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叶?情意
浙江考生
当爷爷开始品冲泡了四遍的陈年龙井,来吊丧的宾客也已渐渐散尽。妈妈紧紧地牵着我的手,与这一片生我养我的土地作别。我微微地苦笑,原来并没有永远的故乡,我们永远都是过客。
处理完奶奶的丧事,爷爷也不再坚守这一方留下了无数记忆的土地,顺从地跟随着我们来到城里。然而,走在鹅卵石铺就的小路上,我无数次看见了爷爷的回眸,那深沉的眷恋与无以言表的无奈,最终都化为一滴浑浊的泪水,慢慢地倒流进心底。
别了,我听见这两个字。
在城里的爷爷,依旧每日早起。这在习惯了夜生活而对早晨阳光不屑一顾的城市,多少显得有一些另类。然而,爷爷并不在乎那些异样的目光,依旧每日穿着洗得发白的蓝色旧工作服,穿梭在社区的各个角落。他在楼前被废弃的土地开垦出一片花田,撒下各种奇奇怪怪的种子,每日伺弄,神情严肃地仿佛在完成一项神圣的使命。
只有我知道爷爷的孤独。因为我也有着这样孤独。我怀念故乡的老屋。那每日清晨婉转的莺啼,那木制楼梯凄婉的呻吟,那透过碧绿的竹林洒落的细细碎碎的阳光,那让人无法忘怀的带着淡淡清香的泥土气息。
在这一片钢筋混凝土中,我已无法找到那样淳朴与纯粹的笑脸,我看见爷爷每次想要挥起的手都在冷漠的擦肩而过中无奈的放下,我总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当年的爷爷是一片意气风发的绿叶,他可以暂时离开他的根,去远方飘荡,寻找属于他的风景,然而如今,这一片绿叶已然悄悄凋零,他需要回去,与故乡永远地厮守在一起。
那是爷爷的八十大寿,亲戚朋友们借此都聚在一起,我眼神流转,却寻不见爷爷的身影。悄悄起身出了宴会大厅,我看见爷爷徘徊在角落的窗前。我过去,握住了爷爷的手。爷爷动动嘴唇,说: “我想回家。”仿佛是一个寻求家的庇护孩童。
“好,我们一起回家。” 我从爷爷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每个人都是一片绿叶,不管飘到多远,都已被那一方土地打下了深刻的烙印,是的,这是每一片绿叶无奈而又甜蜜的宿命。
那么,就让我们带着对根的情意打拼,然后在日落之前,牵着手,回家。
脉脉乡情
浙江考生
浩浩的江水载着扬帆的船儿远征,然而船儿明白来时灯塔的方向是心底最依恋的港湾;碧蓝的天空承载着鸽子飞翔的双翅,然而家的方向是如此清晰。正如那江水中流淌着的依恋,天空中掠过的思念,当一个熟悉的名词在脑际浮现,心中总是有些悸动。
曾经是如此惊诧于叶落的壮美,感怀于那极致的美丽。枝杈与土地仅有几米的距离,然而叶儿毅然挣脱,任风翻飞,它飞旋:任车将它压得粉碎,它依然高歌,向着根的方向飞旋着动容的美丽。我问落叶,落叶不语,那该是由内散发的情愫,慢慢体会。
直到那一年,阳光融融,拂过内心小小的激动,春风暖暖,却吹过心底淡淡的苦涩,门前的柏树窸窣作响,摇曳着内心的不舍,那一天我们举家迁往城里。远去了清晨那晶莹的露珠,远去了熏豆茶在乡土味中蒸腾出的清韵雅志,远去了春雨下撑着伞漫步于田埂的惬意。钻进门前等候的车内,望着阳光映衬出的古屋的倩影,记忆便尘封在这安详伫立的院落,在那渐渐远去的方向,我落泪了,止不住地落,从心底流淌出的。
