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其人可废,其文亦可废。
一人之文学,乃一民族之文学也;一民族之大义,即一人之大义。凡我国人,皆炎黄之胄,通奉宗社,知有先人而有已,识国家之存而立私人。而胡外奸内究,辱祖悖国,可谓不肖不忠。上愧于天,下忤于地。苟活于世,非为人矣,故其存乎与之废乎世者后尤亦善亦。人即不存,文将焉附?矧诵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不可,盖以论其世者也!故以人论文为正,以文论人则谬;人有义则文有理,人无义则文无理。义理系民族之生亡,而若兴华夏,教子民,明明德,其人不可不废,其文不可不废。
其二: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未必有德。
文学之事,其内足以摅己,其外足以感人。内者,德性也;外者,修饰也。此二者,德为基。故子曰;“有德者必有言。”持德以砚古今之大作,未有基不固而流世久远者也。然胡无德,有诡谲伎俩,斯若家无主而奴用事,几何不魍魉猖狂。虽有其言,终为血气之私,技能之末,不足以立。立德立言立功,三者弗备一,斯不足以道哉!
其三:鼠辈焉能如此。
胡拾人牙慧,乱凑成《中国文学史话》,大失厚道,评史论学,固非大家不可造次。而此等鼠辈,厚颜无耻,苟且世间,徒为一“萤虫匹夫”,磔磔臭语,令人心乱,斯若狗彘食人之辍食,舔空甑之声,而自觉津津乐道,不知之人乜斜鄙视矣。
其四:“杂家”滥学
故氏之“学问体系”,抽百家之条目,录市井之琐语;滥杂硬套,强篡而成,恐国人鞭挞,迁移异国。彼国无弘硕之文化,靡精微之学说,遂以“杂学”为至宝。此若一地之旧物,及至别地弗有者之为新物矣。民举为珏,国视为璞,曾不知浊秽之物不为贵也。今若复印胡文,大行流肆,实乃贬我国文,左迁我国人也。故胡氏之文学仅可杜户自怜,而不可有所树立,亦不可趋豪杰之士争慕之。乃弃于旧纸堆,恒为死物可也。
其五:物以类聚,异端自毙。
近人鼓捧吹嘘胡氏,谓其文曰;“才子文章,可与钱、林之曹匹焉”。又谓“其才可弥补前世”。余读至此,怀中忿然,曰:“竖子之见,不足与论”。然固有此见,必有其所以然。
狗朋狐党,狼狈无离,有此则有彼,同物类聚,此乃一者也。
前者之谓也,其害特大,俗语曰:“鱼找鱼,虾找虾”。由此观之,我国人道德之缺陷已浸,国家之危机将至,今处大厄而昏昏自迷。
后者之谓也,则入迷途,临近峭崖。《论语》有之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己”。
二者退而省其私,则愚也不愚。
其六:在其位,不谋其政。
今有胡文盛行,而未见大声疾呼,指其弊害者,徒一《南方周末》之记者也。呜呼!当今之世,首顶“教授”之冠冕,足蹬“专家”之履屐者,莫非空有其名焉!宜醒乎也哉!宜醒乎也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