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以前,你不会发光,你与我形影不离,你和我每天都会相见。
很久很久以后,你学会了发光,你离开了我,于是我们再也没有相间。
我还没有忘记,你曾与我谈天说地,我们一起从东到西,我还曾告诉过你,“我想就这样带你看遍天下风景”,你还记得吗?你大概已经忘记了吧,而我也仅仅只记得,途中我们游山玩水,在小溪里捉鱼,在草原上采花,在树林里唱歌,在山脚下小憩罢了。
我曾以为你会是我一辈子的好朋友,你永远也离不开我,可直到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原来你离开我也是可以活下去的,可我现在倒是有点生不如死呢。
如今我还是会偶尔想起点以前的事,也会偶尔想起点你这个人。你现在还过的好吗,你还依旧的爱笑吗,我觉得你应该过得很好吧,毕竟你是从我这里得到了全部的自由。
可你知道吗,你犯罪了,你犯了滔天大罪,没错,你是得到了自由,但你却失去了我,你的罪行就是让我失去了你。我经常在想,如果我现在不发光了,我不要发光了,你会回来吗。你会回来吗?你是根本不会回来了吧,我当时那么低三下四的求你,你不是也没有半点心软么,你不是依旧的执着么,你不是还是狠心的头也不回的就走了么,而我居然还心存希望,简直可笑至极。
从你离开到现在,有可能到未来,我都会是一直一个人,你什么时候见过两个太阳挂在空中?而你身边漫天的闪闪的星星,你一定不会寂寞,你一定比我开心。
记得你走的时候说过,“我们此生不复见”,什么此生不复见,这难道不是你一手造成的吗?你把我和你用日夜给隔开,究竟想干什么?你是疯了吗?对,你一定是疯了,我也一定是疯了,不然我为什么会与你相识,当你潇洒的走了,我却已经离不开你了。
现在,我在这里(你并不可能看得到),一个人,静静的,写完它。
高一:杨紫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