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零分作文:2009湖南卷《踮起脚尖》
高考零分作文:2009湖南卷《踮起脚尖》
0岁时。我在娘胎里踮起脚尖,老娘很痛,很痛。我却出生了。
1岁时。我试图踮起脚尖。我摔得很痛,很痛。失宠的姐姐在一旁冷笑,你以为你是齐天大圣,还是哪吒三太子啊?原来,“天生异禀”,那只是神话故事里才有的。
2岁时。我终于可以踮起脚尖。最高记录是连续踮11秒。这个记录后来被比我小11岁的小侄子轻松打破。我想他是喝了牛奶的缘故。
3岁时。我偷偷喜欢上了邻居家的小芳。小芳比我小11天,居然长得比我高,和她在一起背对背比高时,我须得偷偷地踮起脚尖。
4岁时。我去幼儿园报名。幼儿园的人真多啊,白老师的小腿和她的裙子一样白,想偷看白老师小腿的家长比小朋友还要多,我不得不踮起脚尖。
5岁时。我当上了人人流口水的一年级班长,司职伟大的周一擦黑板工作。黑板是那样的高,即使踩在小板凳上,我还是得踮起脚尖。
6岁时。小芳和高年级的大兵好像好上了。每一次在大兵身边有意无意的经过,我都会要踮起脚尖,假装优越却忧郁地走过。
8岁时。每个夜晚,我都会徘徊在在小芳家的楼下,哼着跑调的流行歌曲,吹着忧伤的口哨,不时还会踮起脚尖眼巴巴地不停张望,多么希望能够看到一眼小芳,或者能被她看到。
10岁时。小学毕业的那个暑假很长,很无聊,小芳建议我带她去偷桃。我踮起脚尖,用一根竹竿把半生不熟的桃一一击落,这时侯,桃便是一个个爱情的果实,让我如此地陶醉和幸福。我被主人家发现了,抓住了,叫家长了,但我始终没有供出跑得飞快的小芳。小芳那天晚上告诉我,其实她一直喜欢的是我,她和大兵在一起,只是为了想让我更主动一些。我真是只“呆头鹅”。
11岁时。初一了。小芳和我不在同一个班,每天的课间操,我都会要踮起脚尖,找寻着她们班的方向,慰藉我懵懂少男的淡淡相思。
13岁时。小芳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落落大方,是全校公认的“校花”,每当听到有人夸她漂亮时,我都会有一种小小的满足感。我这时已经比她高,不需要再在她面前踮起脚尖。
17岁时。我成为村里的第一个大学生,小芳因为在高考时踮起脚尖,成绩被取消,回家后哭得像泪人一般。
18岁时。在我去伟大首都念大学的前一天,小芳上了那个暴发户公子的保姆车,跟他去了遥远的法兰西。我在村口踮起脚尖,呆呆地、傻傻地、痴痴地,直到人与车消失不见,没有留下一束烟。
19岁时。我在大学社团里学跳探戈舞,每一次踮起脚尖,我都会想起小时候和小芳一起比高、偷桃的那些场景,不自觉黯然神伤、忧愁挥之难去。
22岁时。现实与理想的落差实在太大,我找工作一次次碰壁,前途一片渺茫,对生活的态度,从希望到失望再到绝望,我几乎丧失了生活下去的勇气。我站在22层的高楼上踮起脚尖。我没有跳下去,我不是怕死,而是怕痛。
30岁时。通过不断地改掉毛病和改进方法,不断的沉淀和积累,不断地努力和坚持,我终于小有所成,这时侯我才明白,踮起脚尖,只是为了让自己站得更高,看得更远。
50岁时。我终于获得了世界上最牛逼的“拿破轮文学奖”,在浪漫之都颁奖的那一天,我踮起脚尖,不放过每一个观众席,多么希望能看到那个曾经无比熟悉的身影,结果我失望了。
70岁时。我叶落归根荣归故里。我不时会拄着拐棍,颤巍巍地,在村口踮起脚尖。这时,总能回忆起那一些曾经遗失的美好,那一些曾经刻骨铭心的人与事。我轻轻地告诉自己,我也曾年轻过,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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