远离了家乡,在一个陌生的城市一切都是那么新奇,可心中似乎是愈加想家了。这时我仿佛能够真切得体会到落叶挣脱枝头的毅然,是家的力量,是根的力量呀。林语堂的一篇随笔曾给予了我深深地慰藉。小时候的他住在鼓浪屿,离海很近,他常常和父亲在海边倾听海的沉吟,他常问父亲海的那边的图景,他向往着,终于他飞过了那道海,可海的这边依然深深地萦绕在他的心底。他说:“当我乘飞机越过这道海时,觉得其实它很小,而当我在海的那头遥望家乡时,它是如此渺远。”短短的一句话是如此意味深长,因为乡愁是人间最美的语言。
每个生灵都有着它的根,都有着牵引着它的一根丝,流淌着人间最美丽的情感。就在秘鲁和玻利维亚的交界处有一条的的喀喀湖,上面住着一群乌鲁人,当日月斗转过多少个春秋他依然生活在浮岛上,当印加文明渐去,当温室效应袭来,他依然坚持固守,他们说:“那是根生长的水域,根是拔不起,移不动的。”
那是多么简单却是那样动人的话语,带着那样寻找的愿望,带着按捺不住的依恋,再回到那片熟悉的土地,手捧一杯清绿的熏豆茶,踱步于乡间小道,感受着那氤氲的湿气里弥漫着的泥土的芬芳,犹如泰伊的弥撒曲一般令人销魂,那一刻我觉得自己被融化了。随手拔起路边的野花,我惊诧于那根系的葱茏,是它生成了绚丽的色彩,那时我找到了一直追踪的答案。
青春的我正要扬帆起航,一卷书,一杯茶,蒸腾着脉脉乡情,在心底一直有灯塔照着我来时的方向。
第Ⅱ篇
品味时尚
江苏考生
(一)
“一代不如一代!”九斤老太愤愤地小声嘀咕着,一边不自觉地又朝右边小木椅上忘我拥吻的情侣瞥了一眼,便像犯了罪似地收回了目光。
伊眼见着街头闪烁的标语——“情侣街,品味衣,品味时尚,有爱大声喊出来!”伊吓了一大跳,慌忙朝出口走去,喃喃道:“品味啥时尚?我们那时啊,挑开头盖才知道新娘啥模样啊!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二)
九斤老太是怎么会认字的呢?哈哈,自从孙女七斤在城里当上了《品味时尚》杂志的主编,九斤老太便经常来城市探望。七斤本想给老太报个老年大学,把老太吓了个半死,伊连忙摆手:“男男女女共处一室,都是有孙儿辈的人,怎么行呢?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哪!”好在九斤老太耳聪目明,七斤便教她学字念报,本看在伊很用心,便准备将最新潮的“火星文”一并教授给老太。却不料九斤老太脸上的皱纹都拧在了一处,撇着伊的瘪嘴骂道:“祖宗之字不可乱改,我们那里谁敢乱改?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三)
这天,七斤没事做,便从口袋中拿出《品味时尚》杂志,嚷嚷着要给九斤老太念一段文章。
老太的瘪嘴鼓了鼓,终没叨咕出一句话,便坐下听孙女读。
“38度的阳光温柔地在我微闭的睫毛上跳跃”,七斤声情并茂地读着,又不禁自我陶醉地闭上双眼。“啥玩意儿?”九斤老太几乎觉得自己耳杯了。
“我的嘴角上扬,不禁定格成43°的微笑”,七斤自然不理会老太的问题,继续半读半诵。“瞎折腾!”老太不屑地耸了耸肩。
“空气中弥漫着78°摩卡或68°卡布奇诺的芬芳……”七斤略略不舍地放下杂志,期待着伊的夸赞。听得一头雾水的老太,看着孙女的眼神,局促不安起来,想了半天,还是将口头禅涌了出来:“哎呦,一代不如一代哪!”
