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在信息的传播上,成本低、速度快、效率高,这些特点对于其他各大媒体和广告商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诱惑!自去年上半年,北京、浙江、河南“手机报”领跑,到现在,方便时尚的“手机报”业务已经席卷全国。我曾在大学生人群中做过关于“手机报”普及率的调查,几乎百分之百的学生都表示曾经阅读过“手机报”。每天一毛钱,早晚各一条彩信,内容涵盖政治、经济、娱乐等各个方面,对于那些不愿在报纸和电视新闻上耗费时间的大学生和上班族来讲,的确具有极强的诱惑力。而“手机报”在手机传播中只能算一个方面,早在手机刚刚出现的时候,与其他媒体相串联的短信互动,手机捐款等已经表现出不错的效果,近些年刚刚起步的“手机电视”也将发展成为手机传播市场中一个重要领域。相信在3G网络在我国健全之后,手机作为第五媒体在传播中将会表现的更加多姿多彩!
但凡事有利就有弊,所有新兴事物的起步阶段都是毁誉参半的。面对手机传播市场中的巨大利益,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短信群发的形式搞起了违法宣传和诈骗行为。我曾经尝试一周不删除这种垃圾短信,统计一下竟有9条之多,平均一天一条还多,有卖黑车的,有酒店打折的、有告诉你中奖的,甚至还有淫秽职业招聘的等等,简直无所不包。中国移动和联通曾多次联手其他媒体发起“文明短信的倡议”,但仅仅靠这种倡议去规范手机的传播市场显然是不够的。
面对刚刚兴起的第五媒体,要做到趋利避害,就必须要完善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对手机传播市场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许多不法分子和别有用心的人就是利用国家在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有意钻法律的空子,利用这种成本低的近乎于免费的手段进行宣传,骚扰消费者。我想在国家加强监管力度之后,这种情况将大大改善.
除了完善法律法规外,加强技术管理也是不可或缺的。在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要做到屏蔽这种垃圾短信应该不是难事,网络上已经研发了各种的杀毒软件、防火墙之类,那么手机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诚然,文化是一种天性,而任何天性都非尽善尽美,都需要理性的指导和法制的监管,只有对第五媒体在信息传播中的缺陷进行遏制与疏导,才能趋利避害,使其在以后传播中大放异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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