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校为解决接送学生的私家车采取多种方法未果,于是与交警部门联合行动,对停留十五分钟以及乱停乱放的车辆拍照进行抄牌,然后发至家长群中并将此违规现象与学生及班级评先等挂,在我看来这种行为值得称赞。
诚然,将这些违规现象与学生及班级评优评先等挂钩会有些不妥,但是这种行为却在某种程度上会减少违规现象的出现,这种行为能够促使学生督促家长遵守交通规则,也在某种意义上培养学生及家长的交通意识,再者,学生的评优评先也是需要与各种因素相结合。因为被评优评先的学生在其他学生面前具有榜样作用,他们的好行为会被其他学生所学习,但如果将违规的现象与学生的评优挂钩,从而使被评优的学生更加具有带动作用,从而影响周围的同学,以至达到好的效果,只有这样,产生的“连锁反应”就会遍布校园,使得校园周边的环境更好。
俗话说,“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家长在学校门口长时间占道,乱停乱放,本就违反了交通规则。而且,这些家长的行为是自私的,漠视交通规则的,这些家长的交通意识是淡薄的,这些家长并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违规行为,特别是在高峰期造成很大的影响。当他们乱停放车辆时,会给后面的车辆造成堵塞,使得交通不顺畅,从而也会大大提高安全隐患发生的可能性。这些家长为了自己的行为没有做到“我为人人”,于是也把他们的车子被堵。这样下去便会造成了死循环,使交通更为混乱。因此,将这种违规现象与学生及班级评优评先挂钩也是有必要的。
学校与交警部门合作,对凡停留超过十五分钟乱停放的车辆才进行拍照和抄牌,这不正是体现了制度的人性化吗?给予家长十五分钟的时间限定。这不仅家长能方便接送小孩,而且也给家长带来方便,同时也使交通更快更顺畅,有了这样的人性化,这对学生评优等不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虽然这种规范家长行为有所解决,但这只是暂时性的方案。要从长远来看,这无时不在反映着我国交通的缺陷。为了更好地解决这种乱停放问题。交警部门应更关注,更着力于解决车辆停放问题,而在学校附近建立小型的停车场,以解决家长乱停乱放问题。
因此,将违规现象与学生及班级评优评先等挂钩是一种不足为过的行为。因此,整治有理,不足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