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起微生活,微博应举为代表。关心身边的好友亲戚,或发表一些个人精辟见解,分享于自己的朋友圈中,对于微博来说都不在话下。然而,我们无法想象的是,微博的最擅长之处在于能把信息在短时间内一传十,十传百,如一滴饱墨在宣纸上瞬间化开。
前段时间,雅安地震,刷新微博,满页的祝福。一支点亮的蜡烛,火光周围朦朦胧胧一圈黄、红或是橙。就是这样简单的一幅图,在我眼里,俨然已经变成了一句句温暖的祝福。一次一次的转发,很快聚成一片整齐、跳跃的火光。那一刻,我毫不犹豫地点下“转发”,默默地又点上一根蜡烛。希望这样如火炉一样的温暖能瞬间融化在一句句真情的祝福里。
然而,神通广大的微博并不见得就不会犯错。
一日在微博上看见一篇文章,题目是《广东高考优秀作文被指“瞎编” 5处论据失实》,细看文章,顿时来了兴趣,通过网络搜索发现文章错误的网友在指出其中一处错误时说道“默写杜甫的‘嗟尔而与之’为‘蹴尔而与之'",我霎时精神起来,这不正是才学过的课文么,可印象中作者不是杜甫啊,于是,在一阵冥思苦想后,终于想起是《鱼我所欲也》一文中的句子。但是却无论如何也想不出作者是谁,于是我也在网络上搜索了一番,“原来是孟子啊。”我的表情是说不出的得意洋洋。一阵兴奋过后,我自豪地在该文章后面评论“‘蹴尔而与之’出自《鱼我所欲也》,作者是孟子。”
毕竟,文章是人写的,出现错误亦是常有的,万万不能人云亦云,需要有质疑之声。作为发表微博的作者,也须时刻小心。当然,这也只是区区小事,如果一些未经证实的谣言被传播开来,却没有人求证,那样造成的危害不可谓不大。
有人说,社会在进步,人类在倒退。我并不同意这样的观点,谁能说社会的进步不是人类创造的呢?只是,善于创造的人在进步,但是那些每日感叹时光流逝,嘴边总挂着“那是别人的事”的人在退步……微博也只是社会的一部分,亦是人创造的,我们在正确并恰到好处地享受微博带给我们的方便、惊喜的同时,需要谨慎小心,切记不能盲目追随。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户注册
投稿取消
文章分类: |
|
还能输入300字
上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