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漫长的暑期中,我阅读了一本世界名著——《简.爱》。
《简.爱》这本书的作者是勃朗特(1816—1855),是一位英国女作家,是19世纪活跃在英国文坛上的勃朗特三姐妹之一。在她的小说中,最突出的主题就是女性要求独立自主的强烈愿望,关心女性自身命运,具有浓厚的抒情色彩。从而使后世作家在处理女性主题作品时,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她的影响,并把她的作品视为“现代女性小说”的楷模。
《简.爱》这本书中写了一个孤儿——简.爱的悲惨的经历。简.爱在父母去世后,被舅父和舅母养大。后来,她又被送到罗沃德义校学习,在那里生活了8年。
在简.爱与舅母生活(那时她的舅父去世了)时,受尽了委屈。舅母的儿子约翰.里德毫无顾忌的打她,海德太太把她关进红房子(里德先生就是在这间房子里死的)。在简.爱的舅母看来,简.爱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错的,而她的儿子约翰.里德做的事情都是对的。我想,这应该就是人们口中的偏爱吧。
简.爱好可怜啊!看了下面这段话,你会更加觉得简.爱可怜的:他一句话也没说,突然狠命揍我。我觉得一两滴血从头上顺着脖子淌下来,感到一阵热辣辣的剧痛。
后来,简.爱被送到了罗沃德义校学习。她在那儿当学生的日子,虽然比不上在盖茨海德府那么苦,却也称得上是艰辛。在那里,粥时不时地烧焦了,冬天双手被冻得通红。简.爱就这样熬了8年。
8年后,简.爱终于去找工作了。她当了一名家庭教师。后来,她的小主人(或者说是学生)去上学了,她也就离开了。
最后,她和爱德华结婚了,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是啊!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到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