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事情都是相对的,有好有坏,从一方面看是好,从另一方面又是坏。事情好坏可与事情的对错直接挂钩,但好与坏之间的关系却模棱两可。
就像近日,两名大学生从山东滑轮滑到北京的事情来说。有人说他们好,因为他们提供了正能量,也有人说他们不好,因为它们违反了交规,对路上安全有影响。双方都有其道理。
而我认为,一切的好坏都是建立在一定原则上的,若违背了原则,无论或者影响是多么好,那都不是对的,是应当批评的。而最基础的原则就是法律,就是人们对生命的尊重与敬畏。
现在是法治社会,一切的评判都应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而那两名大学生已经违反了交通法规自然是不好的。同时,他们缺少对自己生明德尊重,在路上有汽车飞驰,而两人即使轮滑技巧再过高超也躲不过汽车吧,而且从山东到北京这么远的距离,走得大抵是过道或高速吧。在这样的路上滑轮滑是多么危险的事情,诚然这次是没有发生事故,而若是经过如此引领,更多的人们进行如此活动,那谁又能保证不发生悲剧呢?
究其原因,是如今的我们太缺乏规则意识,太缺乏对规则、原则这样的底线的建立。我们对待事情的评判全靠感觉,觉得这件事好那就是好,全然不顾这件事对于社会的影响。
我们不是没有树立底线,而是我们对于法律的认识太过片面,以为只有杀人放火,偷窃抢劫才算是犯法。而平时违章停车,超速行驶等等全部都只认为是有些不太好,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样的事触及法律,触及底线。
由此可见,我们需要提高国民对于法律的认知,加大科普教育,使我们建立更正确的价值观,同时依法行事,严格要求自己,也唯有如此,我们才真正算得上法治,才算是真正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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