“什么什么呀!这叫‘小资文’,这叫时尚,教您品味时尚你都不会!”七斤脸上露出不屑的神气。
(四)
“奶奶!您太时尚了!城里现在都流行吃您那种玉米窝窝头,拎你那破蛇皮口袋,尤其是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火了!火了!”七斤兴奋地在电话里嚷嚷,“您现在有空教我品味时尚啊!”
九斤老太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望着破旧瓷碗中的几个硬面窝窝头,又浮想到七斤衣服上故意张开的破洞洞,本想骂句“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忽地又想到这又成了时尚,伊觉得不合身份,思来想去,一句话也说不出,便默默挂了电话。
伊失了神,心理叨咕:品味时尚,真是……
[简评] 文章凭借“九斤老太”生发出意趣横生的故事,善于反讽。惊看街头“时尚”,难舍老年“时尚”,不解文学“时尚”三个片段,着力描绘“不合时宜”的“九斤老太”的鲜活形象。文末出人意料,“守旧”的九斤老太太竟成“时尚”,赋予了“一代不如一代”这经典语言在当今时尚中新的深刻内涵。文章扣题严密,构思精巧,语言幽默风趣,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含蓄的结尾让“品味”之意余韵悠长,发人深思。(薛明德)
第Ⅳ篇
广东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作文。(60分)
如此常识
广东考生
一大早,厂长刚来到办公室,小李便窜了进来,手里捧着一杯热气腾腾的铁观音,谄媚地递给厂长,神秘兮兮地小声说道:“厂长啊,跟您商量个事儿,带我的那个师傅,能不能换成徐科长?”厂长大惑不解:“怎么?张师傅对你太严厉?”“没有的事,张师傅经验老到,技术纯熟,这样好的师傅应该留给小王。”“行,没问题。”
原来,小王和小李是新来的学徒,厂里分配了两个师傅,各自带领他们。原先厂里安排小李的是最优秀的张师傅,不知为什么,他竟要求更换。培训很快开始了。张师傅不愧是老手,他待小王严厉苛刻,做不好要求重做,哪怕只是一个小齿轮不光滑也要求重头再来;犯了错误严厉惩罚,不让吃饭是常有的事;除此之外,还要求小王看一堆理论书籍,理解吃透要点。小王每天累得满身大汗,一沾枕头便睡。相反,小李倒清闲自在,每天跟着徐科长进进出出,应酬交际,技术没学着多少,油水倒是捞了很多。小王看在眼里,纳闷不已。
一天,小王终于有机会找到小李,劈头便问:“你我都是学徒,为什么你学得那么轻松?”小李嘿嘿一笑,凑近他耳朵小声说:“兄弟,这你就不懂了。现在这个社会上,看重的是关系,不是技术。徐科长有亲戚是高官,我这几天跟着他见识了不少大人物,他还说等他做了厂长,就提拔我做副厂长,有人脉,有好的人际关系才是前途,这是常识,懂吗?”小李拍了拍小王的肩膀,晃悠悠地走了。
小王回去跟张师傅一说,张师傅怒不可 :“常识?狗屁常识!现在社会就是人人讲关系,人人攀关系,才滋生了一大堆不学无术的蛀虫,才导致真正的人才被埋没!不要听他胡说,国家需要的是技术,是人才,有过硬的技术才有前途,这才是常识。好好学吧。”小王点点头,继续每天起早贪黑的苦学生活。
