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中报告事由怎样填
1、事前报告事项(1)本人和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子女)新建、翻(扩)建、买卖、出租、调剂、装修住房,或参加集资建房及享受房改政策的情况;(2)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直系亲属的婚丧喜庆事宜办理情况(含拟定时间、宴请规模、费用情况);(3)配偶、子女开办经济实体,及投资参股情况(不含通过证券市场买卖股票情况);受聘于园区内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4)配偶、子女工作安排、调动情况;(5)本人参与基层、本单位、上级部门组织的出国(境)活动,或因私出国(境)的情况(含事由、路线、费用来源和支出情况);(6)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学习的情况。
2、事后报告事项(1)本人在国(境)外活动情况;(2)本人及家庭成员购买汽车、船舶的情况(含购车船型号(吨位)、价格、供应商、资金来源);(3)本人及家庭成员大额度借款情况(金额1万元以上,借款期限1个月以上的),或借用贵重物品的情况(含借款(物)时间、用途、约定的归还期限);(4)本人及家庭成员正常经济收入以外的重大收入(如继承遗产、接受赠予等)方面的情况;(5)无法拒收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的处理情况(含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直系亲属的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无法拒收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的处理情况);(6)家庭成员受到执纪执法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8)本人外出期间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当地有关部门查处的情况,以及工作中失职、渎职导致不良后果的情况;(9)上级组织或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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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自《规定》颁布以来,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经过认真组织实施,该县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已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干部管理监督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事前监督”措施更加具体有效,促进了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廉洁从政。
但基层有些地方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引起重视。
一、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 一是个别领导干部思想认识还不到位。
个别领导干部仍存在模糊认识,自觉接受监督和主动报告的意识还不够强,认为个人事项是自己的事,与组织关系不大,认为报不报无关紧要。
少数干部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实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是加强组织监督的重要举措,是组织对广大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报告内容简单,项目不全。
实际执行中,一些领导干部只报告本人的情况,子女、配偶的情况一般不报。
甚至存在报告内容不真实情况。
有些党员领导干部认为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填报的有关内容是个人隐私,不愿报告;也有些领导干部认为填报的有关内容组织上没有办法或没有精力核实,在填报时避重就轻或干脆不填,造成报告内容不真实。
三是报告事项信息的时效性较难把握。
一些新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内容不熟悉,主动报告的意识不强,造成初始报告滞后,甚至有漏报的现象发生。
有的单位党组织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宣传力度不大,重视程度不高,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对初始报告、即时报告、集中报告三类报告时间要求不掌握,存在以集中报告代替即时报告现象,造成即时报告不及时。
四是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监管部门在执行报告制度中也存在一定的“走过场”的倾向,只负责收集而不审核分析领导干部填写的报告材料,监督力度不够。
二、对策及建议 一是完善制度,规范报告程序。
进一步明确报告的人员范围、目标要求、程序方法,受理审核、结果运用等内容,要求所有党员领导干部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如实全面地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二是教育引导,确保报告质量。
加强日常教育,对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报告的重大事项内容提出具体要求。
明确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教育督促本单位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并把个人有关报告事项作为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一项重要内容。
正确处理保护个人隐私与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关系,坚持报告事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报告工作的质量。
三是严肃纠正,注重结果运用。
加强对贯彻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监督检查,健全干部管理监督长效机制。
把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作为干部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并装入个人廉政档案,对领导干部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视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处理。
四是适当公开,强化监督作用。
不能把领导干部个人申报的材料始终由一部分人严加保管、秘而不宣,而要在党内适当的范围公开,以得到更好的监督。
五是注重及时提醒和教育。
关口前移,做到防患于未然,上级组织部门、纪检机关对那些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查处。
在对新任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和廉政谈话时,要及时提醒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同时,加强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学习宣传。
六是从实际出发,健全和完善制度内容。
定期对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的情况进行党内公示,并在执行的实践中及时汲取经验,改进工作。
为何要对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核实?
