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我自己吧。婷沚邂逅。
很自私的一个人。我不喜欢我的东西有着别人太多的痕迹,更不喜欢别人侵略我的领地。说实话,寄宿生活,我很不习惯,而且还是下床,毫无私人空间。我需要自私的东西很少,守住属于自己的东西就行。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
很傻的一个人。我相信过他的诺言,相信过骗子的鬼话,相信过吃进肚子的瓜粒会发芽,相信过吞了口香糖会死,相信过不听话的孩子会被抓走,相信过爸妈吵架之后不会吵架,不会扔东西,相信过童话,相信过我的科技作品会被上交…。。我都相信过,那又怎样。诺言履行了一半,他不见了;骗子把我零花钱骗走了;瓜粒没长芽;我还活着;不听话,还在电脑前;争吵每短,东西要新置些了;没有王子公主;我的科技作品被剽窃了,某人拿了奖金。相信着,却不是你想的那样;不如,不要相信,变成了现实,或许,会开心些。
谈谈我暗恋的人吧。
大概都有5年了。虽然期间出现过另一个人,但显然是一位过客,匆匆路过一年多,有一种开始叫做结束。
他不会绑鞋带。那是我,他,滴答,丽,算是铁四角吧。最爱玩的是夹攻他,踩掉他的鞋带。他鞋子上的死结很可爱,脸上无奈的表情更可爱。后来,他穿魔术贴帆鞋了……
他的字不漂亮。他写字的抓笔姿势很独特,以至于有一段时间年纪里掀起模仿他的抓笔姿势狂潮。我也学过,写字更丑。不知,现在他的字有没有好看一些。我就在前一段时间印证了,他的字没变过。我和他隔了一个三年,一个初中,现如今,在同一所高中。在体育器材室,我看见他写的借还记录,字,还是那样牵强。我心血来潮也借了乒乓球拍,就写在他下一行。不知,他还器材记录时,会不会看到,还记得我吗?两个名字,一个潦草,一个娟秀,一段青春……。
现在已经是凌晨2点36分了,就谈到这里吧。thatisall,thankyou。
高一:邂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