一年后,培训结束,适逢国家需要高技术人才之际,优秀的张师傅做了厂长,在厂里掀起“学扎实技术,为国家效力”的热潮,小王以优异的理论成绩和过硬的技术操作顺利毕业,升任高级技师,月薪过万。至于徐科长,由于亲戚受贿被捕,自己也因为没有实际才干而下岗了。小李的如意算盘打错了,他只得重新从学徒做起。
厂里又分配了一个师傅给小李,培训开始当天,小李惊讶地看见迎面走来的竟是小王。莫非?“没错,我就是你的师傅,”小王凑近他耳边小声说:“还要告诉你,有真才实学才有前途,这是常识,懂吗?”小王拍了拍小李的肩膀,看着小李愣住的样子,开心地笑了。
【点评】
点评人:周小蓬 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如此常识》是今年广东高考作文中少有的一篇记叙文佳作。文章通过两位刚进厂的年青人拜师学艺不同态度的故事,讽刺和批判了把拉关系、托人情视为谋求个人发展“常识”的人,揭示了按照这种“常识”行事的所谓聪明人,终究没有前途的道理。考题要求考生谈与常识有关的经历和看法,本文这样写就切合题意,主题鲜明,且立意深刻,具有较强的社会批判性。
这篇文章的形式和写作技巧也值得称道,首先是标题写得很有水平,用了一个“如此”就点明了全文批判讽刺的态度。其次,文章构思巧妙,以小见大;结构紧凑、严谨,前后呼应;作者对故事的起因、发生、发展、结局叙述清楚、精要,故事的结局出人意外又在情理之中,具有强烈的讽刺效果。第三,文章对人物的语言、动作、神态的描写也颇生动、准确、传神。
第Ⅴ篇
湖北卷:
站在车站的门口
湖北考生
车站,一个不断上演着离别与欢聚的舞台。这幕离别与欢聚之戏的主人翁总是在不断的变化,不变的是,这是同一个站台。
戏剧的主人翁在变,有一天,我就成了这部戏里的主角。一个春寒料峭的日子,一个满是喜气和生机的季节,同时,在我眼里,又是一个失意的季节。一天,爸妈一大早就起床忙里忙外的收拾东西。还处在梦乡与现实的过渡地带的我,忽然依稀听到了一丝啜泣。我睁开朦胧睡眼,发现在昏暗灯光下亲爱的母亲的脸,挂着一些泪水,写着一脸忧伤。我爬到母亲怀里,问她怎么了,她没有说话。倒是一向沉默少言的父亲开口了:我们今天要到外省去打工,一年可能才回一次……我当时就哭了,因为不想爸妈离开。但是这些都于事无补。奶奶拉着满脸泪痕的我,站在车站的门口,和妈妈、爸爸道别。然后便目送他们踏上汽车。汽车缓缓启动,渐渐地成了点,渐渐地消失在大雾的清晨,只留下泣不成声的我和奶奶站在车站的门口……从此,车站便停留在了我的记忆里。我时不时的会站在车站的门口,愿远去的车能带去我对母亲父亲的祝福,愿回来的车能为我捎来父亲母亲的音讯。我会站在车站的门口,继续着我离别与期待欢聚的车站之戏。
叶子绿了又黄,黄了就掉,掉了之后又长。这个世界一直在变,而站台的戏却没变,它依然在上演着。变了的,依然只是主人翁。
十多年前送别的我成了如今远去的人,十多年前远去的父母成了如今送别的人。每一次返校的清晨,母亲总是会像当年远去一样的早早起床,为我收拾行李,为我准备早餐,一切完毕后便送我到车站,来继续这部没有结局的戏。千叮咛万嘱咐:好好学习,注意身体,多吃饭,少喝冷水……总有说不完道不尽的“唠叨”,一种让人心田温暖的唠叨。车开了,透过窗,虽然外面光线暗,但我却分明看到了母亲眼里的不舍,以及水汪汪的眼眶。离去了,便是无限的不舍与怀念;待到归来时,眼中是一种欣喜若狂的兴奋。但眼睛不管是在离去还是归来时总是湿湿的。