调查核实是发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 度作用的重要手段。
调查核实的目的就是了解领导 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真实性,初步认定领导干 部个人有关事项涉及的问题是一般性问题还是涉嫌 违纪违法问题,从而提出不同的处理意见。
没有调 查核实就无法准确掌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的真实性。
当然,绝大多数领导干部都是讲党性、 有觉悟、遵守组织纪律、能够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 项的,但也不排除个别领导干部别有用心或者心存 顾虑,不敢或者不愿如实报告。
规定必要的调查核 实程序,可以有效震慑那些不如实报告的极个别领导干部,及时发现报告材料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他 们纠正。
同时,对通过调查核实发现的个别领导干 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予以查处,严惩腐败分 子,维护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调查核实并不是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制度的必经程序,也就是说纪检监察机关(机构) 和组织(人事)部门并不对每一个申报的领导干 部的个人有关事项都进行调查核实。
之所以不规 定对每一个报告人的报告情况都进行调查核实, 主要考虑是,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组 织上对领导干部加强廉洁自律的一种要求,所以, 对领导干部关于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材料,没有 必要逐一调查核实。
同时,需要报告的领导干部 人员比较多,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和组织(人 事)部门的力量也比较有限,很难完成一一核实 工作。
而且,大面积的核实工作难免会使领导干 部的个人有关情况扩大知情范围,不利于尊重和 保护领导干部个人隐私,不利于维护党员干部队 伍的和谐稳定。
但是,对于有群众举报报告人报 告不实或者群众对领导干部涉及个人有关事项的 问题反映突出的,则必须进行调查核实。
这样规 定,既可以维护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严肃性 和威慑力,又符合实际情况。
如何在新形势下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不报告就是违**的纪律和规矩。
第三,独来独往、天马行空,对档案造假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并从制度层面进行规范,总想脱离组织的约束监督,并于规定时间内返回、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本质上都是向组织故意隐瞒个人真实情况,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文规定的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行为。
故意虚报瞒报个人重大事项,2006年中央办公厅修订印发《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实践中,要严肃查处故意虚报瞒报个人重大事项,有的家属子女长期在国外不报告,有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不报告,有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子女联姻不报告,有的身边人出现重大事件不报告。
这些年查处的领导干部案件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2003年中共中央印发的《条例(试行)》在“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中规定,迟早会走向反面。
抽查核实就是对领导干部执行报告有关事项制度的监督。
2014年中央组织部印发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明确了抽查核实工作的原则,以及群众举报反映的对象等进行核实。
抽查核实要将领导干部本人填报的内容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查询结果逐一进行比对,看填报是否完整准确。
除对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外,对领导干部报告的其他重要事项也要视情况随机进行核查。
第五。
第四,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抽查核实,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要事先请示报告,2010年再次修订为《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到位。
除每年按一定比例集中开展一次随机抽查外,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核实,主要是根据工作需要,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巡视工作中需要核实的对象。
第二,要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方法、结果处理和纪律要求等,中央办公厅,自觉接受监督”。
为落实此项要求、项目、对象范围、房产、投资等事项,并对如何报告,组织批准后才能离开、从业、收入、子女移居国(境)外。
无论是工作期间还是节假日,确有需要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的,一定要事先向组织请示报告,将报告的主体由党员领导干部扩大为领导干部,报告事项的范围也作了扩大,往往就是要出问题的前兆。
党的领导干部自由散漫、目无组织,要求报告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
这是党的组织纪律的重要内容。
这些情况都应当第一时间向组织报告,既报告发生了什么事,又报告是什么原因,有的领导干部生了重病不报告、向谁报告,以及对报告情况的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
领导干部应当严格执行该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是我们党长期以来形成的重要规矩,领导干部应当自觉遵守,“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1997年,要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第一,取得一定成效。
一旦发现此类行为
【个人事项报告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总结和述职报告有什么区别?我...
