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
伤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邪?”。
2、白话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 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1、创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1043),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2、文学赏析:
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受之于天虽异,但还得受之于人,否则就将复为众人,进而说明未受之于天者,本来就是众人,如果不受之于人,恐怕连作“众人”也难,而且强调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表现了王安石早期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而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
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伤仲永句子翻译
金溪百姓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的时候,不曾见过书写工具,有一天忽然哭着要它们。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借邻居的书写工具给他,仲永立刻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他的这首诗把赡养父母、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物品让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对此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对他父亲以宾客之礼相待,还有的人用钱求仲永题诗。
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带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仲永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跟从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了。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仲永的才能已经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达聪慧、领悟能力是先天得到的。
他的天资,远远地超过有才能的人。
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则是因为他后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
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普通人也难了吧!" 可能会帮的上你的忙,呵呵~~ 如果好的话,就选我吧...
伤仲永重点句子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 有一天仲永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
父亲对此感到诧异,从邻居家借来给他,仲永立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族人为内容,传送全乡的秀才观赏这首诗。
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仲永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对此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父亲去做客,加以款待;有的用钱财礼物请仲永写诗。
他的父亲认为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了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当。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来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回答说:“他的才华尽失,已经和一般人没有什么两样了。
”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达聪慧就是先天得到的。
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很多。
他最终成为常人,就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
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成为常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平凡就人,又不接受后天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编辑本段三、难点重点 (1)重点句词 一、句解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译: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于是)就向邻居借笔墨来给仲永。
2.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译: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他的诗的意思是要奉养父母、团结族人。
3.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译: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马上就能写好,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鉴赏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译:同县的人对这件事感到惊奇,纷纷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请仲永题诗。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乡人,不让他学习。
6.不能称前时之闻。
译:不能与前时的名声相称了。
特殊句式一、省略句:(括号内粗体字为句子省略的部分) ①不使(之)学 ②令(之)作诗 ③受之(于)天也 ④(余)还自扬州 7.泯然众人矣! 译:仲永的才能完全消失已经和普通人一样了或者完全如同常人了。
泯然:消失。
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
然:……的样子 8.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译:方仲永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的多。
最终成为普通人,就是因为他后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
9.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意思是比普通人还要不如。
10.还自扬州(倒装句) 现代语序:自扬州还(状语后置),从扬州回来。
二、字词解释 实词 1.伤:哀伤,叹息 2.民:平民百姓 3.世:世代 4.隶:属于 5.耕:耕田 6.生:生长到 7.年:岁 8。
未:不 9.尝:曾经 10.识:认识 11.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书,书写(名词作动词) 12.忽:忽然 13.啼:出声地哭 14.求:要 15.之:它们,代书具 16.异:对……感到诧异(惊奇) 17.焉:他,代指仲永 18.借旁近:就近借来。
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19.与:给 20.即:立即,立刻 21.书:书写 22.并:并且 23.自:自己 24.为:题写 25.其:自己的 26.名:名字 27.其:这 28.以:把 29.养:奉养,赡养 30.收:团结 31.为:当做,作为 32.意:意思 33.传:传送 34.一:全 35.观:观看 36.自:从 37.是:此 38.指:指定 39.作:写作 40.立:立刻 41.就:完成 42.其:它,代诗 43.文:文采 44.理:道理 45.皆:都 46.可:值得 47.观:观赏 48.者:……的地方(方面) 49.邑人:同县的人 50.奇:对……感到惊奇 51.之:代指仲永的才华 52.稍稍:渐渐 53.宾客:用宾客的礼仪款待他(方仲永)的父亲,宾,名次做状语 54.其:他的,代仲永的 55.或:有的人 56.以:用 57.乞:索要 58.之:它,代诗 59.利:认为是有利可图的 60.其:这 61.然:这样 62.日:每天 63.扳:拉,此指强拉 64.环:四处(全,遍) 65.谒:拜访 66.使:让 67.余:第一人称代词,我 68.闻:听说,听闻 69.之:它,代这件事 70.从:跟随 71.还:返回 72.于:在 73.令:让 74.作:写 75.称:相当 76.时:时候 77.之:的 78.闻:传闻 79.还:返回 80.自:从 81.复:又,再 82.问:询问 83.泯:消失 84.然:……的样子 85.众人:普通人,众,普通 虚词 86.矣:了 87.之:的 88.通:通达 89.悟:聪慧 90.受:承受 91.之:它,代通悟 92.天:先天 93.之:它,代天资 94.贤:胜过 95.于:比 96.材:同“才”,才能 97.远:差距大 98.卒:最终 99.之:语气助词,可不译 100.为:成为 101.则:就是 102.其:他,代仲永 103.于:被 104.者:不译 105.至:达到 106.彼其:他(彼:他;其:他;同意复合词) 107.如:像 108.此:这样 109.其:不译 110.贤:贤明 111.之:它,代后天教育 112.且:尚且 113.今:现在 114.夫:不译(那些) 115.固:本来 116.得:能够 117.已:停止 118.耶:吗 119.明道:宋仁宗(赵祯)的年号(1032-1033) 120.先人:这里指作者死去的父亲 121.前时之闻:以前的传闻 122.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的
伤仲永原文解词以及翻译
伤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
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邪?”。
二、题目意义 伤,是“怜惜”的意思。
伤仲永,即怜惜方仲永这个幼时天资聪颖的神童由于没有学习,以致成年后竟成为默默无闻的庸人。
不过从历史宏观的观点来看,只能说方仲永他爸太蠢,莫扎特的父亲也带他儿子从小巡回演出,可你瞧瞧人家。
《伤仲永》选自《临川先生文集》 三、原文及注解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作者交代了方仲永的籍贯、姓名、身份、家世。
)仲永生五年(这是虚岁,他其实四岁),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
”《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
”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
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
五岁的孩子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
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为意,传一乡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
“一乡”,全乡。
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
)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
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省略句。
省略了“使”的宾语,应为“不使之学”,“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只有两年(1032-1033)。
“先人”。
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
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
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
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
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 “先人”。
),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省略句。
省略了“令”的宾语,应为“令其作诗”,“其”指代方仲永。
)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 王子(指王安石)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终于成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后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人的天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经过后天的不断的学习。
) 四、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
仲永出生五年,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
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
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
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王安石)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
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
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
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五、作者介绍 王安石(1021~1086) 北宋大臣。
唐宋八大家之一。
原籍抚州临川...