站在车站的门口,祝愿远去的人一路平安;站在车站的门口,等待思念的人平安归来。我的心里有一个车站,一个不断上演离别与欢聚的车站。我会一直站在车站的门口,去送别,去祝福,去等待,去欢聚。
【阅评专家点评】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离别是一种永恒的人生状态。作者选取一个特殊的场景——车站来抒写生活中真实的离别之情,用这种离别来表现普通百姓家庭的挚爱。为了谋生,当年我送别父母;为了求学,如今父母送我。更可贵的是,离别的心理、动作等细节写得真实、细腻,令人怦然心动。
高考满分作文
湖北省高考满分作文--《米粒-谷粒-血汗》
这是他第一次到女同学家吃饭,走进她家的大门,他才知道什么叫奢华,这是怎样的一个家呀:乳白色的天花板,古铜色的墙壁,青蓝色的地毯……“啧啧,北京故宫也不过如此吧!”他在心里暗自赞叹。
上饭时,热情的主人给他盛来了满满一碗雪白的米饭,颗颗雪白的米粒散发着诱人的香气直往他的鼻孔里钻,他咽咽口水告诫自己,“千万别吃得太快,要文雅一点。”他几乎
是数着米粒进口的。吃到还剩浅底的时候,他犯难了:“是吃得一粒不剩,还是故意留点底儿?”父亲送他上车时的叮咛又在耳边回响了:“娃儿,城里人一辈子也没碰过泥土,他们不知道种田的辛苦,不知道米粒的珍贵,你以后吃饭要故意留点底儿,别让人家把咱看扁了,以后吃完之后千万别再舔碗了。”其实,他早就养成舔碗的习惯了,每次吃饭时,父亲总要看着他把米粒吃得干干净净才让他离开。可现在究竟是吃得干干净净还是留点底儿呢?他偷偷抬眼想从主人的碗里得到一点启示,却发现主人早已吃完,正坐在对面的沙发上看着他,碗筷也不知什么时候撤走了。他现在感到自己仿佛是一个正在舞台上表演吃饭的小丑———以前父亲盯着他吃饭,心里是一怀的亲切,可是现在?他也说不出那种奇怪的感觉。
无助的他用筷子无助地在碗里捣腾着,突然那雪白的米饭迸出了一点黄色,那是一粒谷,和父亲那古铜的脸有着一样的颜色。他的心颤抖起来,小时候给父亲送饭的一幕又浮现在眼前,那是一个炎夏的正午,父亲坐在田垄上吃着他送的饭,也是吃到浅底的时候,几粒黄色的谷露了出来,“扔掉吧,阿爸。”“胡扯!”父亲像豹子一样吼了一声,他一辈子也没见父亲如此愤怒过,接下的情形更让他终生难忘:父亲将筷子插在田垅上,用那满是泥巴的手将谷粒一粒一粒地拈起来放进嘴里,锁着眉头,然后是艰难的一咽……“孩子,那是咱农家的血汗呀!”父亲对满腹委屈的他说。
“是的,这是咱农家的血汗。”他夹起一块豆腐,想将那米粒连同那颗黄色的血汗一同咽下,“也不知怎么搞的,现在米价怎么这么低。”主人有意无意地说了一句。
“农家的血汗不容亵渎。”他心里说着,将碗里的东西畅快地吞了下去。
高三 广东2005高考满分作文:记叙文:芬香永存
那轻轻摇摆的柳絮像是你飘逸的长发;那闪闪的星星像是你明亮的眼睛;那天边的一抹红霞像是你温柔的唇;那霏霏的细雨像是女儿对妈妈您无尽的思念。
妈,你走后我变乖了。为了纪念您,我变得勤快多了,把屋子扫得干干净净;把物品放得整整齐齐;把家具擦得闪闪发亮。一切都像您从前为家里做的一样,就像您从未离开;以前您爱唠叨我乱放东西,说女孩子怎么会有这样的坏习惯,得改掉。每次我总是向你嘟起嘴巴,撒娇说有妈在我怕什么。您在世的时候我怎么也没办法改掉这坏习惯,总爱依赖您,现在您走了,我居然就把这坏习惯改掉了,要是您看到我变得这么乖,该有多高兴啊,是吗,妈?我真的很希望您能听到,为了纪念您我改掉了。