年度工作总结和述职报告一个是单位的,一个是个人的总结.我看你都应该写,因为你是刚转正的新员工.下面有两个范文,你参考一下.祝你成功. 年度工作总结 忙碌的一年是我院创建*市文明单位的关键年。
一年来,我们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全处同志团结协作,紧紧围绕学院的工作中心,根据学院党政工作计划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市高校文明单位评估指标的具体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回顾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深感全处同志工作是努力的,成绩也是显著的。
一、逐步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后勤服务质量 全年是我院后勤社会化转制的第二年,通过一段时间的磨合,与后勤各服务企业的配合逐步协调。
我们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从五个方面认真履行监督、管理、服务职能,并逐步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后勤服务质量,为学院的教学、科研提供可靠保障。
1.完成中小工程项目管理近40项,投入资金近100万元,零星维修及零星设备添置10余万元。
2.配置与管理教学、行政、宿舍家具169万余元(院本部近40万元)。
3.按照市教委“清产核资”工作的要求,历时半年,完成全院三校区家具(总计资产777万余元)的核查、登记、造册工作。
4.做好用水管理工作,通过市节水办对我院水平衡工程的验收工作并得到好评。
5.做好校园环境和社区管理的监管工作,全年定期检查4次。
6.做好餐饮经营与管理的监管工作,调整充实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全年问卷调查2次,定期检查4次,学生座谈会2次。
7.及时传达贯彻市府、市教委关于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的文件精神,规范进货渠道。
8.按照区爱委先进单位的要求,完善爱委会组织网络,制定爱国卫生制度,督促后勤服务单位卫生死角的清扫和除四害工作,落实责任到人。
二、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使之科学、规范、有序运作 后勤社会化转制后,学院后勤工作分成甲方、乙方。
为适应后勤社会化改革形势的需要,一年来,我们根据后勤管理工作中发生的一些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并以院发文的形式把这些内部管理制度下发到各系部、各行政处室贯彻执行。
如,《学院中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学院家具配置和管理办法》、《校园绿化管理办法》、《学院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办法》等。
同时我们又按照市教委《关于对高等院校基建(修缮)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学院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学院基本建设管理的若干规定》。
通过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内部管理,从而使后勤管理工作逐步走向科学、规范、有序。
三、改善基础设施,严格规范管理,节能效果显著 节约能源是后勤管理工作的永恒主题,我们在去年全面整治校园环境,水、电、汽基础设施基本改善的基础上,又按市节水办水平衡工作的要求,对去年未更换的部分地下供水管道进行了改建,杜绝隐漏1处、加装二级、三级水表10余只。
采用了“智能型IC卡淋浴计费系统”,整修蒸汽管道,更换阀门和控板,加装二级蒸汽表。
从而使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
同时,我们从严格规范管理着手,学院后勤甲乙方联手,使用维护、监督管理并举,采取了一系列节能措施: 1.利用校报、广播进行节能宣传,在教室和公共用水场所张贴节能提示语,营造节约用水、节约用电、人人有责的氛围。
2.教学楼教室照明加装时控,按学院作息时间定时开关。
3.采用了“智能型IC卡淋浴计费系统”,变被动节水为主动节水,杜绝了浪费现象。
4.学生宿舍的自来水龙头全部换成节水龙头,厕所的高位水箱变自动式为即时手动式。
5.建立水、汽抄表台帐,发现异常即查找原因及时整改。
6.使用部门发现故障,及时报修。
维修部门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由于改善基础设施,严格规范管理,各项节能措施到位,节能效果非常显著。
2002年节约水、电、汽开支24万余元。
同时由于基础设施的改善,管理维护到位,零星设备添置维修费和小修费用也得到下降,节约开支10余万元。
总计共节约经费近35万元。
由此可见,挖潜节能效益可观,既为国家节约了能源,又为学院节约了经费。
四、抓好校园绿化工作,争创市绿化先进单位 校园绿化建设是创建高校文明单位的基础工作,我们在全面整治校园环境的基础上,按照《花园单位标准》做好绿化基础工作,使我院绿化工作上台阶,争创上海市绿化先进单位。
1.建立完善绿化工作基础档案,制定《校园绿化管理制度》,丈量校园绿化面积,拍摄四季花卉照相及录象。
2.充实调整校园绿化布局,投资5万余元新增乔、灌木、花卉5—6种,因地制宜增加休读点2个。
3.积极引进绿化专业企业,搞好校园绿地的日常养护、保洁和防病治虫等工作,从而使校园环境始终保持整洁、清新。
五、基建管理、住房房产、卫生保健工作 ⑴ 基建管理 1.完成650KV土建和设备安装任务。
2.完成“十五”基建发展规划的修订工作。
3.编制学院就地发展的现状和规划。
4.做好2001年基建工程项目的决算、收尾工作。
5.做好校区学生公寓的归挡工作。
⑵ 房产管理 1.起草学院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方案。
2.做好学院房产和租赁房产的管理和统计工作,杜绝资源浪费。
3.为40位今年(留...
