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街道翻了又覆,曾经大太阳还没出来就已经到处叫卖声的水果批发市场,现在是一辆辆豪华私家车停着的Parking lot;之前凌晨都市街道两侧昏的发暗的掉了几次漆的路灯,现在支着太阳能电池板闪亮亮地立在阔亮的大道边儿上;过去慵懒的碟片机不厌其烦地播着女人细腻优雅的声音,浅浅的背景声绕着浮动的胭脂气,现在大小的重低音音响,线形的红黑色电吉他,与心脏一起跳动的Rock,或低迷或兴奋的键盘电声撩拨着疯狂的时代。
只能说,时间这只莹润的手华力十足地改变着世界,变换着世界不同的墨阳,变换着世界不同的碧月,变换着世界不同的身体。
十年前,六岁左右的我还只是穿着厚厚的染着各种花的粗布夹袄,蹦蹦哒哒躲着扔过来的雪球罢了,现在,十六七的我扎着高马尾,穿简单精简的运动衣,戴上耳机迎着大太阳跑在路边桥上,这就是时间的魔法。
忽已暮的或许不是谁都留恋过的岁月,而是自已很少在意的自己吧,或许自己还不苍老,或许自己还没有身子疲乏尽了,只是越来越留恋过去的各色的年华,发自内心的不喜如今忙碌的生活。
身边的人来了又走,来了又散,有的人真的一转身就是一辈子,有的人遇到也似没有遇到过,匆匆只是留下浅浅的印记,时间负责抹去他们。当自己经历了许多,再去脑海中寻找并试图记起一些人时,是不是说明时间带来的尘俗快要将自己淹没了?时间越是苍老,自己越是不愿在现实面前言语,越是铭记过去的人,越是愿意把自己深埋在回忆里深深呼吸。
十年过去,自己越发不喜欢自己,对爱自己的人心怀的愧疚越发的深重,对自己过去美丽的构幻的理想越是惋惜,对理性越是渴望。喜欢充实,喜欢玩笑,喜欢也讨厌在朋友面前高谈自己的过去、的曾经。
所说的什么“岁月忽已暮”,多是因为自己对生活的忽略,多是因为不知不觉中自己被重重挫折伤到精神上麻木,多是因为放不下的占据了记忆太多,什么岁月苍老,自己疲倦,是不是自己给自己拉过来的一个会被接受、可以小小地安慰自己的借口呢?
十年晓月赤乌,岁月忽已暮,起袖拦不住,借口心犹在那日,斜阳血染菊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