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的攀爬,各地都开始实行发放防暑降温费了。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2019天津防暑降温费”,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19天津市防暑降温费标准106元
近日,天津市出台了2019防暑降温费标准的相关规定,据相关规定,从本月起,天津市企业应视工种、工作环境情况向职工发放防暑降温费,今年最新调整的防暑降温费为每月106元。
这106元的防暑降温费是怎么得来的呢?天津市2019防暑降温费106元是这样算的:2019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标准3520元×3%=106。相较去年上调了10元。
据悉,职工享受的防暑降温待遇,除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外,还应包括一些“软条件”,即用人单位采取措施加强工作环境的通风,在工作场地安装电扇、空调等必要的防暑降温设施,为职工提供充足的饮水、饮料等。
需要注意的是:最低工资可不含防暑降温费哦
按照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
目前有个别企业在发放工资时,将高温补贴计入到了最低工资中。对此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强调:按规定,职工在高温等特殊环境中工作领取的津贴、加班费、养老、医疗、失业社会保障金和住房公积金等收入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
6月起发放共424元
按照规定,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共计424元,可按月或一次性发放。此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防暑降温费属于生产性的福利待遇。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暑期在岗工作的职工,也应享有防暑降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