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确,我们活在世界上,总要遵循各种规矩,也就是法律与规章制度,但这些都是外界的,是最低标准。对于每个人来说,自己内心同样有一种规则,便是道德。符合道德的便是好的,不触犯法律的则是对的。
但只按着自己道德准则做事,做“好事”的人,他们的所作所为,便一定是对的么?最近,一条狗的事引起了大家的热议。狗狗在主人不注意的时候抛出了家门,被一位女士捡到。但她捡到后非但不归还,反而漫天要价讹钱,最后恼羞成怒将狗从窗户扔下活生生摔死。并且之后拒绝道歉。她的种种行为引发了网友的强烈不满,更有热心网友人肉出了摔死狗的女士的个人信息进行人身攻击。诚然,摔死狗女士讹钱,残害小动物,不道歉的做法突破了绝大多数人的道德准则,是不好的事,而网友责骂他是帮助受害者,是伸张正义,是好的事。但人肉他人信息,进行人身攻击,便是对的事么?殊不知这已经触犯了法律。由此可见,好的事,不一定是好的,做好事之前也需要三思而后行,否则,这又与被声讨的所作所为有何区别呢?
从另一方面讲,对的事情便一定是好事么?古时候侠客层出不穷,他们替天行道,劫富济贫,除暴安良,深受民众爱戴。这些事情,毫无疑问都是极符合人心中的道德的,但我想,这是用于封建社会,但绝不能够在如今法律健全的社会加之宣传。设想,若人人都按自己的法律做事,社会将变得血流成河。对于我们,唯有依照法律做事,生活才可幸福,社会才得以长治久安。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唯有相信法律,才可做对事,才有资格讨论是否做了好事。只有对的,才可能是好的。
古往今来,一个健全的社会体系离不开健全的规则。我们依照规则行事,更应以高道德朱泽要求自己,做好事,但切不可以自己打的准则规范他人,做出好但万万不对的事。只有这样,我们自身才能够提升,成长。
认识那“黑暗”,但永不成为那“黑暗”。做好事,但永不凭借“黑暗”做好事。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户注册
投稿取消
文章分类: |
|
还能输入300字
上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