妈,您走后我更关心妹妹了。为了纪念您,我对妹妹就像您从前待她那样温柔,我时常检查妹妹的作业、考勤情况等,您放心好了,妹妹也很听话,我们都长大了,不会像以前那样总爱发脾气,动不动就吵嘴惹您心烦,也许您不知道,连邻家的九大娘都四处夸我们两姐妹听话懂事,还说要她的二狗娃以我俩为榜样别再老跟他小弟打架。妈,您听到了吗?为了纪念您,我变得更像姐姐。
妈,您走后我就把头发留长了。为纪念您,从不留长发的我—————您那假小子似的女儿决定把头发留长,留得长长的,像您当年一样。走在村里,他们都说这孩子越看越像她妈呀。妈,以前您总怪我把头发剪得那么短,说一点儿女孩子的味都没有,叫我把头发留长,我死活不肯,总说往后一点再说。现在我的头发长了,真的很长了,而妈妈您却不再在身边,您却看不到了。妈,我多想您能看到。为了纪念您,我把头发留长。
妈妈,您走了,整个世界都变得那么陌生,我无所适从。我开始独立,学会做各样的活儿。我把家布置得跟您生前一样,妈妈您知道吗,是为了更好地纪念您。您的音容笑貌,您的言谈举止早已深深地印在了女儿的心上。我愿意相信灵魂的存在,那样,妈妈您就会知道女儿用了这些特殊的方式来纪念您。
妈妈您对我的好就像芬香永存,女儿却只能做这些小事来纪念您,愿妈妈安息。
2008年浙江省高考满分作文《感受乡村》 初以为,乡村便是童话的乐园。它褪去了城市的浮华,洗尽了尘世的繁杂。它也许是梵高画布上的阿尔,有明镜般纯粹的蓝天,有油彩般绚烂的花海,那金黄的向日葵在阳光的哺育下长出希望的种子;它也许是陶潜诗中的田园,在雾气迷蒙中演绎着仙侣的故事,斜斜的日光轻洒,便是悠然游然。 那只是诗中画中的乡村,当我们真实的走进乡村,用心去感知乡村,便会发现,我们的乡村在经历着苦痛。那里也有阳光,那阳光不是温暖而是毒辣地炙烤着这片土地。远望去,土地上那个佝偻的背影,在朝夕间,在春秋中,在这片土地上耗尽心力。他在这片土地上成长,他的汗水滋养了这片土地;他在这片土地上学会坚强,他的脚步坚实了这片土地;他生于黄土又归于黄土,世世代代,生生不息。风暴来了,他的心如那田间摇曳的庄稼般颤动,他的泪水在他满是沟壑的脸颊上纵横,如那淹没田间的水,层层漫过他的心田,浸没他的呼息。干旱来了,庄稼如他枯瘦的身体一般摇坠,他看不到希望,看不到丰收,他混沌的眼干涸空洞。 他们也有快乐的时候,只是这种幸福仿佛如此卑微。他们最大的幸福就是丰收,饱满的谷粒仿佛是一粒粒珠宝,他们的眼角笑成了月牙。他们最渴望的生活便是风调雨顺,他们只想也只要这样平凡的生活。 这样的乡村会不会让我们感到失望,当我们面对这样的图景?而其实,乡村正因这份残酷的美丽而更见真实。感受乡村,别总是做一个悠闲的观光者,在体味它的宁静与纯净的同时,给它的苦痛多一点目光,给它的辛苦多一点理解与悲悯。 感受乡村,感受农耕文明跳动的脉搏,感受中国最浑厚的呐喊,感受那片土地的厚重,感受那片土地浸润的血汗;感受中国农民最纯朴的执著与坚忍,感受中国农民所经历的苦痛与无奈。 当我们用鄙夷的目光看着他们,我们是否想过是他们用血汗带给了我们生的希望。 看中国的农民用最卑微的姿势在中国的历史上站成了永恒,也且让我们用心去感受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