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思语离开的那天,正是盛夏。斑驳的阳光,在墨绿色的叶片间留下来过的痕迹。纹理清晰,繁衍成片的气势,不可抵挡地生长。
她一个人拖着行李箱,惬意地行走在这个她生活了十八年的城市。也许十年寒窗苦读,等的就是这一天。她终于可以卸下所有的束缚,毫无顾忌地奔向她做了十多年的梦,那个即使筋疲力尽也不愿放弃的所在。
不知走了多久,朴思语停下了脚步。眼前是承载了她多少少女心事的市图书馆。也许有一个人一辈子也不知道,那个每次都可以早早为他占到靠窗位子的女生,她的家离这里其实要两小时车程。都不重要了吧,朴思语弯弯唇角,毫不犹豫地迈开了脚步。
第一次见到方绪,是在一个潮湿的初冬。朴思语走进校门的时候,已经不早了,白色的教学楼像是融化在白雾里,只看见日光灯透过玻璃窗散发的幽幽光芒。她兀自想着心事,全然忽视了身后中气十足的“请让一让”。于是,不出所料地,她被一辆自行车撞倒在地。当她勉强支撑着站起来的时候,抬头便是少年慌张抱歉的脸和他小心翼翼赔着礼的声音。嗯,清秀小生,嗓音温润。纵横言情界多年的朴思语一边拍打着衣裤一边在心里下了定论。她说了一声“没关系”便示意少年可以离开了。大概是才意识到自己快要迟到了,少年飞快地“啊”了一声说道:“那如果有什么问题一定来找我,我在高一十班。”直到很多年后,朴思语都会记得初见他的这个笑容。也许每一个女孩记忆里都曾住着一个这样的少年,他只要微微一笑,就能点亮你整个世界。
直到跌跌撞撞推开班门,看到讲台上正做着自我介绍的方绪,朴思语才反正过来:原来他们今后就在一个班了。
初来乍到的方绪很快就凭借着足球上的天赋以及出众的理科思维征服了班里一大票男生。说来也奇怪,他这样受欢迎却几乎与女生们没有任何交集。学霸如朴思语,也只是坐在座位上昏天黑地地刷着题,偶尔与交好的女生在课下胡侃几句。至于方绪,除了他刚转来那天的乌龙,他们没有任何交流。
真正意识到自己喜欢方绪,是在班里第一次有女生跟他告白那天。闺蜜偷偷跟她八卦的时候,她脸上看不出什么特殊,心却好像被小锤子狠狠锤了一下,钝钝地闷闷地疼。
日子悠悠打了个旋儿,继续慢慢流了去。高一下学期的某一天,朴思语去姥姥家小住了几天,因为离市图书馆近,所以朋友约她去那看书的时候,她欣然赴约。经过一个走廊拐角的时候,她意外看见了方绪。那天少年穿了一件蓝色的格子衫,抬头看向她的时候,似是微微一怔。朴思语有点近视,刚巧没戴眼镜,微眯着眼打量他的时候,一瞬间,竟觉得他脸上模糊的表情,煞是温柔。正发愣着,他开了口:“你也经常来这儿吗?”“嗯。”其实她并不常来,家离这儿很远,只是鬼使神差地,她做了违心的回答。“我经常来这儿上自习,只是早上起床太晚,总占不到位子。”他有点无奈地说。“那以后我帮你占!”话一出口,她都想咬掉自己的舌头,暗骂自己今天说话怎么不过脑子,心里却隐隐有些期待。“真的?那太谢谢你了。”他愉快地冲她微笑,她装作不甚在意地点点头,却悄悄红了脸。
打那以后,她便成了图书馆的常客。她总是喜欢坐在他看不到的位置,学累了,便托着腮,偷偷瞧他。瞧上一会儿,便觉得自己又重新元气满满。他也曾奇怪地问她为什么不占两个靠在一起的位置,她美名其曰靠的太近容易说话影响学习。他似是觉得在理,便不再提这件事。她便可以每周都有一天温馨美好的时光,看着他阳光下美得不成样子的剪影,编织着小小的幻想,好像只要她愿意,这个偌大的空间,便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日子也如蝶,每天从墙上飘落,幻化成粉,弥漫在每一个鲜活而生动的角落。一切的甜蜜和心酸,都在高二下文理分科的那天,被撕扯的不成样子。理科全才的他和酷爱咬文嚼字的朴思语走上了截然不同的两条路。
也就是从那天开始,朴思语与方绪彻底成了两条平行线。她不再去图书馆,两人不在一个楼层,几乎不曾碰过面。就这样算了吧,她不愿意死皮赖脸地纠缠,这一场一个人的单恋,也只不过是个无疾而终的下场。再后来,听说他交了一个女朋友,对方是个挺甜美的小姑娘。那天她一个人跑去学校的天台,矫情地祭奠着这场不为人知的暗恋。等到心渐渐凉透了麻木了,她也从这段记忆里走了出来。
暗恋,是一场顾影自怜,是一段空白中的独舞,那些年少的时光,那些草长莺飞的岁月,因为这种单恋而变得回味悠长。
落花已作风前舞,流水依旧只东去。
总有一些人,原本只是生命的过客,后来却成了记忆的常客。
谢谢你,我曾真心喜欢过的少年。虽然你不曾倾心于我,但你曾给我的这一场浩大的暗恋,始终是我这些年心底最纯洁真挚的存在。
其实我并不怀念你,只是怀念那些美好的曾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