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2日下午,一位名叫汪策的女志愿者在向地震灾区运送救灾物资时,在芦山县境内被坠石砸中,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汪策生前是贵州某药业公司在川攀西片区经理。地震发生后,她主动请缨运送药品支援灾区,遭遇不测。4月28日原本是她33岁的生日,如今,生命的年轮停止转动,永远定格在32岁。(新京报)
作为一名普通的志愿者,为了灾区的人民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这是值得我们尊敬的。今天我们讲奉献,并不是讲付出劳动不要报酬,而是讲一种精神,一种忘我的,全身心投入的精神。奉献就是不论从事任何职业,从业人员的目的不是为个人、家庭,也不是为了名和利,而是为了有益于他人,为了有益于国家和社会,更多的意味着对自身利益一种自觉的舍弃。所谓奉献应具备视别人的痛为自己的痛,视国家的难为自己的难,视世界的苦为自己的苦的大爱精神,同时还应做到先人后己,先公后私。
要具备高尚的奉献精神,我们应做到以下几点:一要立足本职,尽职尽责。从“尽职”到“奉献”还有一个不断升华的过程,但也一道人们走向无私奉献的“起点”。伟大出于平凡,尽职尽责看似简单,要做好却很难。二要树立正确的义利观。要坚持义利统一,反对见利忘义,唯利是图。三要正确处理奉献与获得的关系。我们要坚持获得来自奉献,奉献是获得的前提。正如徐虎所说“你不奉献,我不奉献,谁来奉献?你也索取,我也索取,向谁索取?”四要关心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公益事业贡献一份力量。无论我们所做的事是大是小,只要有益于国家、有益于党的事业、有益于人民,就是一种奉献。奉献也是我们人生价值的具体体现。
我们在当前现实生活中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广大党员干部和积极分子都能够尽职尽责,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个人、集体与国家的关系,在积极维护国家、集体利益的前提下,追求和实现个人的正当利益。相信只要我们人人都奉献一点点,世界会变成美好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