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学研究需要学术自信和文化自信。屠呦呦从事青蒿素研究的年代,尽管今人看来“封闭、保守”,但充满了激情和必胜的信念。屠呦呦及其团队没有条件创造条件,土法上马,经过191次实验终于取得成功,可谓百折不挠。“两弹一星”和人工合成胰岛素均不例外,都源自信念的力量。不仅如此,那个年代的科研人员有为国家、为科学献身的精神(如邓稼先等),即便拿自己身体做实验也在所不惜。这对当下某些人而言简直不可思议。 屠呦呦及其团队的成功还得益于文化自信。青蒿素研究源于东晋葛洪《肘后备急方》的记载,正是基于对传统古典医药典籍的崇信,他们锲而不舍,终成正果。 反观,中国当下的科技教育界,最缺乏不是科研条件而是学术与文化的自信。近现代中国遭受外国列强蹂躏,被简单地归咎于传统文化的“落后、愚昧”。这种文化自卑感至今仍未消除,如中医药“伪科学”论仍不绝于耳。因此,唯欧美马首是瞻的思维定势,使亦步亦趋地追随变得似乎天经地义。如果他国研究超音速4倍的发动机,中国步其后尘而不是创制新的航空器,那终将受制于人。如果留洋经历和SCI论文变相地成为某些科研机构和高校人才任用和绩效评价的尺度,那中国科技人员就有沦为欧美学府奴仆的危险,国家科技与文化安全都令人堪忧。如果传统的中国哲学、历史、文学、文字学、民俗学、中医(药)学科研人员,也被迫为稻粱谋而留洋,那文化消解与瓦解则势所难免。 二、要建立有利于各类人才成长和创新的机制和体制。首个获得诺贝尔科学奖项者既无院士头衔,又无博士称号,更无留洋经历,这给中国人才任用和评价体制带来了尴尬。笔者虽不赞同网上有关废除中国院士制度的偏激论,但制度本身的“弱踵”因素值得考量。由于现代人缺乏公心,即便有蔡元培式的伯乐,也不敢贸然不拘一格用人。为了规避任人唯亲,诞生了中国化一刀切式的系列管理办法。如上世纪90年代要进科研院所和高校,须硕士学位;随着博士雨后春笋般“孵出”,如今要进重点科研院所和高校,须博士名号外加留洋经历。50年后是否须有月球游历经历不得而知。貌似公平的管理制度,却让以权谋私者有机可乘。假冒伪劣的院士成果也屡见不鲜。于是众多的屠呦呦被拒之于门外。如何让“低学历”的华罗庚和钱穆们、“非专业”的郭沫若们脱颖而出、大显身手,又不让方鸿渐们投机钻营,是未来中国科研体制、人事制度改革乃至政体改革面临的难题。 三、科研要有点非功利心、需要默默耕耘的精神。屠呦呦及其团队是自1969年听从上级安排,开始试验研究的。虽然1971年下半年已取得显著疗效,但1974年才得到完全认可。第一篇中文论文1977年才发表,而且还是以“青蒿素协助组”的名义;英文论文更是到1982年才刊发。他们科研不是冲着大笔科研经费和奖励,而是受一种使命驱使的。今年三位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获得者都已耄耋之年,他们做梦都没有想到获大奖。屠呦呦的启示告诫人们:科研要有点非功利心、有坐冷板凳的精神。功利性愈强,愈经不起挫折。反观当下的中国科技教育界的研究,急功近利似乎已成常态,为了早获名利不惜杀鸡取卵。 四、媚外是国之大忌。屠呦呦获此殊荣当然可喜可贺,但决不能以诺贝尔奖项作为科研成果最高、甚至是唯一的评价尺度,须知袁隆平、王选等中国科技精英对人类的贡献,远非诺贝尔奖项所能涵盖;也不可以一荣俱荣之心侵染科学的神圣。笔者获悉屠呦呦家乡的旧居,被以1.5亿元(人民币)天价标出;前些年莫言获奖后,其故居周边的草木都被拔光“沾仙”。这些暴露的是潜在的文化自卑和媚外习气。具有悠久历史、灿烂文明和对世界产生巨大影响的中华文化,是中国人文化自觉自信不竭的动力和源泉;简单地媚外崇洋为国之大忌。 五、科研成果的大小并不取决于投入的多少。科研成果与投入往往不成正比。据说中国研制“嫦娥一号”的开支,仅相当于一公里地铁的费用。屠呦呦们从事青蒿素的研究条件十分简陋,他们土法上马,购置三口大缸做实验用具。现在一些科研人员动辄要求与“国际接轨”与老外攀比。自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以来,中国每年的科技投入是相当可观的,但高水准的、具有首创性的成果却不多。大量的资金因疏于监管而浪费,设备被闲置。要改进和完善相关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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