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真热啊!又没有椅子,我在太阳底下等同学过不玩,火辣辣的太阳照得我满头大汗,站着的滋味可真难受啊?就这样站着站着,我忽然想起了第一次罚站。
记得那是二年级的时候,我没带思品课的书,恰好那节课是思品课。同桌坚决不同意我的“共同看书”合约,我心想:“哼,好小子!上回白借你铅笔用了。我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狠狠瞥了他这个忘恩负义的“叛徒“,我眉毛扬了起来,愤怒地对他喊:“哼,你这个忘恩负义的白眼狼,咱们俩绝交!”
我想反正也没有书可看,这节课不如就和前后痛痛快快地聊天玩游戏,上课时,我产左看右看上看下看,聊天上课还真好玩!
突然,老师的两道目光齐刷刷地停留在我的脸上,我马上低下头。用黑暗来消灭我的恐惧。刚一抬头,只见两个飞毛腿导弹早已蓄谋已久想对我造成伤害,老师拿着粉笔头向我发起了猛烈进攻,我赶忙启用防御导弹系统,用本遮住脸,左右躲闪着,真是名副其实的“枪战“啊!
在我抬头的一瞬间,只见那导弹被我的本一挡,竟然反弹在同桌的嘴上。
一股粉笔末粘在同桌嘴上,我不禁捂住嘴,奸笑起来。“哈哈哈……“我的笑声从指头缝里逃了出来,我马上反应过来,大脑一片空白,慌张恐惧的潮流冲击着我弱小的心田。我捂住眼,不去看老师那狰狞恐怖的“面具”,手持“金箍棒”的“杀人”形象。
我的心里蓦地被一种恐惧推了一下,怦怦地跳着。完了,我会遭到无比可怕的“暴力”攻击,却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忘在脑后。心底里向我心目中的“正义者”求救,神啊!让我脱离这百年不遇的“绝境”吧!我的心千百万次地呼唤着,我像一唑被猎人打伤的小鸟――绝望了。
我鼓起勇气,合上嘴,睁开眼,平静地看了老师一眼。哈!老师竟然看书看得“走火入魔”没发现我的“犯罪行为”,让我“逃之夭夭”了!
我眉飞色舞,心情一下子提升到了极点,惊喜在我的脑海里闪过,又闪过,我为这次躲壶“警察老师”的逮捕而喜悦,而兴奋。我又若无其事地与同学大侃了起来,说话时竟忘了自己是个“违反纪律”的“贼”,扎堆趴在一桌忘乎所以地谈笑风生。想想那感觉,可谓飞一般的爽快啊!我想我的眉毛早已耷拉成了一片柔和的“柳叶”,嘴也咧成了迷人的弯月,像小船一般漂泊在无忧无虑,快乐的大海之中了。
从窗户进来的风刮过来,真凉快啊!我赞叹:“好爽啊!”可谁知后面的事更爽,没想到那是老师走过刮来的。我一下子吓傻了,老师罚我站了一节课,唉,老师的脚步怎么那么轻盈轻功如此之高,我竟没发现。真是,李宁――一切皆有可能!因此我被老师和老妈暴批一顿,惨啊!
自从这次罚站的特殊经历,我再也不敢上课开小差了,再也不想与罚站见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