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童年的记忆并不是十分的牢固,但总有一些事想忘也忘不了,比如说足球。在我印象中,小学五六年级应该是人一辈子中最纯真率直的年代了吧,偶尔开怀地打打群架,不必像现代人疲累地戴着面具在生活。十三四岁,正是好胜的年代,我们一帮狐朋狗友,不仅曾在足球上为谁更厉害大打出手,也曾为一瓶五角钱的汽水争个不已,这种打拼精神让我们的班主任很是妒忌,有时在夕阳西落的苍凉意境下不慎逮住了我们,接下来便是少不了的长篇大论的训话,老师有过一段话,让我至今想起都痛心疾首,我们踢球就是与现行教育大纲不合,就是与党,与人民,与全人类为敌,说得仿佛我们炸过世贸大厦一般。然后收走球还不甘心,又罚我们为球默哀了许久。踢球真的有错吗?教科书里的参考答案是肯定的,学生的天职是学习,而学习的反义词就是玩,我们做违背人民群众的事,那便是犯错,与群众过不去。但尽管有如此大的路障,我们对足球的喜爱却老不死心。几天后,又会见学校的操场上尘土飞扬,大家一个劲地拼,一个劲地抢,尽管有时并不知道球在哪。
其实最能勾起我对足球回忆的,莫过于夕阳西落的苍凉场景,和那一帮老友,以及五角钱一瓶的橘子汽水。每次当我们大汗淋漓地抱着球抢在学校关门的最后一刻一个跟斗翻身而出时,总会往小卖部里挤,脏兮兮的手在口袋里摸上一阵后,终于抽出一张皱皱的五毛,递给老板娘后,对她近手疲惫地笑着。往往狂饮上两口后,仰天一声长啸,有种“怒啸山河”的狂放,但回过神来,不免听到有人窃窃私语。十三四岁的年代,正是狂傲的年代,但由于老师的出色驯服,也只能抓住空闲时间,偶尔吼上一两句,字字饱满,还带着一股压人的气势和泻愁的快感。
和五角钱汽水一样忘不了的,还有一帮老友,一起踢球,一起大吵上一架,然后又一起在街上边晃荡边唱着闽南语的《我没醉》。而如今各奔东西了,偶尔难得聚在一起,却再也没有了从前的味道。时间不仅带走了容颜,还抹杀了当年纯真率直的心。
还清晰记得踢球后吃的一种美食,叫做饭煎(跟据闽南语译过来的)。每次到天幕渐渐亮起几盏星星的时候,我们收起了那颗狂热的心后,便狂奔到离学校不远的小贩摊子,买上几块,津津有味地陶醉不已,而如今,小贩摊子还在,人却已不再是旧颜了,每每尝着“饭煎”回味的,陶醉的,还是那个不变的味,和已逝的旧事童年。该去的都去了,往事是不会倒流的,但思绪却能在过往中飘飞,让回忆带给我不变的感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