如何看待“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定,是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举措,近日我区对科级干部也实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以进一步发挥这一制度在监督管理干部中的作用,这是对干部的爱护,促使全区科级干部清清白白做官,老老实实做人,避免走上贪污腐败的不归路。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考验的是党员干部对组织的忠诚。
忠诚是一名领导干部政治合格的必要条件,入党誓词中“对党忠诚”是每个党员对组织的庄严承诺,《党章》第一章第三条关于党员义务中明确规定:要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领导干部所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就直接反映出领导干部个人对党组织的忠诚,试想一个对组织瞒瞒藏藏,不敢说实话的干部,首先缺乏的是胸襟的坦荡,难保不存在问题。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体现的党员干部做人的诚信。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最大的特点就是,干部自己申报个人的婚姻、收入、房产、证券投资、配偶子女就业等基本情况和变化情况,因此个人申报事项应当成为衡量干部是否诚信的重要参考,习**对党员干部提出了“三严三实”的具体要求,其中一条就是做人要实,党员干部只有认认真真、老老实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建立起个人诚信档案,才能得到组织和群众的信任。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完善的是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
中组织部规定:从2015年1月起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必查”。
就是用制度的刚性来制约官员对金钱的欲望,“凡提必查”不仅能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而且对“干净做官”还能起到倒逼作用,同时,抽查核实从以往的3%——5%提高到10%,说明中央对任用干部的高度重视和严肃监督,通过抽查核实,发现为如实填报的一律要本人做出说明,有意瞒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存在违规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涉嫌违规违纪的,将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促使领导干部真正把心思、能力、精力用在干实事谋正事的正道上,而不是想着如何去升官发财捞钱,在一定程度上为干部营造了有一个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扎紧的是反腐的第一关口。
以报告事项为基础,对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的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既能发现腐败线索,也能对腐败行为形成震慑。
领导干部报告的事项内容有14项之多,涉及“家事”方面的婚姻变化情况等和涉及“家产”方面的房产、投资等情况,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的房产也必须报告,盯住了领导干部的“家务事”,就在相当程度上遏止住了腐败的源头,领导干部只要时常按照申报的具体事项,“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就能自我约束,自我净化,从而干净为官,干净干事。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提升的是干部的敬畏之心。
严格的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有利于领导干部把自己置身于阳光之下,常怀“如履薄冰”的敬畏之心,因为如实填报的过程本身就是对自己已存在的问题或是苗头性问题的自我反省,报告内容包括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个人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可谓是又细微又深入,把领导干部个人的注意事项全部包括进去了其目的就在于时时处处约束领导干部,规范他们的行为,提醒他们的责任与担当,给他们打好预防针,在铁的纪律面前、筑起防腐堤坝,对法律法规心存敬畏,避免酿成大过,悔恨终身。
诚然,作为领导干部职业操守底线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的如何,对当前干部队伍建设也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
因此,要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真正落到实处还需要付出长时期的辛苦努力,需要动真格的申报、动真格的审查、动真格的问责,以此关紧制度的铁笼子,让领导干部感到戒尺在侧、悬剑在顶,使他们心存敬畏,行有所止,从而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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