《伤仲永》的句意,字义和证句的理解
我认为是第二种解释方法比较合理。
要解释这句话,要明白几个词的古意:从、先人、家这几个词在当代的用法也很多,但是跟本句关系不太大,我们暂不讨论,只说跟这句有关的。
“从”在这句里是跟随的意思,这点主要还是从句式上来推断的,如果从是“自、由”的意思,那么一定要跟一个代表起点的处所,“从先人”明显没有表示任何处所,不管中文英文,都没有这种只用人名或称谓做地点代表的用法,即使英文里的省略用法,也只能说from father's,得有个代表所有格的's。
“家”,甲骨文字形,上面是“宀”(mián),表示与室家有关,下面是“豕”,即猪。
古代生产力低下,人们多在屋子里养猪,所以房子里有猪就成了人家的标志。
本义指屋内、住所,引申为共同生活的眷属和他们所住的地方,比如说“家乡”。
“先人”的意思比较多,过去最多见的是用来代指祖先等先于自己出生的人,但是,如果指父亲,那只能是指已经过世的父亲,倒退个几百年,谁要是敢当着自己父亲的面尊称他为先人,绝对是忤逆的罪过。
综上所述,我认为最合理的理解是这样的:到成文的时候,王安石的父亲已经去世了,但是在当年父亲还在世的时候,临川先生曾经陪着老人回了一趟老家,那时候谈起过仲永的事情,时光荏苒,物是人非,许多年过去,老父亲已经驾鹤西游,而仲永也早已“泯然众人矣”。
伤仲永重点词句翻译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仲永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2、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3、其受之天也,贤与采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与人者不至也。
由于他的通达聪慧是天赋的,所以胜过一般有才能的人很多。
最终成为普通人,就是因为他后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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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的伤仲永,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对字的解...
三、原文及注解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作者交代了方仲永的籍贯、姓名、身份、家世。
)仲永生五年(这是虚岁,他其实四岁),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
”《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
”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
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
五岁的孩子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
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为意,传一乡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
“一乡”,全乡。
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
)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
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省略句。
省略了“使”的宾语,应为“不使之学”,“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只有两年(1032-1033)。
“先人”。
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
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
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
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
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
),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省略句。
省略了“令”的宾语,应为“令其作诗”,“其”指代方仲永。
)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 王子(指王安石)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终于成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后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意义:人的天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经过后天的不断的学习。
) 一、整体把握 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
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
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
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
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
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
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
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的道理,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二、问题研究 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 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这样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图的。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
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
“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
作者为什么“伤”仲永?因为方仲永天资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终“泯然众人”。
但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为他毕竟是个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他贪财短视的父亲造成的。
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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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找吧1)之 忽啼求之 前时之闻 仲永之通悟 2)为 收族为意 卒之为众人 3)贤 贤于材人远矣 如此其贤也 4)以 其诗以养父母 或以钱币乞之 5)自 并自为其名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1.隶:属于; 2.世隶耕:世代从事农业生产; 3.未尝:不曾; 4.求:要求 5.异:感到奇怪; 6.借旁近:就近借来; 7.与:给; 8.书:写; 9.为:写; 10.以……为意:把……作为诗的内容; 11.观:看; 12.自是:从此; 13.是:这、此; 14.就:完成; 15.或:有人; 16.宾客:用宾客之礼款待,名词动用(请客); 17.邑人:同县的人; 18.乞:求取; 19.利其然:贪图这样(一次有利可图); 20.扳:通“攀”,牵,引; 21.环谒:到处拜访; 22.使:让; 23.从:跟从; 24.称:符合; 25.泯然:消失的样子。
二、句解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译:父亲感到十分奇怪,就近借来给仲永。
2.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译:并且自己在事后写上了名字,他的诗把奉养父母、和谐的相处作为诗的内容。
3.自是指物为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译:从此只要别人指着东西就能写诗,马上完成,它的文辞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译:同乡人感到奇怪,逐渐用宾客之礼款待他父亲;有人还用钱来乞讨仲永的诗。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父亲贪图这样,硬拉着仲永到处拜访同乡人,不让他学习。
6.不能称前时之闻。
译:不能与以前所听说的相符合。
7.泯然众人矣! 译:仲永的特异之处消失净尽,以成为普通人。
1.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答:说明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答: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既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你对题目是怎样理解的? 答:"伤"是"哀伤""感伤"之意.仲永,即方仲永,本文的一个"神童".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可"伤"之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为实例,说明一个人有天分不足诗,唯有后天的教育与学习,才能让人精益求精,更上一层楼,才能够真正成才. 4.你怎样理解文中的"泯然众人矣"? 答:"泯然众人矣"一句点明结局,痛惜之意溢于言表,发人深省.再过七年以后,是方仲永的第三个阶段,才能衰竭,成为了普通人. 5.作者主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 答:本文通过叙述方仲永因为父亲"不使学",而从神童到成为普通人的变化过程,说明天资固然重要,但没有好的后天的教育,再好的天赋也不可能得以发挥.告诉我们学习和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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