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与理的讨论
于情于理。事物的复杂,有时候超出人的想象。情与理,似乎是一阵迷雾,理也理不清。也根本无法理清。或许是对立,或许还可以融会贯通来理解。没有人会为此作书立传。但是我们可以讨论一下。
情是什么?人的标志。区别于茹毛饮血的野兽。浑身长毛的四足动物。以及无情无欲的万物。我们无法想象一个人没有思想,那就与尘土散石没有区别了。没有情,也与枯草朽木是没有区别的。七情六欲,贪嗔痴恨,是人的基本情感,无法逃避。虽然世间没有绝对的事物。淡雅超脱的世外高人也是有的。虽然不是很多。寥寥几个。然而即使是尊为师表的孔圣人,也是食人间烟火的。他最后也只能无奈的说:食色性也。色者,与情,脱离
不了干系。虽说没有绝对的事物。万事万物有自己的运行规律,可是没几个人能超脱情欲掺杂的尘世。皓月当空,月亮倒是清澈,晚上静悄悄盯着无知的世人,一直沉默寡言。似乎在宣誓一个真理:真理,只不过是抬头看见的一瞬间的月光罢了。
理,顾名思义,道理。也指公理。人们打交道时,常说要讲道理。可是这东西没有什么统一的解释和定论。纠纷中用到理,没理无法占上风。运算中要算法,要严谨。算法也是理。虽说只是固定的程式。理是庄严的,也是死板的。在中国的历史上,无疑也产生了许多理学家。他们假借孔孟之学,包装理学。文学家朱熹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观点。实际上只是遏制甚至消灭假借孔孟之学,包装理学。文学家朱熹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观点。实际上只是遏制甚至消灭人正当的私欲和情欲。所以情与理在这里发生了尖锐的矛盾。对于理,有很多说法。有人认为其是绝对精神。也有人认同理学是崇高的学说。然而真理。大概只如周敦颐爱莲说的句子: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如同飘渺的月光一般不可捉摸。真理或许是空中的楼阁。抑或许是池中的月亮。
有情不一定有理,有理不一定有情。至于他们的关系,无人能说清。抽象力很重要,但是不一定思考得出。至于何人能下一个准确的解释,我们也只有期盼未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