筱蝶:
我叫筱蝶,一个蝙蝠王国的普通臣民,没有漂亮的外表,也没有显赫的家世,我再普通不过。唯一不普通的,就是因为我有个不普通的朋友。他叫卡布,是我们国家的王子,上天似乎很眷顾他,不仅让他有显赫的家世,还让他有一副俊朗的外表。和我却正好成反比,所以我一直认为,我一定是上帝所创造的败笔。卡布虽是个王子,但他很善良,没有傲慢的气势,是个好孩子。当然,我也是个好孩子,善良的孩子。可即便是这样,有什么用呢?我们是蝙蝠,吸血蝙蝠。多可笑,一个堂堂的吸血蝙蝠,说什么善良,能做的,就只有感叹命运对我们的不公了。
我一直以为,和卡布可以永远的生活下去,可是我错了。银5年,邻国对我们国家大举进攻,因为是突然的袭击,我们国家毫无准备,最终为了维护臣民们的安全,我们国家投降了。他们提出了个要求,要我们的王子,入赘到他们国家,多卑鄙的要求。可是我说过,为了维护臣民的安全,国家的平安,国王妥协了。懦弱!换句话来说,卡布,要走了。他走的那天,我只是远远地望着他,慢慢地流着那咸咸的液体,才知道,原来蝙蝠的泪水也可以是咸的。我不敢面对卡布,我是个胆小鬼。他的背影渐渐离去,直到我看不见。再见了卡布,我亲爱的卡布,要永远记得我这个朋友,不能忘记。
卡布:
来到血翼国,到处都弥漫着血和腐尸的味道,感觉很反胃。他们把我带到了血翼国的王宫,和我想象中的一样,阴暗的王宫,还是有一股很浓重的血腥味,我不喜欢。我见到了他们的国王,直线一样的眼睛,一直在望着我,好象要把我吃了一样。以及我未来的妻子――血翼国的公主,打扮的很妖娆,我想她除了打扮自己以外,应该就不会做其他的什么事了,毫无建树。
他们决定在后天,为我们举行婚礼。我没有异议,因为我知道,从我被人入赘到这个国家开始,我的人生就不是我自己的了。我本可以反抗,可以逃离,但我已经不想反抗了,不想再给我懦弱的父亲添麻烦,况且,我已经无力反抗,因为我手中还捏着许多的性命。惟一让我想念的,就是筱蝶,我惟一的朋友。我走的那天,并没有看到她,但我知道,她肯定来了,或许是在哪个角落静静地看着我远去。她是个胆小鬼,不敢面对我。放心吧,筱蝶,对于我们十几年的友情,我会永远埋在心里。记得,不要忘记我。
致卡布:
卡布:
好久不见了。
不知道你是否还会记得我,匆匆三年过去了,你一点音信都没有,连信也没给我寄过。现在过的应该很好吧,有没有小宝宝了呢?呵呵,三年了,应该有一大群了吧。恭喜啊!多亏了你啊,现在我们国家都很好啊,没有那么多无聊的军队来惹是生非了。恩……卡布……好久不见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真是抱歉,不过,你幸福就好了。还有,就是不要忘记我。我,筱蝶。那个经常给你添麻烦的筱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