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鼎,清代后期诗人。字象一,又字拙吾,仁和(今浙江省杭州市)人。高鼎生活在鸦片战争之后,大约在咸丰年间(1851~1861),其人无甚事迹,其诗也多不合那个时代,一般人提到他,只是因为他写了一首有名的有关放风筝的《村居》诗。着有《拙吾诗稿》。
一、存疑诗作
王维的诗作《画》现有一种说法作者应为高鼎,因为翻遍《全唐诗》,在王维的名下,没有这首诗;而且整个《全唐诗》里,也没有这首诗。此诗是题在王维的画作上,题诗人不可考(不知是王维或者另有其人),但这首诗本身是从别人的诗改来的。原诗是唐代大川禅师的作品。原文如下:
远看山有色,近听水无声。春去花还在,人来鸟不惊。
头头皆显露,物物体元平。如何言不会,只为转分明。
二、诗作选摘
原文:
【村居】
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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