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那么一个年代。《第一滴血》系列和《洛奇》系列不知让多少男人沸腾,随便在街边捡两块长得还算不错的石头就练起来了肱二头肌,然后穿着个不带袖的汗衫,随时把那细如竹竿的胳膊亮着,见着个小姑娘就说,喏,看到没,大爷我这叫健美。
那是个多么傻逼呵呵,智商低下,个人英雄主义,一腔热血的年代啊。
那是一个只有男人才会懂得的年代。
那时的硬汉电影,总是让人看得热血澎湃血脉膨胀。一群肌肉男在空气难闻人蛇混杂的小录像厅的银幕里打打杀杀,似乎那样的日子就叫做青春,叫做无畏,叫做将全世界踩在脚下。
而现在,全换伪娘和小白脸了,拿一把比自己手枪还小的手枪走秀一场摆几个POSE就拯救地球了,你以为拯救地球就跟你打手枪一样啊。
不需要去探究为什么明明可以一枪毙命却要去跟别人近身肉搏,也不需要去探究为什么坏人的子弹永远只能击中好人的腿而好人总是能一枪打爆坏人的头,你可以理解为这是可笑,也可以理解为这是狗血,但是这是你永远不会懂得的男人的热血,它赤诚的温度是永远让人就算是被人踩在脚下也绝不会低下布满伤口和血污的头颅。
廉颇老矣,尚能饭否,但是英雄迟暮,终为土灰。
史泰龙的新片《敢死队》,我们虽然可以看到他依旧能射击飞腿爆破飞刀飙车扒飞机,但是我们不想承认却又不得不承认史泰龙老了,这个巴尼也不是曾经的洛奇和兰博了。人终会老去,就算是英雄也逃不开。
整部电影最让人铭记的时刻,不是什么脖子胳膊漫天乱飞的打斗场面,而是在那个教堂,西尔维斯特?史泰龙,阿诺?斯瓦辛格以及布鲁斯?威利斯的三巨头碰面,曾经象征一个年代的三个人终于站在了一起,但是这又能怎样?看看我们的州长大人,他的皮带就算是最大的那一格也锁不上他那中年男人的啤酒肚了,而这家伙现在想当总统了。布鲁斯?威利斯,你难道还期望这个西装革履一个高级干部模样的秃顶男人能干些什么?只有那个永远喜欢钻丛林的史泰龙还活生生的存在于我们面前,只不过这多少看着有些让人心酸。英雄不会流泪,因为英雄只会流血,而现在,眼泪却总是这样不经意间流了下来。但是这眼泪不是小姑娘般的矫揉造作,而是男人才懂得的情感与情怀。这眼泪包含着的不单单只有这些而已,因为有的时候,热血总是这样悄然间被点燃。
但是现在的姑娘小伙子们喜欢的是小男生跟小女生喝喝酒调调情,再来点音乐,风花雪月一场,再谈场无伤大雅的恋爱,最好再来个龙套帝拿着一把小扳手把小女生劫持了占领了地球,然后小男生受高人指点练就一生本事,带着一把大扳手杀回地球,经过一番过家家似的激烈战斗救了小女生,然后邪恶的大反派抱着小男生的大腿跪求道,英雄,饶命啊。于是,小男生跟小女生过上了幸福美好的生活,老婆孩子热炕头,地球也重回和平世界。
狗血吗?不,这就流行。
而流行距离永恒是最遥远的。
生活可以改变你,改变我,改变一切,但是生活改变不了男人的皮肤下面潜藏着的血管里血液的颜色和温度。一枪打过来,我们流出的都是红色,感受到的都是同一种温热,我们会呐喊,我们会嘶吼,我们会疼得骂娘,因为我们还没有麻木,因为我们还可以反抗,因为我们内心深处还残存着对所有敌人最为深刻的蔑视。
硬汉虽然渐渐迟暮,战场不再,但是洛奇们和兰博们是永远打不死的。史泰龙总是在我们快忘记腹肌到底有几块的时候在我们耳边用他那震死人的嗓门大吼道,都给我站起来,爷还没死,爷又回来了。
好吧,让我们起立,脱帽,向永远不死的硬汉和已离我们远去的那个年代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