自己生活的要求,要拥有自由!要有自己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