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我的历史,那可是一个“光荣”,不知是不是本人颇有恶作剧的天赋,时常做出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事,但同时也难免会犯一些错误。
一、呀呀学语时
这个阶段的我,还是一个小小的不懂事的不会说话的小孩,大部分记忆都是老妈帮我“拼凑”好的。一个人所学的第一句话,不是爸爸,便是妈妈。我就不是,我所学的第一句话是“街”。(我都不知跟谁学的!)街者,马路也。在某一天,老妈正在家照看着我,我突然看了看外面,从嘴里说出一个“街”字,把我妈也吓了一大跳。当时,为了满足我的“愿望”,我妈马上叫上我爸,推着婴儿车,把我推到了马路上。可当时的我只会说这一个字,而且不明其意,但感觉没有选择,只是感到好玩,便一个劲地重复。我爸好生疑问,这不到街上了吗?怎么还喊?而且从此我便一发而不可收拾,一见我爸妈没事便喊“街”,让他们带我出去玩,管他下雨与刮风?
二、乳臭未干时
钱是啥?我在四岁便解决了这个问题。
在我四岁左右,智力水平上升,在模糊的意识中,有了“钱”这个概念。因为妈妈常拿着一张绿色、灰色或红色的“小纸”或几个“小铁片”,便可从商店“换”回许多东西。于是乎,我坚定了一个信念,花爸妈的钱,让他们找去吧。当时的小朋友常吃零食,我没有,便在爸妈睡觉时,拿了一张出来。不知拿了多少,反正就一张。我也顾不得那么多,心想,这一张总可以换一块口香糖了。我急忙跑到对门商店,拿了一块口香糖,给老板了那一张钱,老板的表情一僵,想说什么,但张了张口又闭上了。
我顾不得那么多,快速吃了口香糖。到了晚上,只见爸妈一脸怒火,说我是不是拿钱了,我便招了。一阵“教育”后,我便不敢再拿钱了。在我八岁时才了解,我当时倒霉,一拿就是一张50的,一块口香糖5角,我还没让老板找钱!怪不得老板神色不对。更巧的是,老板和妈妈很熟,又把钱退了回来。哎,我真是拿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三、少年贪玩时
五岁时,我爸因工作调动,到了六中,我们也住进了六中家属院。到我十岁时,已和这边的几个朋友玩到一起了。在五至十一岁这几年,我们几个人的“光荣”事迹层出不穷。下面只简略一提。
在七岁八岁狗都嫌的年龄时,我们可谓上得屋顶下得草丛,院前那一大片空地成了我们活跃的地方。在屋顶上打牌、在草丛中捉迷藏、点火烤地瓜,其乐无穷!虽然上房顶打牌被大人抓,捉迷藏被蚊子咬,烤地瓜满脸黑,但当时真的很高兴。没有压力也没有顾虑,所做的只是玩而已,没有人来说你,因为,不玩干什么呢?
四、现在进行时
升初中了,上初二了!时光飞逝,我从一个拿50元买口香糖的小屁孩,成了一个每天背着“之乎者也”的中学生。现在的我可是恶捣不改当年,在班里也算是个“笑星”级的。
不过,我们的娱乐也改为课间休息的一种方式。放松,是为学习做铺垫的!我们男生是恶作剧分子,上课把课弄得笑声不断,所以我班成绩男生处于完全之劣势,前十名只有三人。但我相信,我们一定会反超的。
现在的生活又紧张多了,但学习总归是一种比较快乐的事,有谁愿意一个人在家对着电脑屏发呆?
后记
时间是不能挽留的,但记忆却不会消散。我们要珍惜昨天的一切,更要乐观的展望明天和未来。我们的昨天很精彩,相信,我们的明天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