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狼这种动物,我可是格外的喜欢。
它既没有狗的矫情,也没有狐狸的滑头。中国自古以来,对狼可没什么好印象。说它是人类的敌人,它如何狡猾伶俐,如何凶猛残忍。就连懵懂幼稚的儿童,从小就被灌输着狼是这种形象的知识,家长老师更是用其来吓唬小孩。
其实,狼远比世人所形容的可爱的多,予独爱狼出尘世而不染。
我们看一个人讲究由表及里,那么我们姑且从狼的外表说起,狼的外貌,谈不上有人的皮肤光滑,因为毕竟是一种动物,但是从毛色的光亮程度看,又岂是其它动物可埤堄,狼的身躯从头到尾,都如流水一般,十分畅快对称,这也决定了狼捕猎时的持久力。再谈谈内在的,中国人不都喜欢从事物的内在说事吗?如果我们看见一条狗,你的第一感觉会是什么,我想无非两种,一是那条狗比较友善,见人就拼命地抖动那条尾巴,以博得人的喜欢。其另一种就是露着两排大牙,恶狠狠地瞅着你,嘴里还发出令人厌恶的犬吠声。我们再看狼,冷若冰霜,两眼茫然,似乎从不关心外界事,又似尽在其掌握之中。完全是一种天子的姿态。而对比狗,则是一种街头小人的角色。两者观之,高低立断。
相较于个体,我更喜欢群狼,他们在捕猎时,社会分工极其分明,从发现猎物气味到追踪猎物然后集体围捕,一切是那么的分工明确,一切又是那么无懈可击。电视剧《亮剑》李云龙说过,他喜欢狼,这种动物狡猾无比,尤其是群狼,连老虎都要让他三分。
或许有一天人们会注意到狼—这位草原、森林的王者,但愿到那时狼还有一两只,没有灭绝,用来好好瞻瞩他冷漠的孤独和他那傲世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