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格式如下:
一、标题方面,一般使用四号字,宋体,加粗并居中排列;标题和一般公文的写法一样,由发文机关名称、主要内容(事由)、文种组成。
二、正文内容一般小四号,宋体。正文需要包括发函缘由、事项、希望请求
1、发函缘由,主要用来说明发函的根据、目的、原因等。如果是复函,则先引用对方来函的标题、发文字号,然后再交代根据,说明缘由。
2、事项这是函的主体部分,有关某项工作展开商洽、有关某一事件提出询问或作出答复、有关事项提请批准等主要内容,都在这一部分予以表达。
3、希望请求这是结尾部分,向对方提出希望或请求。或希望对方给予支持和帮助,或希望对方给予合作,或请求对方提供情况,或请求对方给予批准等等。最后,另起一行以“特此函商”、“特此函询”、“特此函告”、等结束。
三、主送机关也很重要,要放在标题与正文之间,多数函的主送机关只有一个。但有时内容涉及部门多,也有排列多个主送机关的情况。
扩展资料
函,即信函,或称书信。单位公函,即处理公务所用的书信。单位公函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间商洽和联系工作时使用的一种文体。
单位公函的使用范围很广,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间联系工作时可以使用公函,上下级机关之间联系、询问、答复工作时,也可以使用公函。
公函可以分为很多种类,用于商洽的商洽函、用于询问的询问函、用于答复的复函、用于委托的委托函等。另外,还有用于慰问的慰问信、用于祝贺的贺信、公开发表的公开信等,实际上只要它们使用于公务活动中,也应划入广义的公函范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单位公函
向平级单位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文标题写“关于通报某事的函”,是否符合公文格式?
向平级单位通报检查中,公文标题写“关于通报某事的函”,符合公文格式。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规定: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第十七条
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
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
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扩展资料: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二)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三)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四)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五)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六)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平级单位用什么文种
函的应用范围比较广泛,在上下级机关之间、平级机关之间或不相隶属的机关单位之间,涉及各方面的公务联系,都可使用。
较为正规的公函,格式可分为三部分:
开头,包括标题、编号和受文单位。标题可由发函单位、事由、文种组成。
正文是函的主要部分,要看不同用途来确定写法。去函要把商洽的原委、询问的问题、请求的事项、告知的情况等写清楚,以便得到对方的支持、理解或回答。复函,要针对来件所询问的问题、商请的事项给予明确答复,不能含糊其词,模棱两可,不着边际。
结尾包括结束语及署名、日期。结束语如去函的“为要”、“为盼”、“为感”、“为荷”,复函的“待此复函”、“此复”等。也可不写结束语,正文写完即结束。
撰写函件应注意:
第一,要写得内容专一、集中、中心突出,一般要一函一事。
第二,要有分寸。对上应尊重,对下应谦逊,对平行或不相隶属机关,应以礼相待。语气应力求平和、礼貌。要摒弃不必要的客套、无须讲的道理、空洞的套话。
第三,恰当使用习惯用语。
平级单位之间发文该用什么文件形式
平级一般用函或者通知。
函作为公文中惟一的一种平行文种,其适用的范围相当广泛。在行文方向上,不仅可以在平行机关之间行文,而且可以在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行文,其中包括上级机关或者下级机关行文。
部队向地方武装部发函的格式怎么写
函的结构和写法:
(一)标题
函的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有时也可以只由事由和文种构成。
(二)正文
1、开头。写行文的缘由,背景和依据。
一般来说,去函的开头或说明根据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或简要叙述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疑惑和困难。
复函的开头引用对方来文的标题及发文字号,有的复函还简述来函的主题,这与批复的写法基本相同。继而,有的复函以"现将有关问题复函如下"一类文种承启语引出主体事项,即答复意见。
2、主体。写需要商洽,询问,答复,联系,请求批准或答复审批及告知的事项。函,或去函和复函的事项一般都较单一,可与行文缘由合为一段。如果事项比较复杂,则分条列项书写。
3、结语。不同类型的函结语有别。如果行文只是告知对方事项而不必对方回复,则结语常用"特此函告","特此函达"。若是要求对方复函的,则用"盼复","望函复","请即复函"等语。请批函多以"请批准","请大力协助为盼","望能同意","望准予××是荷"等习惯用语收束。复函的结语常用"特此复函","特此回复","此复"等惯用语。也有的函不写结语。
一、函的涵义和用途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函的使用范围极广,使用频率极高,可谓公文中的"轻武器"。
具体来说,函的用途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平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单位之间的公务联系,往来。
2、向无隶属关系的业务主管部门请求批准有关事项。
3、业务主管部门答复审批无上下级隶属关系的机关请求批准的事项。
4、机关单位对个人的事务联系,如复群众来信等。
二、函的特点
1、使用广泛性。函的使用不受级别高低,单位大小的限制,收发函件的单位均以比较平等的身份进行联系。上至国务院,下至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广泛地使用函。 2、行文多向性。函可以上行,下行,但大多数函作平行文。
3、用语谦敬性。不论什么类型的函,用语皆得注重谦恭有礼,尊重对方,力求得到对方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函是最注重使用文言词汇的公文。函是公文中最富有文学性的文种。
三、函的类型
1、商洽函。即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联系有关事宜的函。如人员商调,联系参观学习等。
2、询答函。即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询问和答复有关具体问题的函。询答函实际上又可分出"询问函"和"答复函"。有些不明确的问题向有关机关和部门询问,用询问函。对机关和部门所询问的问题做出解释答复,用答复函。询答函涉及的多数是问题而不是具体的工作。
3、批请函。即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的函。批请函实际上又可以分为"请批函"和"审批函"。请批函用于向不相隶属的主管部门请求审批事项,而审批函则用于主管部门答复不相隶属机关单位的请批事项。
4、告知函。即告知不相隶属机关有关事项的函。
通知是否可以发给平级单位?
通知可以发给平级单位。
通知的使用范围
通知的应用极为广泛。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用通知;平行机关之间有时也可以用通知。
通知适用种类
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六大类:
1.发布性通知:用于发布行政规章制度及党内规章制度。
2.批转性通知:用于上级机关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给所属人员,让他们周知或执行。
3.转发性通知:用于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的机关的公文给所属人员,让他们周知或执行。
4.指示性通知:用于上级机关指示下级机关如何开展工作。
5.任免性通知:用于任免和聘用干部。
6.事务性通知:用于处理日常工作中带事务性的事情,常把有关信息或要求用通知的形式传达给有关机构或群众。
扩展资料:
1、通知事项
这是通知的主体部分,所发布的指示、安排的工作、提出的方法、措施和步骤等,都在这一部分中有条理地组织表达。内容复杂的需要分条列款。
晓谕性通知,有时需要列出新成立的组织的成员名单,以及改变名称或隶属关系之后职权的变动等。
2、执行要求
发布指示、安排工作的通知,可以在结尾处提出贯彻执行的有关要求。如无必要,可以没有这一部分。
其它篇幅短小的通知,一般不需有专门的结尾部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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